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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爱你入骨(..)”!
等她睡醒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宁璇环视了一下,虽然高建广的房子特别窄小,但是窗户却很大,也许是昨天下过雨的缘故,今天外面的太阳显得格外耀眼,阳光从窗户射进来,正好照在宁璇的身上,觉得特别舒服。
自从宁璇被绑架后,一直被关在冰冷的破仓库里,后来又被关在老宅里,虽然老宅的院子特别大,可宁璇都是被关在屋里,从来没有让她出去过,这些天,宁璇根本就没有见过阳光。
今天在这阳光的照射下,感觉到从来没有过的舒心,就好像什么烦心事都消失了一样。
正当宁璇闭着眼睛,享受着这阳光的沐浴时,高建广下班回来了。
高建广走进屋子,只是用同情的眼神,看了一眼宁璇,什么话没说,径直走到灶台前做起饭来。
他心里想,“以前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可以随便吃点,凑合一下,可是现在这女孩儿身体又不好,又是大户人家出身,那大户人家吃饭都是很讲究的,听说每顿饭都会有许多菜,而且是有荤有素的。”
想想自己拿什么来招待这个女孩儿呢?
他也想给宁璇做些好吃的,可是他的口袋里真的没有多少钱,想到这里,他把平时攒下的一点米,从口袋里拿了出来。
心想,“熬碗稀粥喝吧!”
说着就赶紧往锅里添水,淘米,又烧起柴火来,不一会儿,稀饭就熬好了。
等饭做好了,他甩了甩手上的水,又低头在衣角上抹了一下汗水,便来到床前说道:“姑娘,这都晌午了,你肯定饿了吧,赶紧起来吃饭吧!”
宁璇一看,高建广已经把饭都做好了,不好意思的笑着对他说:“您这么大年纪了,还得让您伺候我,我是打心眼儿里感激你。”
“姑娘,不瞒你说,我就是老老实实的庄户人家,也不会说什么漂亮话,你看我这的条件也不是特别好,只能委屈你和我一起喝点儿稀饭了,”说着便把粥端到了宁璇面前。
“怎么会呢?大叔,能吃到热乎乎的稀饭,我都感觉特别幸福,我被绑架之后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有时甚至都吃不上饭。”
宁璇端起粥,对高建广说:“那我就不客气了,我还真是饿了,”说完,便大口大口的喝起了粥。
高建广见宁璇吃得很香,特别高兴。
高建广又说道:“只要你不嫌弃我这里,吃不好,住不好,你就可以在这里慢慢调养身体。”
“那真是太好了,”宁璇高兴的说道。
宁璇低下头喝着香甜的粥,心里美滋滋的。
她在心想,我受了这么多天的苦,终于遇到好人了。
可她还是有点儿好奇,从她来后就没见过大叔的家人,便和眼前这位看着特别忠厚老实的大叔攀谈起来。
通过和这位大叔的谈话,宁璇才知道,眼前这位大叔叫高建广,五十八岁。
由于小的时候家里穷,得了场重病,没钱医治,右腿落下了残疾,走起路来总是一瘸一拐的,家里本来就穷,腿还瘸了,所以高见广一辈子也没有结婚。
他年轻的时候,一直跟着哥哥生活,哥哥虽然家里条件也不富裕,但是对高建广特别照顾。
可是哥哥年长他十多岁,在前年突发心脏病去世了。
后来他就一直跟着侄子生活,侄子人很好,偏偏娶了个蛮不讲理的媳妇,侄子又怕老婆。
她这个侄媳妇,每天好吃懒做,还对高建广挑三拣四,只要是她出去玩牌,输了钱,回来就会拿高建广撒气。
有时还会指着自己的鼻子骂道:“你这个在家吃闲饭的老东西,干脆死了算了。”
侄子有时看不惯,说她两句,她便更凶了,又哭又闹,还要回娘家。
庄户人家本来条件就不富裕,娶个媳妇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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