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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六章 结颅成塔叫天哭十二(第1页)

这种饮宴成了常态,只要马太平和毛阿升走镖回来,四人非要到李去厄家里聚上一番。

有一日,李去厄醉眼迷离,胖脸上挂着酒窝,左手拉着马太平,右手挽着毛阿升,快活笑道:诸位呀,你们说,为什么我们在一起时,我总觉得比做神仙还要痛快?

马太平大了舌头,嘎嘎傻笑,一头栽进李去厄的大肚子上。

毛阿升下巴抵在酒盅上,努力翻了翻眼皮,抬起手在空中虚点:没有道理!是……没有道理!

孙立三拍下他的手,浅笑道:小家伙喝糊涂了,当然是有道理。

毛阿升豁然坐起身,动作太大,好险没把桌子翻过来。

“三哥说说,是什么道理?”

马太平也扶着李去厄正了正身子,要听孙立三的高论。

孙立三道:因为我们都是心思淳朴之辈。

何谓心思淳朴?当不得坏人!看见坏人就好像蛆虫爬上了手背,看见坏事就像华袍上生了虱子。名名名,我们看清了,只是送葬的锣鼓,利利利,我们看清了,只是飘飞的纸钱。

我们心痛世道艰难,本不该如此,但只要开口,立刻就有人恶狠狠瞪过来,一副吃人恶鬼的模样,怪我们多管闲事,更有人要露出讳莫如深的古怪笑容,问我们所欲何求?

我们的洁癖把自己同外界隔绝,陷到痛苦的孤立中。

我们厌恶他们,又深知蚍蜉撼树,无能为力,最终落得无所适从,愤怒又哀伤,我们是世上少有的正常人,却成为了怪物眼里的怪物。

唯有我们几人在一起时,才好像于乱糟糟的画卷中找到一抹留白,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摆上酒桌,好像只要我们在一起,外面的嘈杂就终于可以不在乎了!

孙立三这个清瘦书生,在四人里竟是酒量最好,其余三人都快喝翻了,他倒是条例清晰。

马太平和毛阿升,两个江湖客最先倒下去,毛阿升是天生酒量差,马太平是性情洒脱,大碗小盅来者不拒,灌个不停。

李去厄站起身,拂了拂衣袖上不存在的尘土,向着孙立三深深一拜:孙老弟,你说得在理,这个世上有正路,圣人们先前走过,如果后人觉得路歪,可以再做修正嘛,可是世人怎么做的呢?我行我素,猪狗般各行其是,不是眼盲就是心脏!

说到情绪激愤,李去厄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忽然大笑,话风一转道:不过有一点我不认同,我们不是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齐,不做高歌长啸的竹林七贤,不找狭缝里的桃花源!路不正,我们为何不能自己修?我们既然相信自己是对的,我偏要这世道如我们所愿!

“好!”

马太平大喝一声,把金刀拍在桌子上,“老兄有这等志向,我坐视不理才是没有道理,这把金刀愿帮老兄的场子!”

孙立三起身也是一拜:“兄长不怕,我也不怕。”

三人目光落到毛阿升身上,这糊涂虫已经彻底醉得不省人事。

相视一笑,三人架着毛阿升并排跪在地上。

毛阿升在册子里为李去厄和孙立三都起了诨名,记道:

“没有道理!没有道理!结义金兰这种大事,居然选在我喝醉的时候!嘿嘿,妖女你知道吗?天下第一豪侠毛阿升我有兄弟了!大哥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没有道理金刀马太平,二哥是富甲天下,为富很仁的金山恨钱李去厄,三哥是明明很有学识,却拿着论语装蒙学小童的目不识丁孙立三,老四就是我了,天下第一豪侠清水蝠毛阿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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