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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知道翻别人的东西很不礼貌,但是为了物归原主,也只能这样了。
钱包里头除了一些现金,主要是金卡和证件,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方式。
万幸的是,里面还有一部手机。
我在原地等了一阵,那红衣女子迟迟没有回来,我便先带着东西离开了,反正等她意识到钱包丢了之后,肯定会打电话跟我联系。
回到出租屋,我躺在客厅的沙发上,不知为何,第一次为自己的现状产生了一种羞愧。
那红衣女子看起来最多跟我年龄相仿,但却能够随手拿出几千块钱给一个落魄的流浪歌手捧场,而我却还在为了几百块钱的房租发愁,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太大。
就更不要说刘琪与我同龄,便已经拥有了常人难以企及的财富和地位。
假如当年我没有坐牢,而是顺利进了大学的话,现在会是怎样的光景?
应该也不会混的太差吧?
我强行把我现在的落魄归咎于没有上过大学,但其实我自己也知道这固然是一个重要原因,却绝不是我沦落至此的借口。
我有些脸烫,不敢再去想这件事,同时盘算着手上的资金。
这四千多块钱交完房租后还能剩下许多,我便出门找了个自动柜台机,把钱存进去给我爸转了两千块,心中的负罪感终于得到了暂时性的压制。
又独自一人喝了许多酒,总算是沉沉睡去,等到第二天醒来,已是下午。
我看了看那红衣女子的手机,未接来电的数目依旧是零,这让我有些纳闷,难道她也跟我一样,昨天晚上喝醉了不成?否则怎么会到现在还没意识到自己的钱包丢了?
正当我迟疑着要不要把东西送去派出所的时候,一个陌生号码打了进来。
我很快接起电话,说道:“你好,我是昨天晚上在天桥上的歌手,你的钱包被我捡到了。”
那头沉默片刻,随即传来红衣女子的声音:“谢谢了。”
“没事,你在哪儿?我把钱包给你送过来。”
“一间叫茗烟故里的清吧。”
她的答案验证了我之前的猜测,这个女人昨天晚上果然和我一样,喝了不少酒。
我稍微洗了个脸便出门了,没有耽搁太多时间,就算看在那四千多块钱的面子上,我也得尽快把钱包给人家送过去。
何况她还是个极品美女,即便我没有其他的意图,也十分愿意养眼。
我赶到的时候是下午三点,这间清吧并没有营业,也就是说从昨天晚上开始,红衣女子就一直睡在这里。
“这地方可够难找的。”
坐在树桩雕刻的凳子上,我看着面前的红衣女子道。
“胜在清净。”
红衣女子不苟言笑,低头喝光杯子里最后一口鸡尾酒,却没了下文。
我并没有急着找话题,那样似乎显得我好像有所图谋似的。
“你学过声乐?”
终于,红衣女子开口问我。
“没有。”
我摇头:“个人爱好,高中的时候组建过乐队,但是早就解散了。”
红衣女子略感诧异:“大学里组乐队的很多,高中组乐队的,倒是没听过。”
“是嘛,那时候大家都在忙着学习,只有我这种不务正业的人才会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红衣女子笑了笑:“你这是在自嘲,还是自贬?”
我怔了一下:“有区别么?”
“自嘲的人勇敢,对刻薄的生活依然还抱有希望,自贬的人懦弱,因为他们已经彻底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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