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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他潜入城主府,如愿见到了宋榆雁,却发现她一身黑衣,直奔皇宫,不,不如说是太子宫。
他知道宋榆雁放弃宋青芜了。
于是,他回帮,带兵占领了蛮荒城,却没有染上半分血腥。
因为蛮荒城是二人朝夕相处的地方,这里的人都是好人,曾经对他很好。
故意放跑莫以白,等他禀报宋阎,然后他自己就跟着写着自己新身份的名字的信件,一路来到了皇宫。
向宋阎要人。
求国君赐婚。
————
宋阎看着他,神色中带着一丝不敢置信。
“你要娶何人?”
“皇城副城主,宋榆雁。”
宋阎对宋榆雁的印象很深刻,微微皱眉,道:“她?”
罹伴的嘴角勾起一抹笑容,很僵硬也很淡,充满了杀戮气息的眉宇,都软了几分,声音喑哑:“我第一次见到她,她四岁。我同她在蛮荒生活了九年,认识了十年。没有她,我是断然不会拼死夺得这帮主之位。”
宋阎想了想,点点头,道:“孤知道,死亡矿井的成员是不得有情爱的。”
“师恩难忘,我不能退出帮会。所以,我只有当上帮主,才能自己做决定,才能改变规矩,才能肆无忌惮地见她。”罹伴单膝跪地,恭敬地对宋阎行礼,“我并无伤人之心,我已下命令,明日一大早便让他们撤出蛮荒城。”
“师傅为我取名‘罹伴’,一指前半生遭受困苦,二指愿后半生能够相伴到老,我不求别的,只求,能够,陪伴小蛮、雁儿,一辈子。”
宋阎坐在了桌前,倒了一杯茶,扶他起来。
“她可曾知道你的心意?拒孤所知,她心系太子。”宋阎抿了一口,对他道。
长睫并不弯,而是直直地垂在眼皮上,所以总是给人一种凄厉冷硬的感觉。微微动了动,连带着那恐怖的骷髅头也动了动。
“我自会,拼尽全力,赢得她的心。”
宋阎微微一笑,仿佛看见了年轻时候的自己,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孤准了。不过……”
————
宋榆雁醒得很突然。
猛地吐出一口气,宋榆雁缓慢地呼吸急促了起来,眼睛蓦地睁大,双手用力一撑。
“嘭!”
带着不敢置信的表情,宋榆雁摔回了床上。
背不是很痛,但却有别的难以表达的疼痛袭上心头。
“腿……”她刚刚开口说了一个字,嗓子就钻心地疼,干巴巴的感觉让她无比渴望水。
只可惜她的眼前一片昏暗,什么都看不清。
一双比她大上许多,凉上许多的手,牢牢地小心翼翼地握住了她的双手。
“水……”宋榆雁不知道是谁,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一个黑影,黑色自然让她想起宋延君,她就开口求水。
眼前的昏暗正一点一点变成明亮。
手上的力道松开来,离开片刻就重新握上了其中一只手,另外一只手递来茶杯。
贪婪地喝了一大口,宋榆雁还想喝,那茶杯却突然挪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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