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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搬”,傅观宁觉得挺稀罕,因为温凛挺少带重物回家,于是忍不住凑过去看一眼:“要帮忙吗?”
还没等邵一成摆手,温凛就完成了下车、关门、一把搂住人的操作,抢答道:“用不着,他能搞定。”
骤然被有力的胳膊搂了腰,傅观宁重心不稳,只能半靠在温凛身上借力,走了两步才调整好姿势,让两人之间的动作看起来不那么别扭。
幽幽的檀木香气自丈夫的皮肤上散发出来,他忽然感到了紧张与羞怯,咬了下嘴唇,轻声问丈夫:“今天酥饼里放的是陈豆沙,你吃出来了吗?和玫瑰豆沙比哪个更好一点?”
“都不错。陈豆沙更经典些。”
傅观宁抿了抿嘴——丈夫在外品味特别好,但是私底下真是好喜欢那些古早风味的东西,包括身上那纯粹的檀木香气。
温凛开门时,终于松开了他。他偷偷朝后看了一眼,看清了邵助理搬运的东西。
是酒,好多酒。
胸口雀跃的小鹿忽然就停止了蹦跳。
真的要在家里喝酒了啊。这么快。
奇怪,明明如愿了,但是胸口闷闷的,没有一丁点的高兴。
为了让自
己高兴一点,掩盖掉真正的情绪,傅观宁叫了一份罪恶的外卖。
炸鸡薯条麦旋风,奶茶可乐马卡龙。
用最高的热量,带自己升到最高的天堂。
当他说夜宵吃快餐的时候,温凛脸上流露出了诧异,紧接着话里露了点拒绝的意思:“可是你吃了这些,不是会不舒服吗?”
“还好啦,我生日那天不也吃了吗?只要不是经常吃就没事的。”傅观宁抱紧快餐外面的牛皮纸袋,像是怕谁突然抢了去一样,不知道是不是心虚。
温凛看着那个大纸袋,没有立刻表态。
傅观宁于“如何争取好吃的”这一方面相当有经验,抓住他这份犹豫,以退为进,甚至实施“贿赂”:“其实我知道我买多了,我就是都想尝尝。不然我们分着吃吧,你多吃掉一些,我就能控制住量啦。”
傅观宁是胸有成竹的。这个方法,不说所向披靡,至少对成年以前的傅观颖是屡试不爽,但自从傅观颖成年开始减肥健身之后,就不太好使了。
不过温凛可不需要减肥,而且傅观宁敢肯定,他也喜欢吃这些被炸得金黄,又酥又香的鸡肉——这些天来,傅观宁一直观察温凛吃东西时候的表情,目光数次停留在他的每一个注视、每一次落筷上。当有人关注他的时候,他对自己喜欢吃的东西会注视一会儿,又刻意把目光挪开,不立刻去吃,过一会儿再不经意地动几筷子。上次他陪自己回家的时候,就用那种目光注视过自己碟子里的鸡米花。
而且他总是先吃自己最喜欢的食物,然后连续吃几口自己不喜欢的,或者没那么喜欢的菜,再像奖励自己一般,给自己喂口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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