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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发现一向温文儒雅的楚晨汐,拿着刀在折、磨一只死了的野鸡。
扯掉野鸡毛,花婆也许不会惊讶,但是楚晨汐把野鸡的皮毁掉,又在野鸡的肚子上,捅出那么多洞,这就有些渗人了。
花婆的后背禁不住发凉。
楚晨汐拎着没有皮,只有肉的野鸡往回走。有关野鸡肚子里的其他东西全部被他扔掉了。
甚至连野鸡的脚,翅膀和脑袋都一一地斩掉,扔在了草丛里。
看着那新鲜的,又有些恐怖的鸡翅膀,野鸡腿和野鸡脚。
她的手跟着哆嗦了一下。
之后把自己看到的场景同长舌妇村民摆谈。
一来二去地,大家都知道了。
风铃儿更是从自己弟弟昭儿口中知道的。
“昭儿,你的意思是说,那花婆看见晨汐这么杀鸡了?”
“可不,铃儿姐姐。姐夫哥怎么会这么杀鸡呢,实在太奇怪了。而且还把野鸡的翅膀,野鸡的脚和野鸡的头都斩了,丢了。”昭儿也忍不住思量其中的原因。
风铃儿瞥过头,劝解道,“别胡说,昭儿,你姐夫他是一个治病救人的大夫,平日救人尽心尽力,怎么可能会这么对待一只野鸡呢?”
她觉得一只鸡被砍掉翅膀,腿和脚挺正常的。现代好多喂养的鸡,都是被如此对待地。也正因为如此,自己才能于超市中买到鸡脚,或者鸡腿。
为了换回楚晨汐的名誉,风铃儿告诉弟弟妹妹,自己不喜欢吃野鸡脚,野鸡脑袋和野鸡翅膀。所以在杀野鸡前,让自己的相公楚晨汐特意将它们砍了下来扔掉的。
至于那些扔掉的东西,它是打算留给自己的狗狗二白吃的。
“铃儿姐姐,既然这方式是你想的,那你为什么……后来要让姐夫在野鸡的身上捅出几个洞呢?”
“哦,是这样,姐姐运气不好,追着只野鸡杀,在它的身上捅了好几个洞,都没把野鸡杀死。最后气极了,便多杀了几刀。因为嫌烧热水麻烦,所以就让你姐夫去小河沟把野鸡收拾了。”风铃儿回答。
弟弟昭儿反问道,“可是铃儿姐姐不是在县城酒楼么?”
“是在县城酒楼工作,可野鸡的确是被你姐姐折、磨死的。”她伸出自己的小手指,“哪,那野鸡不认主,为了逃出去,啄了一下我的手指。昭儿,你看,野鸡可恶不可恶。”
昭儿目露凶光,“啄伤铃儿姐姐的野鸡,想来是有点儿可恶了。”
看自己的弟弟彻底相信杀野鸡的人是自己,而后不再提起野鸡后,风铃儿才渐渐放下了紧张的心。
正说着,二姐风韵从楼上走下来,“你们在说什么有趣的话呢,同二姐说说?”
“二姐,铃儿姐姐说自己的手指被野鸡啄伤了,她报复野鸡,让姐夫哥杀野鸡一事儿。”昭儿言简意赅地总结了一句,然后随口笑道,“知道么,二姐,铃儿姐姐对付野鸡的方式太可怕了?”
风铃儿推了弟弟一把,“去,胡说八道的!”
打发走弟弟昭儿,风铃儿才同二姐风韵说起那些家事儿。
向二姐风韵打听了一下家里喂养的猪。
“怎么样,家里的猪爱吃白萝卜么?”
二姐风韵蹙眉,“说起来,我也按照你的法子这样给猪喂了,可有时候我总觉得他们不爱吃。”
“怎么会呢,把萝卜切碎了,煮了给猪吃,小的时候我经常这样做的啊,猪挺爱吃的吧。”风铃儿一说起来,没完没了,大概都忘记自己身在何处,说着怎样不合逻辑的话了。
自己来到这里,刚好九岁。也就是说,自己是在这里长大到现在的,既然如此,那她说自己小的时候经常这样做,当然非常不合逻辑了。
二姐风韵垂着脸,想了下,没有再问。
姐妹二人一起去之前的家,看了看猪。家全部被风父拆了,如今只有木板做成了圈。
像是把以前的猪圈扩宽了一些。
“看,铃儿,这是二姐忙活了三天存的猪草。”她把手搭在对方的肩膀上,炫耀道,“怎么样,我厉害吧?”
“厉害,厉害。这一天存了一个月的量。”风铃儿认同地问,“二姐,别告诉我,你就准备了猪草啊。”
“没有,放心,还有你说的萝卜,我也按时准备了一些。还有饲料什么的,我已经在命人买了。”二姐风韵笑着嘴角一扬,“不过,铃儿,你的野鸡呢,现在怎么样?”
“野鸡啊。”风铃儿蹲在院子外,插腰倒苦水,“别提了,你一提,我就伤心。那天书院不是出事儿了么,所以我和晨汐就没把野鸡关进鸡棚里面去。结果回去的时候,那些野鸡全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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