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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笙的记忆力当然毋庸置疑。
靳林琨那时候年纪小,对笔画的控制很成问题。
偏偏又非常自信,一定要自己写名字。
第一个字的右半边写得歪歪扭扭也就算了,后面两个字的间距拉的比例还非常不容易辨认。
小于笙虽然对这个毫无内涵的名字有点怀疑,但依然实事求是地念了出来,还很懂事地没有嘲笑其他小朋友的名字奇怪。
没想到这个人不光名字奇怪,而且非要跟他打架。
……
靳林琨张了张嘴,没立刻说得出话,低下头。
于笙的手比他凉一点,一笔一划掠过掌心,还在认认真真地写。
午后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把男孩子格外浓深的眼睫镀上了层淡金。
靳林琨没忍住,抬手轻轻拢了一把他的脑袋。
小混蛋坐在沙发上,肩膀向后倾了倾,被阳光晒得微温的短发抵上他的掌心:“哥。”
靳林琨揉了揉他的头发:“怎么了?”
“你不会写字。”小混蛋告状,“还打我。”
靳林琨:“……”
本来就是对着照片回忆个往事,忽然就成了批-斗大会。
还是不认错就不行的那种。
靳林琨不大想接受现实,努力回忆了半天,还是不得不对童年刻骨铭心的阴影生出了点动摇:“我真写错了?”
于笙还能从记忆里翻出当时的画面,拿过张纸:“我再写一遍——”
“……”靳林琨及时没收了男朋友手里的笔:“我真写错了。”
不光写错了,还跟人家打了架。
还把人家耳朵弄破了。
他们还在夏令营的时候,于笙陪着他大半夜跑出去散心,两个人坐在马路边上喝甜牛奶的时候,他还留意到过那一小块疤。
可也一点儿都没想过渊源居然会在这么早的地方。
于笙看了一会儿那张照片,忽然被他碰了下耳朵,本能侧了下头,没躲开:“哥。”
靳林琨轻轻揉上小混蛋红透了的耳朵尖,迎上他的视线。
于笙抿了下唇角,还想说话,已经被熟悉的气息格外温存的覆下来。
云雀在窗外探头探脑,抖掉身上的雪,跳进了斑驳的日影里。
-
都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想起来印象也已经不深。但真对上了号,当初已经淡化的记忆就好像又跟着清晰了不少。
靳先生还能隐约回忆起来,那个被儿子扯着打了三天架的小朋友是一批孩子里最懂事沉稳的一个。
小大人一样,肩膀挺得笔直,说话做事都格外有条理。
说是两个人打架,其实人家都没怎么还手,还在被儿子不小心弄破了耳朵之后反过来安慰他,保证一点儿都不疼。
就是不太喜欢笑。
“那时候是小笙?”
缘分太奇妙,靳先生也很惊讶,扶了下眼镜:“后来是遇到什么事了吗?小棍去了好几天,都没能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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