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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少女都穿了新衣服。
杨清岚是雨过天青色锦云葛的旗袍,绸缎般的黑发挽着,插着翠绿的簪子,细细的腰身,胸脯曲线不是很大,但饱满圆润。
清晨的微风拂过,李长昼怀疑自己是不是还没睡醒,要不然为什么嫦娥会穿旗袍?
“哥,出息点,大清早流口水,想吃早饭就去吃!”
“咳。”李长昼从出神状态中醒过来,看向故作生气,实则促狭的李浅夏。
浅黄色印着鱼鳞斑的短旗袍,十分艳丽的打扮。
不过她怎么都好,露胳膊露腿都无所谓,只要不走光,李长昼都懒得管她。
三人都已经在房间提前晨练完《惊雷图》,这时都饿了,于是一起去客厅吃饭。
有人比他们还早,春皇。
黑绸彩绣二龙戏珠纹旗袍。
立领、短袖,收腰。
在衣领、襟、袖、下摆等边缘,用金线绣出二龙戏珠纹,一身黑,配上金丝龙边,尽现端庄高贵之气。
而且她还坐在最上首!
“起来了?”她端着一碗不知道什么东西喝着,“坐下来吃吧。”
好嘛,李二爷成客人了。
桌上的早餐中西结合,米粥、麦片、吐司,小笼包、生煎等等,配上腐乳、酱菜等小菜。
还有酱油、醋、盐、糖、蜂蜜、果酱等调料,另外还放了鲜榨的果汁、牛奶、冒着热气的咖啡,满满一桌子。
此外还有四个丫头伺候着。
比起吃,更像是摆场面。
“哇!”李浅夏这个出生于100年后农村,在1928年鞋厂上班的厂妹,哪里见过这个场面,迫不及待地坐下来。
李长昼和杨清岚也跟着坐下,挑自己喜欢吃的吃。
喝了一口粥,咬了一口包子,李浅夏开始和春皇搭话。
“春皇姐,你的头发是染的吗?”
“一次观想《腾云驾雾》的时候,迷失了方向,等醒过来,头发已经全白了。”
“哇,好危险,不过跟雪一样,好好看!”
“我也这么觉得。”春皇笑吟吟地应道,懒散地端起咖啡。
性感的嘴唇轻轻一吹,咖啡的雾气缭绕。
李浅夏觉得自己又被迷惑了,心里忍不住羡慕她此时的仪容和气质。
那些女明星,不管什么出身,成名后都会刻意学仪态,让自己显得优雅知性,而春皇本身就是仪态,她的一举一动,都是仪态课的模仿对象。
和她相比,杨清岚只是自然,一切赏心悦目,让人迷恋,却不会激发人的嫉妒和羡慕,因为那学不会,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气质。
“对了,春皇姐,你一直收集观想法,现在一共有多少了?”李浅夏暗自警惕,但表面不动神色。
春皇放下冒着雾气的咖啡杯,单手托腮,盯着李浅夏那张俏丽的脸。
“我告诉你,有什么好处吗?”她笑道,眼波里像是装了一汪春水。
李浅夏的喉咙有些发干。
“浅夏,”李长昼开口,“好好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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