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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证明我所说的话,你们回去之后可以做一个语言实验,把《受戒》拿出来,大声地朗诵。只要你朗诵出来了,你自己就可以感受得到那种内在的韵律,潇洒,冲淡,飘逸,自由,微微地有那么一丝骄傲。这一点在任何时候都是统一的。汪曾祺并不傲慢,在骨子里却是骄傲的。我附带告诉大家一个小秘密——有些作家的作品是可以朗读的,有些作家的作品却不能。能朗读的作家在语言的天分上往往更胜一筹。他们都有自己特有的腔调,隔了三丈都能闻到。李敬泽老师反反复复地说,好作家一定要有自己的腔调。汪曾祺的腔调就是业已灭绝的文人气,就是业已灭绝的士大夫气,这种气息在当今的中国极为稀有。补充一句,汪曾祺的腔调你们年轻人千万不能学,你学不来。我说过一句话,汪曾祺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学的,道理就在这里。
现在我们来做一个假设,假如《受戒》这个作品由鲁迅来写,结果将会怎样?这个假设会很有趣,请大家想一想——
面对宗教的黑暗、宗教对人性的压迫、宗教对日常生活的碾压,鲁迅一定是抗争的、激烈的、批判的、金刚怒目的。鲁迅也会幽默,但鲁迅的幽默也许是毁灭性的,有时候会让你无处躲藏。用鲁迅自己的说法,就是“撕”,“撕碎”的撕。汪曾祺不会“撕”。汪曾祺不批判。汪曾祺没那个兴趣,汪曾祺没那个能量,更为要紧的是,汪曾祺也没有那样的理性强度。这是由汪曾祺的个性气质决定了的。汪曾祺是一个可爱的作家,一个了不起的作家,却不是一个伟大的作家。我这样说丝毫也不影响汪曾祺的价值。我们热爱鲁迅,需要鲁迅,我们也需要汪曾祺。我说过,汪曾祺是文人,不是知识分子。这是汪曾祺的特征,也是汪曾祺的局限。这样说是不是对汪曾祺不公平?是不是强词夺理了?一点也不。伟大的作家必须有伟大作家的自我担当,这是伟大作家的硬性标志。文学是自由的,开放的,但是,相对于伟大的作家来说,文学未必自由。这个不自由不是来自于外在的威逼与胁迫,而是来自于伟大作家的自觉,来自他们伟大的情怀和伟大的心灵。但是,能不能说汪曾祺是一个没有思想的作家?也不能这样说。
这就要谈到张爱玲了。张爱玲有一个著名的小说,《倾城之恋》,大家都熟悉。《倾城之恋》当然是一个爱情故事,但是,它有它的世界观,具体地说,它有它的历史观。——无论风云怎样变幻,人类的日常它坚不可摧,哪怕炮火连天,吃总要吃,睡总要睡,爱总会爱,孩子也还是要生。城可倾,爱不可倾,这就是张爱玲的孤岛哲学和孤岛史观,这是一种偷生的哲学,汪曾祺的身上多多少少也有这种哲学。——衰败的大时代、精致的小人物。说到这里大家也许明白了,《受戒》和《倾城之恋》骨子里很像,几乎可以说是姊妹篇。我们可以把《受戒》看作《倾城之恋》的乡村版,文学一点说,我们也可以把《受戒》看作《倾城之恋》投放在乡村河水里的倒影,水光潋滟。
所以说,作家的才华极其重要。才华不是思想,但是,才华可以帮助作家逼近思想。这正是艺术和艺术家的力量,文学是人类精神不可或缺的一个维度。
三、世俗与仙气
在小说的第二部分,汪曾祺是这样“起承转合”的:明子老是往小英子家里跑。
你看,汪曾祺真的是一个不玩噱头的作家,不来玄的,就往明白里写。这是好的文风,是作家自信的一种标志。从明海“往小英子家跑”开始,汪曾祺的笔端离开了庙宇,来到了真正的世俗场景。但是,对汪曾祺来说,这个世俗场景却是特定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那个“风俗画”。
汪曾祺的“风俗画”给他带来了盛誉,他写得确实好,有滋有味,我们必须向汪先生致敬。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所谓的“汪味”,说到底就是诗意。这个诗意也是特定的,也就是中国古典诗歌所特有的意境。如果我们对中国的诗歌史比较了解的话,我们立即就可以看出来了,汪曾祺的背后站立着一个人,那个人就是陶渊明。假如我们愿意,还可以把话题拉得再远一点,汪曾祺的背后其实还有人,那就是老庄,他受老庄的影响的确是很深的。
陶渊明是著名的逃逸大师。这里有他的哲学,——你让茅台酒和大粪交手,一交手茅台酒也就成了大粪,这个我不和你玩。陶渊明有陶渊明的乌托邦,《归田园居》《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桃花源诗并记》,这些都是他的乌托邦。
《受戒》的第二章到底写了什么?是小英子的一家的世俗生活。它不是乌托邦。它是“小国寡民”,是所谓的“净土”。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的大国在美学的趣味上反而向往“小国寡民”,这一点非常有意思。
《受戒》的故事背景汪曾祺没有交代,但是,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汪曾祺所描绘的其实是一个乱世。我怎么知道的?在《受戒》的一开头汪曾祺自己就交代了,明海家的那一带有一个风俗,但凡有弟兄四个的家庭老四都要去做和尚。为什么?老四养不活。就这么一个细节,我说《受戒》的大背景是一个乱世就站得住脚。然而,汪曾祺不是鲁迅,不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对“乱世”这个大背景偏偏没兴趣,他对乱世的政治、民生、经济、教育、医疗、军事统统没兴趣。作为一个文人,他感兴趣的是乱世之中“小国寡民”的精致人生:安逸,富足,祥和,美好。可以说,在任何时候,“美”和“诗意”一直是汪曾祺的一个兴奋点。他在意的是乱世之中的“天上人间”。
我给大家来解开《受戒》的美学之谜吧:当汪曾祺描写“释”,也就是佛家弟子的时候,他是往下拉的,他是按照世俗来写的,七荤八素;可是,当汪曾祺果真去描绘世俗生活的时候,他又往上提了,他让世俗生活充满了仙气,飘飘欲仙的,他的精神与趣味在“道”。
李泽厚说中国人的精神是儒、道、释互补的,这个判断很有道理。汪曾祺也是这样。汪曾祺也入世,但是,情况并不妙,两头不讨好,他只能匆匆忙忙地出世。照理说,1980年的中国是多么复杂,又是左,又是右,又是坚持,又是改革,还要开放,对不起了,汪曾祺统统没兴趣。在1980年,汪曾祺的写作其实是很边缘的,他的创作既不属于反思文学也不属于改革文学。还是让我们回到1980年吧,汪曾祺所写的究竟是什么?“解放前”。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他的“解放前”大红大紫起来了。《受戒》真的把读者吓了一大跳。
——《受戒》为什么会把别人吓一跳?谁能告诉我?
听好了,《受戒》所描写的可是“解放前”。“解放前”的中国乡村那么富足、那么美好,“解放前”的中国农民那么幸福、那么安康,一句话,“解放前”如诗如画,大伙儿如痴如醉,——哪一个中国作家敢这么写?你脑子坏了。你发癔症。
汪曾祺的写作从来都是非政治的,他是人性的、文化的、诗意的。
所以,汪曾祺写《受戒》,“1980年”既是一个写作日期,也是一个写作前提。我常说,作家在什么时候生是重要的,作家在什么时候死也重要。汪曾祺如果没有熬到改革开放,没有熬到新时期,他要是在1976年之前就死了,汪曾祺的价值起码要打九折,他远远没这么贵重。道理很简单,在1980年,能写出《受戒》这种作品的中国作家没几个。我们传统文化的底子薄,写不出来的。
现在,我们又要回到小说的结构了。这一次我所说的不是情节结构,而是人物的结构,也就是小说人物的出场问题。也许你们要说了,这又有什么可说的?我是作家,笔在我的手上,我想让小说人物什么时候出场他就什么时候出场。哪能这样呢,那样的作家不成土匪了,——“你给我出来!”小说的人物就出来了。不能那样。小说里的人物都是有文学尊严的,你做作家的必须把人家给请出来。如果你是一个不好的作家,小说人物会听你的;可是,如果你是一个好作家,小说人物在什么时候出场,这就要商量。
好,在第二章里头,汪曾祺给我们描绘了一个世外桃源,人物关系也极为简单。除了小英子、小英子的爸爸、妈妈、姐姐这四个人以外,汪曾祺着力描写的那个人物是谁?反而是庙里的人物,是17岁的明子,那个即将受戒的小沙弥。这是很有意思的。小沙弥是怎么出来的呢?是小英子的姐姐需要画图样,这一来,小沙弥就被请出来了,他离开了庙宇,来到了世俗生活。
再回到第一章,也就是庙里头。从理论上说,既然写的是庙里头,应该都是写和尚才是,但是,汪曾祺还写了别人。谁?小英子。这是必须的,小英子在小说的第一章里必须出现,否则,小说都进行了一半了,女主人公都还没有出现,那是太丑陋了,就像电影都看了一半,我们还没有看到女一号一样。
但问题是,第一章写的是庙宇,如何才能把小英子给“请”出来呢?这才是“写”小说的关键。——让小英子来烧香?然后,让小英子和小沙弥眉来眼去的?可不可以?当然可以。但是,那是多么猥琐。汪曾祺他怎么可能猥琐呢。
我们来看看汪曾祺是怎么做的。——我记得我在前面留下了一个问题,关于那个偷鸡的“正经人”,那个复合型人才。汪曾祺在这个人物的身上总共就用了一两句话,但是,这个人物重要极了。
第一,汪曾祺写了三个可以自由行动的和尚。他们要打麻将,三缺一,结果呢,“打兔子兼偷鸡”的这个人物出场了。
第二,因为偷鸡,这个连姓名都没有的“正经人”就必须有一个偷鸡的工具,铜蜻蜓。关于铜蜻蜓,小说里有交代,我就不说了。明子很年轻,他对这个偷鸡的工具产生了好奇,这是当然的。他想试试,可到哪里试呢?庙里头不行啊,只能到庙外去。这一来就到了小英子的家门口了。
第三,我们的女一号,小英子,她同样年轻,她对铜蜻蜓同样好奇,这一来她就在小说的第一部分出现了。多么自然,一点痕迹都没有。在这里,铜蜻蜓哪里还是作案工具?铜蜻蜓就是青梅,铜蜻蜓就是竹马。生机盎然,洋溢着玩性,小英子她不出场都不行。可以这样说,如果小英子在小说的第一部分出不了场,这个小说就没法看了,汪曾祺也就不是汪曾祺了。
你们说,铜蜻蜓的主人,那个偷鸡的复合型人才,他对小说的结构是多么重要。他简直就是小说内部的一个枢纽。
听我这么一解释,大家也许会说,天哪,小说家太辛苦了,太苦思冥想了。就为了小英子的出场,汪曾祺就要想那么多。不是这样的。你们千万不要去可怜汪曾祺,他不会想这么多的。我只是出于讲座的需要,是在事后分析给你们听的。好小说要经得起分析,但作家在写作的时候是不会这样分析的。在写作的时候,小说家主要靠直觉。他的直觉会让他自然而然地那样写,回过头去一分析,我们会发现作家的直觉原来是如此精确。我一直强调,多次强调,直觉是小说家最为神奇的才华,直觉也是小说家最为重要的才华。在作家所有必备的素质当中,唯一不能靠后天培养也许就是直觉。直觉没有逻辑过程,没有推理的过程,它直接就抵达了结果,所以它才叫直觉。所以,写小说没有大家想象得那么辛苦。在写作的过程中,思考极为重要,但思考往往不能带来快乐,是不断涌现的直觉给作家带来了欣喜,有时候,会欣喜若狂。这是写作最为迷人的地方。老实说,我个人之所以如此热爱写作,很大的原因就是为了体验直觉。它简直就是一种生理上的快感。虽然我是一个作家,但是,我真的没有能力把直觉所带来的快感告诉给大家。这么说吧,直觉很像生理上的GPS,它总能帮助你在陌生的地方找到最为合适的道路。但是,GPS是没法确定目标的,决定目标的是作家的价值观,也就是思想,而敏锐的、幽灵般的直觉可以辅助我们抵达。
第一章描写和尚,把小英子安排进来;第二章描写世俗生活了,再把小和尚安排进来。这样的镶嵌就是《受戒》的结构。一目了然。老实说,如果没有阅读的直觉,这个一目了然还真的不一定就一目了然。
所以说,结构永远是具体的,它离不开具体的作品。学习小说的结构一定要结合具体的作品,读多了,写多了,你就会结构了。你一不读,二不写,你让毕老师给你讲“小说结构的技法”,那个是没有的,我也不会讲。我自己写小说的时候也是这样,一个作品一个结构。作品就是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体型,看上去都差不多,可是,你要到医生那里,医生就会告诉你,每个人的体型都不一样,每个人的耳朵都不一样。
好,到了第二章,小沙弥明子出现在了世俗生活里头了,他学雷锋来了,做好事,给小英子家做义务劳动来了。明子就是在学雷锋、做好事的过程中爱上了小英子的。——这里头有没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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