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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签的是18个月,沈见夏一等就是两年,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两年前沈见夏的父母就放话说二儿子要出书了,可谁能想到,竟然胎死腹中。
不少莫名其妙的人还记着这茬,隔三差五就来问沈见夏:“你的书呢?怎么还没出啊?出版之后记得一定要送我一本啊!我是你的粉丝,永远支持你的!”
沈见夏又尴尬又烦,解释起来太麻烦,他们也听不懂。或者可以说,他们根本就不想听。
出了吗?出了就拿来,送我一本。
没出?那你是骗子!你撒谎啦!
后来肥姐也被问得烦了,直接说:“出什么书啊,他被人家骗啦!”
沈见夏更尴尬了。
直到后来,忍无可忍的沈见夏跟杂志社提出了解约。
为了这件事,他和当时负责他的编辑闹得很不愉快。责编借着“长辈”的身份训斥了沈见夏一通,指责他年少轻狂,没有责任心,怎么可以在杂志社最难得时候选择离开。
沈见夏没有反驳,但也没有松口。违约金他可以不要,但这约他一定要解。
最后,责编扔下一句“既然你非要解约,那我们江湖不见”,把沈见夏拉黑了。
可笑的是,没过多久,这位正义凛然的编辑自己也跳槽了。
同批的作者都已经绝望了,不再抱出版的希望,任由辛辛苦苦写的稿子就这么废掉。
只有沈见夏拿着被退回来的稿子,找了别的出版社,不停地投稿。又等了一年,才终于把这本合集给出了。
那时肥姐还问他:“你不会又被人骗了吧?”
沈见夏很无语,也很无奈。
父母都是外行,明明什么都不懂,却不愿意了解,还喜欢不懂装懂,在旁边指手画脚。
书顺利出版了,稿费也一分不少地拿到了手,只不过进的是肥姐的口袋——后来沈见夏才知道,肥姐瞒着沈见夏,把这笔稿费给了刚中专毕业执意要去北漂的沈光宗,说是跟沈见夏借的。
沈见夏气得不轻,却又不能因为这点钱跟父母闹不愉快。
如果肥姐跟他说清楚,说这笔钱是借给沈光宗的,沈见夏一定会借。无论怎么样沈光宗都是他哥,沈见夏不可能不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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