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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听见了关门声,我才又重新张开了眼睛。心里其实有些过意不去,不过想想紫云嘛,应该不会介意的哦!我把手从被褥里慢慢伸出来,看着那根被包扎过的手指,心里又有了些不痛快。自从来到古代,大伤小伤是没完没了,平均三天一扭脚,五天一跟头,天灾人祸不断。看来再过不了多久,我也甭申请工伤补助直接改申请家属抚恤金得了。
我越想越郁闷,他凭什么不要我呀?我长的也不差,除了偶尔会犯点常识性失误外基本上我还可以算的上是聪明可人。我哪一点比别人差了?哼,我就不信了,这世界上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男人还不满街都是。一想到这里,我又开始热血沸腾起来。
我一个翻身起来,坐到桌前,磨了些墨,摊开纸张,拿起一支毛笔,想了想,然后一笔下去。约莫一柱香的时辰,终于写好了。我搁下笔,吹了吹未干的墨迹,然后拿起来摇头晃脑的朗诵了起来:塔思拉懿君,正值花样年华,青春妙龄,风华绝代,无与伦比。璀璨如东方蜘蛛……啊,不对,写错了!璀璨如东方之珠,绚烂如朗玛之峰。可谓人见人爱,魅力无敌。欲求男士一名,要求:有房子,有车子,有银子;没老子,没娘子,没儿子。欲求婚者,速之,速之!
哼,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就不信,除了他我就找不着别的人了!读完了一遍,我顿感心里舒畅,仿佛是狠狠的出了一口恶气。&ldo;睡觉罗!&rdo;我一声大喊,钻进了被窝里,心安理得的闭上了眼睛。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两天想的事儿太多了,还是因为刚才哭的太累了,反正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天早就黑了。我揉了揉有些酸涨的眼睛,好疼啊,估计肯定是哭肿了。以前在现代就有这毛病,不管流过多少眼泪,反正只要是哭过,第二天起床眼睛保准红肿,没想到,到了古代,这毛病还是没改。
我使劲的眨了眨眼,突然想到了一个笑话:一对夫妻,妻子在家唠唠叨叨的数落着他的丈夫,丈夫有些不耐烦了就小声抗议了几句。妻子听见了很生气,就问他你是不是不想看到我了?丈夫点点头说,可以考虑一下。于是,第二天丈夫没看见他的妻子,第三天也没看见,一直到第四天,他眼睛上的肿块稍稍退掉一点,终于可以勉强见到一点点他妻子的样子了……
一想到这儿,我就忍不住想笑,可是一瞟到桌上的纸张,我又笑不出来了。我起了床,走到桌边,拿起那张征婚启示,心里有些疼。故作轻松吗?可是我真的可以如此轻而易举的忘记吗?没用的,这一切只不过是我在自欺欺人罢了。我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桌上点了蜡烛,我抓起那张纸慢慢的靠近烛光,快要碰到时,我的手突然一停。不行,太危险了。想想每次一碰火就没什么好事,我还是太平点吧!于是,我连忙收回手,看着手里的征婚启示,苦笑了一下。慢慢的折好,放进了箱子里。我又叹了一口气,还是气闷啊!看着外面星星点点的,索性洗了把脸出了门去。
洗完脸一阵清爽,眼睛也不觉得怎么疼了。我站在院子里,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往前走了一步,天上的月亮也就跟着跑了一小步。我呵呵一笑,今夜又何妨去做回追月亮的傻瓜呢!我看着天,脚下情不自禁的慢慢跟着走起来。
我随着月亮一直走出了永和宫,我可没傻到去拣有巡视士兵的路走,只是专拣些偏僻的小路,一路走着,不知道走到哪儿了,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辰了,反正路上根本见不到人。四周一片宁静,只听的到草丛里各种昆虫的叫声此起彼伏。走到一个偏殿附近,只觉得有些累,再看看天色差不多已是午夜了。睡了一个半天,连晚饭都没吃,现在倒是有些饿了。算了,还是先回去吧!我停住了想要继续往前的脚步,转身正想往回走。耳边隐隐传来两个人声,好一阵诡异。我一下收住脚,连忙躲到偏殿的柱子后头,慢慢的探出头去。远处,从殿里走出一个男人,四处张望着。怕他看见,我连忙把头缩回来,心里一惊,这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该不会是刺客吧!不过刺客的话好象应该要蒙面的吧!本着好奇心我又把头探了出去。他看了看没人,然后朝远处一溜小跑,立时消失在了黑暗中。我拍了拍胸口,还好还好。幸好没什么事,算了,我还是回去吧,我可最怕事了。正当我准备走人时,眼见从那里又出来了一个人。我定睛一看,这次是个女的。鬼鬼祟祟的,在外面看了半天,然后又进去了。我一阵纳闷,有些奇怪。正想走,等一下,我想起来了,这里我好像来过,那是后宫嫔妃住的地方,那这个女人?那个男人?我突然一拍脑门好像想起什么似的,刚才那个男人虽然穿着普通可头发上系着的带子在夜幕中看的很是清晰,那是明黄色的。紫禁城里除了皇上以外还有谁可以用这种服色?那该不会是……皇‐‐太‐‐子
一想到这儿,我差点没站稳,脚一下就软了。没想到,历史上皇太子淫乱后宫的事儿居然是真的,而且还被我逮个正着。完蛋了,我还是快逃命吧,要是被人看见我就完了。我看了看四处无人,立刻撒腿就跑。黑暗中什么都是隐隐约约的,我也不管会撞到树什么的了,只管一味往永和宫的方向跑。突然只觉得脑袋撞上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我一个不稳摔到了地上。不会吧,天要亡我呀!我撞到人了。此刻,我不管三七二十一,连忙用手捂着脸,然后说时迟那时快,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马上爬了起来,趁对方还未及反应过来,一下飞奔出去。
一直跑一直跑,终于见到永和宫的大门了。我一个箭步跨进去,穿过花园跑进我的房间,然后猛的关上了房门。我倚着门,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一颗心咚咚咚的直跳。我怎么这么倒霉啊!没事出去瞎逛什么呀?现在好了,不仅撞见那种事,而且还差点当场就被咔嚓了,幸好我跑的快。直到现在我才发现,原来人的潜能真的是无可限量的,从来50米考试没考过及格的我居然还能有这么大的冲劲。我使劲的用手抚着我的胸口,然后慢慢的往床边走去,只觉得脚下有些凉凉的,我低头一看,差点没吓昏过去,脚上只剩一只鞋了,那另一只呢?
不会吧,那只鞋子不会是落在犯罪现场了吧!突然想起来,一定是撞到那个人的时候掉的。完了,这鞋子可是证据啊,要是他们顺藤摸瓜的找到了我,我就死定了。怎么办?怎么办?我急的额头直冒冷汗,现在回去找肯定是不行的,就算不自投罗网,那黑灯瞎火的也不好找啊!对了,反正那鞋子上也没写我名字,况且那个人应该没有看见我的脸,只要把现在剩下的这只鞋子给销毁了,那任谁都查不到我的头上。可是,应该怎么销毁呢?用火烧是万万不行的,搞不好罪证没有销毁,倒把人给引来了。那要怎么办呢?
我想了想,就这样,没错。于是我打定主意,从箱子里又拿出双鞋穿上,然后拿着剩下的一只鞋跑到了院子里。看着没人,迅速在院子的角落里挖了个很深的坑,然后把鞋子裹上宣纸放了进去,用泥土把它埋起来。等一切全都弄好了,我一下瘫坐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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