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无法捏紧一缕棉花,我还不能压实一坨棉花吗?”
思考良久,没有更好的办法,易修只能拼了。
只见他眼睛猛的一瞪,狂暴的神识一起涌了出来,疯狂的冲击在上丹田内部。
先天之炁犹如落入深海的邮轮,不断被海水挤压着,越往下落,水压越大。
终于,到达某个临界点后,轮船不堪重负,轰然挤压在一起。
一滴,两滴,三滴...
先天之炁不断压缩凝结,易修没有松懈,不敢放松一点精神,用液态的先天之炁反过来包围那些气态先天之炁,继续凝练。
轰,轰,轰...
液态的灵气似乎触及到什么禁制,易修的上丹田随着液体的增多,也在快速变化着。
不知过去多久,就在易修浑身是汗,神识要溃结时,先天之炁终于压缩完成了。
轰!
巨大的轰鸣在耳边响起,好似开天辟地,易修被震的两耳失聪,眼冒金星,眼看就要昏迷过去。
“不好。”易修心中大呼糟糕,突破的关键时刻要是昏迷过去,成不成功另说,其中的机缘肯定要少掉一大部分。
就在易修意识模糊刹那,他头顶百会穴突然打开,有琼浆从天而降,滴落在易修灵魂上,顷刻,他混沌的意识醒转,一种无法形容的通透清凉席卷全身。
体力,精神都在这一秒恢复如初,甚至精进不少。
“这是,真的三花聚顶?!”易修灵光闪过,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突然自嘲起来。
“原来我还在炼精化气啊!”
他好高骛远了。
有了三花聚顶的帮助,易修意识恢复正常,自我检讨结束,意识赶紧回到上丹田,哪里才是最重要的。
“变化好大。”
易修的意识在上丹田游走,看着周围,有些感叹。
上丹田是一个特殊的地方,无尽宽,无尽深,但属于自我意识活动的地方只要那么一大点。
如今,修为突破,上丹田最大的变化,就是活动空间增长了一倍不止。
这也代表易修可以修炼的先天之炁暴增了不知多少倍。
按照压缩比列,一百缕气态才能压缩成一滴液态,易修这次在想蓄满丹田引发量变,也不知道要花费多少时间。
而且以前的上丹田是混沌朦胧的,那么现在就是高清无码。
易修有种从像素风格进化为2D横版的错觉。
这个变化的影响,就是上丹田总体更坚实了,不似以往那样有些一碰就碎的感觉。
外在变化了解完,易修意识注意到丹田中心,在哪里有一小滩液体,液体上面还有一颗绿油油,黄豆大小的种子。
“这液体是先天之炁凝练的结果,这种子是啥?不是要在我脑海长出一根树吧?”
易修有些惊悚,突然想起奶奶最喜欢骗小孩的话,吃西瓜不吐瓜子,它就会在肚子里生根发芽,然后长成大树,把肚皮撑爆。
当年易修被这个骗局影响颇深,不要说小时候,就是长大了,懂事了,不小心吃下一粒西瓜子,心中都会莫名想一下,肚子里会不会长出大树。
可是就算要长,不是长出西瓜吗?怎么就变成树了?
小时候不了解,现在易修更不理解。
吃西瓜长树,好歹吃了东西,他意识空间能吃啥?
这种子怎么回事?
易修小心翼翼的靠近,分出一缕神识去感应。
“咦,这种子,这种子怎么感觉那么熟悉?”
人生沉浮,似乎懒散永伴身旁,那是不是因为还没有遇到那个让你成长的人或是事?一个生活在怪异世界的少年,一个现代科技与野性融合的社会。彼方生活的常人,似乎与此间现实的人们没什么过多的区别,但危机已经笼罩住了这个看似和平的世界。成长成独当一面似乎只能是必然的选择,而那成长路上的也许还都是未知。...
2012年,他只是一个球迷2003年,他是俱乐部主席2012年,他是西汉姆联的队医2003年,他靠着超凡医术让一个个巨星重新在球场上翱翔。当伍德盖特不再是玻璃人,罗西基如同当年一样灵气十足,禁区之狐爱德华多不再遭受伤病的困扰李察终于喊出了自己的口号!祖传老中医,专治各种玻璃人,各种神经刀!最关键的是,他姓弗格森!!!书友群已经建立,群号3-0-0-9-3-8-4-9-4,感谢乱雨兄弟。...
她,竟然重生在了十年前。无论三教九流,还是各路牛鬼蛇神她都能巧舌如簧,应对自如。在朋友眼里她肆意娟狂在敌人眼里她邪佞狡猾在至亲眼里她乖巧懂事在他眼里相识,他清贵漠然,她退避三舍相知,他温柔狡诈,她视若挚友相爱,他化身暖叔,她白首不离。当她的光华绽放在众人眼前,众男人趋之若鹜之时,他把她揽在怀里,骄傲一笑她是爷的...
穿越了,家中一亩三分地,宋缨以为自己可以当个朴实的农家女。可今儿地里多了一支人参精,明儿又来了个青蛙怪,养只小鸡它会飞,养个驴子它会笑啪!能不能删档重来!?没得选?那就只能种田养妖怪。众妖怪老大,那个男人金光闪闪功德无量,一看就是大佬下凡,抱住大腿死后好成仙!宋缨眼前一亮特效唐僧肉?!必须拖住不放手!大人!肉肉可否让我咬一口?!不多,就一口!女主目标活着的时候金银满屋...
抓野兔,撵野鸡,捕鱼,采药,采蘑菇。没有房子,牵几条牛去换。没有车,挖几棵树去换。不用打卡,没有堵车,轻松自在,逍遥散漫,富贵闲人。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那是我的家园。背上行囊,我要回农村。...
新书穿越之帝王httpwww17kcombook650355html喜欢本书的可以去看看。他是世界顶级的魔术师,他是一个穿越者,穿越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汉高祖刘邦砸死。刘小邦的马屁,让秦始皇全身舒坦,却让赵高与李斯为之忌惮,甚至成为无数溜须拍马之辈效仿的目标,他是一个旗帜。时过境迁,原来只会溜须拍马之辈,渐渐养成了帝王之气,举手投足就能影响万万人的生死。我不是神,可是我却能让神拜服,因为我是帝王,天地的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