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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呢,如果我真的能活到纽约港,那时候曼哈顿将会有三万名观众跑过来围观我。
没有任何一个人会相信我的话,哪怕我不是流浪汉,而一名体面的贵族小姐……还是没有人会相信。
我往口袋里掏了掏,幸运的是我那破口袋里装的口琴竟然还在。这是我从一个落魄的街头卖艺者手上赢回来的,我说我能转一百个圈不带停止,他死都不相信,所以我就赢走了他的手里的口琴。
他吹得实在太难听了,我真是受不了才将这个可怜的乐器从他手里抢回来。
我试着将口琴含在嘴里试吹几下,口琴发出刺耳的声音。我挑剔地皱起眉头,将口琴使劲往空气中甩了甩,然后背着栏杆慢慢顺着铁条坐到甲板上,双手抓住口琴,放到嘴里运用气息吹奏起来。
断断续续的音调一开始不成形,我慢慢地寻找到音调的旋律,闭上眼睛,嘴唇与乐器亲密地接触到一起。这架口琴已经很破旧,可能是德国和来的产品,我有时候会停下来清哼几句,然后重新又从第一句开始吹奏。
我似乎忘记自己在船里,而回到我的舞台上,我的身体柔韧得像是五线乐谱上的音符,随着席琳迪翁天籁般的歌声而起舞。海上的微风从我身后的栏杆吹拂而来,我倾听着口琴的旋律在头顶上随着桅杆上的旗子飘扬。
有什么会比在泰坦尼克号上吹奏我心永恒更加的适宜,回味着那个加拿大女歌手的歌声,我慢慢地编制出口琴版本的我心永恒旋律。
如果可以,我想一直吹奏下去,背对着海洋,就让这艘巨大的邮轮因为我的口琴声而停下,永远地停留在这安静的一刻里。
我心永恒。
☆、第5章打赌
遥远的海面,接近地平线的海水一片金黄,而船上的灯光已经亮起,淡白色的光亮驱赶着夕阳最后的一片红色。
吹奏完我心永恒,我终于回过神来。甲板还在的几个乘客都围在我身边,其中有牵着孩子的三等舱妇女,也有带着软呢帽的年轻男人,还有两个本来站在三等舱入口的甲板船员。其中一个穿着卡其色吊带裤,条纹衬衫,发色金黄,右手夹着破旧本子的年轻人一脸赞叹地上前来询问,“这首曲子真美,它叫什么名字?”
余晖在他年轻尤带稚气的脸孔上烙印下光影的颜色,好像这一刻连时间都为之停止。
我仰头望着他,仿佛透过那发亮的电影屏幕,最后却终于穿越百年回到这里。身体因为疲惫而坐得跟崩塌的雕像一样颓废,手里还拿着那个破口琴。我本来该立刻跳起来揪着他的衣领,然后乘着船还停泊在瑟堡,连接应船都不用就直接跳到水里游上岸,这里的水温可不是冰山区的寒流,你在水里折腾多久都行。而这一切的前提是,眼前这个家伙得相信这艘船会沉。
我终于低声回答,“我心永恒。”
“好名字,我是杰克道森,你好。”杰克露出他的招牌笑容,额头因为笑容的惯性而夹起几道额纹。他手指上沾着一些灰色痕迹,指尖有时候会很明显地互相磨蹭几下,这应该是他画画久的习惯。
“你好,艾米丽。“随口将自己在大学跟同学戏取的英文名说出来。我面瘫地看着他,上上下下打量着。接着有些迟疑地伸出手,就跟个腼腆的小姑娘一样犹豫不前,天知道腼腆这玩意早几百年就被我吓跑了。
我只是迟疑,我竟然这么简单就找到男主角。如果知道一首电影主题曲就能将杰克拖出来,那么我饿着肚子在繁忙的码头跑了两个多钟头连嗓子都喊坏掉,简直就是白干了。而且看到他的第一反应我竟然是在迟疑,该不该跟他要签名。如果在下船前再弄到女主角的签名,这趟穿越之旅就完美了。
杰克干净利落地用力握一下,松开手后他笑着说:“你没有鞋子吗?我送你一双。”说完就弯身去解开自己皮靴的带子,他跳着脚边脱鞋子边说,“我看过你,你是最后一个乘客。不过你没有同伴吗?你也打算去纽约?”
我从来不打算搭乘一艘坟墓去纽约,在踏上泰坦尼克号那一秒开始,我几乎是每个钟头都在等待明天的靠岸,然后彻底逃离这里。
抓住一块衣角,我擦了擦口琴,接着笑着说:“是的,我想美国会带来我想要的生活,毕竟在英国我可能一辈子都得赤脚走路。”
“赤脚走路?”杰克快速地用手抓下自己的鞋子,他率先递过来一只,幽默地抬抬眉毛,露出一个友好的微笑说:“现在你就不用赤脚走路,作为一个……漂亮的女孩,你还需要一顶帽子,上面都是大缎带,鲜花,或者你还需要一条裙子。”
他到底是哪只眼睛看到我是一个“漂亮的女孩”,我估计魔镜都看不见我满脸黑漆漆的污迹后面的脸。我没有接过他手里的鞋子,这可能是这位穷得要死的主角唯一的一双鞋子,而且我现在最想要的不是鞋子,而是让他下船的理由。
我设身处地想象如果我是杰克,有一个流浪汉的女人突然要我下船。而船票又很贵,以后可能一直买不起。船的目的是我的家乡,而我的家乡现在发展得还不错,你过去就有成为百万富翁的机会。嗯,确实,现在的美国华尔街还没有到二九年的经济大萧条,所以看起来就比一百年后那个动不动就发生金融风暴的华尔街好混那么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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