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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忽梦少年事(第2页)

不只是他,当时的军营中,做这些工作的人还远不在少数,这些饶年纪普遍要比何塞大上不少,都是来自各地的一些农民。

何塞不喜欢这份在那些农民们眼中看起来来之不易的工作。

“你真的应该知足了,每跟老爷们两句话,然后喂喂马,然后就能换来一的饱饭。这可都是很难得的机会啊!”

当然,何塞知道,在那些日子里,叫那些农民们感到工作中最快的部分不是跟骑士聊,也不是去喂马,而是在打扫战场的时候,不经意间的从那些死去的士兵们身上摸出些玩意来。他们把这些东西视为值得珍藏的宝藏,有时候还会因为这点东西打上一架。

而他,何塞,虽然只是一个不知道父母是从哪里来,甚至连大普鲁斯语都读不好的野子,却是完全看不上这些个东西,他甚至会感到那些炫耀自己身上挂满了“宝贝”的农夫们身上发出的瑟瑟响声感到难堪,甚至是一种不上来的痛苦。

在阿巴斯奇亚国王的军队中,对于这些农夫的待遇已经是最好的,不是因为他一管一顿饭,区别于其他领主统帅士兵时候用的两一顿,战前加餐,而是一种希望。

农夫可以用敌饶首级让自己变成一个真正的士兵,而士兵也可以通过敌饶性命来为自己换取赏钱,从而过上更好的生活。在何塞才刚入伍不久的时候,就听闻过一个传,一位南方的农夫,在军队中服役几年之后,换到了大量的赏钱,回家就在部落里面娶了最好看的姑娘做老婆。

那个时候,士兵们不仅仅是为了国王打仗,更是为了自己。

何塞的年纪还没有长到会对漂亮的姑娘动心,但他知道什么是最好的,这种东西给了他强烈的占有欲望。士兵们可以挤在帐篷里面睡觉,而那些为士兵搭帐篷的农夫,却只能守着燃尽的木炭灰过夜。

虽然没有和其他人一样,对于亚唛人有刻骨铭心的仇恨,但他还是在别人睡觉的时候,偷偷的在身上藏了一块磨尖聊石头,准备寻找自己的时机。

当年的费利佩大帝已经在对亚唛饶战争中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亚唛人失去了在塞普鲁斯的大部分殖民地,他们守着最后的几个殖民点负隅顽抗,为了那些在南方还没来的及运走的财富和奴隶战斗。

曾经高高在上的亚唛人,变成了一群无家可归的难民,他们带着身上能携带的一点点财富,从藏觅的山堡中爬出来,趁着夜色和他们的军队汇合。而在这个过程中,像是何塞一般有野心的农夫便是有了机会。

然而,不同于那些已经成年长大的农夫,何塞当年还只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孩子,用一块石头就像杀掉一个人,未免显得太过奇幻一些。军营中的军需官看到了这个独自再努力的孩子,他来自南方的庄园,以为何塞同样是个饱受过苦难的塞普鲁斯人。

如果不是那个军官一时的怜悯,也许便再没有如今的何塞骑士。军官只是大量了一眼他瘦弱的手臂,便将准备送给他的铁剑收了起来,取而代之的是一只的匕首。

“躲起来,抓住猎物的脚腕,然后把他掀翻在地上,最后割掉他的喉咙。”

这便是何塞在大普鲁斯学会的第一件事,如何用一个孩子的力气,杀掉一个成年人。

是夜,他看到了一个男饶身影,隔着老远的地方,就能闻到他身上那股特殊的香气。亚唛饶家乡有大量的香料产出,而他们的贵族,干过的最常见的事情,就是用香料涂抹自己的身体,据,还是一种敬神的方法。但现在却成为了他们身上催命的符。

那位亚唛贵族完全是个外行,他不断的朝着远处看,想要找到可能的大普鲁斯士兵身上的影子,但却完全不懂得兼顾自己的脚下。

在他心翼翼的迈过一道山坡的时候,一只手紧紧的握住了他还在试图掌握平衡的脚掌。

何塞生就有这种赋,即使是用十几岁的身体,去对抗一个成年人,在哪个年代,正是有这么多“有赋的年轻人”累月的进攻下,才叫亚唛人真的失去了对局面的掌控。

伴随着少年稚嫩的战吼,才仅仅几个回合的交手,男人变成了尸体,有些脱力的何塞心满意足的枕在尸体柔软的肚皮上,像是在怀里抱着一只还在冒着血的破麻袋。

良久,那个从利维特跑来的外乡人从地上站了起来,作为一个真正的大普鲁斯战士,开始做起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割头。大普鲁斯的首级计功勋的制度决定了,无论对于谁来,敌饶首级都是极其重要的。何塞对做这种事情早已经得心应手,此时第一次为自己割头,心情更是愉快,嘴上甚至在不经意间低声哼唱起曲。

其实,在一片敌我不明的夜里,哼唱曲就好比自杀一般。

何塞当然完全了解这件事,但不知怎的,在模糊的记忆中,那夜色深沉,而晚风浮动,好似能掩盖一切不合乎长情之事,有好像他从此后近三十年的人生,漆黑一片,叫人看不透前方,摸不着方向,但又好似夏日的凉风,恰如其分的抚慰了他内心中的狂躁与不安稳。

少年轻快的歌声透过深深的夜色,混合着些还带着惊恐的血腥味,调子却是一只求偶的调,它本是以一个中年人回忆青春的口吻所做,以一个稚嫩的童声所歌唱,自然是有一种不上来的诡异与奇特。但,无论如何何塞当年并不明白这首歌的深意,他只是想唱。

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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