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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板还不知道衣服做好后,可以找几个试衣模特来试试版。
楚榆正好也想试试版型,档口的衣服是不让试的,可贵家衣服不试怎么知道上身效果?吹得天花乱坠都不如试试来得好。
楚榆解开大衣纽扣套在身上,天还没亮,温市的海风徐徐吹来,楚榆原本还有些凉飕飕的,穿上这大衣后,热的心火大。
“怎么样?我这料子舒服,也保暖,北方穿都不会冷!”
楚榆照着陈老板家的镜子,红色衬得她皮肤水嫩柔亮,冰肌玉骨,原本还有几分清冷的,这衣服却把她娇媚的气质放大,收腰的设计,将她的上下都衬得格外完美。
“你好美!”
沈珠雨眼珠子都要瞪直了,她知道楚榆漂亮,这是长眼的人都能看出来的。往常楚榆穿的很朴实,又没打扮,主打的是清水出芙蓉。她原以为那种状态下的楚榆就是最美的,谁曾想,稍一打扮就叫人连连叫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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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妩媚面前,清纯显得逊色很多。
“你说你自己就是卖衣服的,又不缺钱,怎么不好好打扮打扮?这次一定挑几身漂亮衣服回去,可别再穿这破衬衫了。”
楚榆也打算好好收拾一下,她没有炫耀的习惯,却也不想故意装穷,去学校读书,好歹要穿几件像样的衣服,总不好过于寒酸。
陈老板的反应比沈珠雨还大,沈珠雨看到的是楚榆的美,他看到的却是一沓沓大团结!
陈老板老婆正好带孩子回来,这一看也抹不开眼。
“这还真好看!老陈啊,你这衣服改的比杂志还好!”
陈老板也洋洋得意,他没学过服装设计,更不懂画图,凭借的不过是一个服装从业者,对市场的敏锐嗅觉和观察力。
“你再试试这件。”
楚榆一一试过,她必须承认自己眼光不错,陈老板家的衣服都走在时尚前列,八十年代初,人们对时尚的追求更甚于后世,楚榆要走的是做市场的引导者,让苦求时尚无门的顾客们,能在她这寻求到共鸣。
“陈老板,大衣、羊毛衫、织锦缎的棉袄各20件。我得看看好不好卖,再来定下一批货。”
陈老板没有不同意的。
棉袄进价20,大衣比寻常的雪花呢长款大衣要贵一些,面料是进口的,陈老板给的价格是45,羊毛衫比棉袄略贵,随便拿几件货,2000块钱就没了。
楚榆记得,八三年春晚,刘姐姐5港币买来的红衬衫,引起轩然大波。
以现在的眼光看,红色过于标新立异和前卫,可谁愿意整天穿着灰扑扑的工装服?不穿别的颜色不代表不喜欢,而是市场留给人的选择太少了。
人们对大红色的执着,某种意义上而言,是审美天性的解放。
大红裙大红唇,卷发撩人的港风美,是楚榆心里的穿搭top。
陈老板这波红大衣也算赶上潮流了,她有着两世的眼光和历练,陈老板有的只是对时常流行的判断,能准确预判这一波流行,眼光够毒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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