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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透着大片的落地窗,洒了进来,黎静夏没有睡,听着身旁平稳的呼吸声,趁着月光,黎静夏看了过去,只看到一片精硕性感的背七年来,同床而眠,睁开眼时,要么空无一人,要么只有这背影留给她。
她很想告诉爵旭桀,七年前,他找到她拜托她为爵芯然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时候,当时在得知爵芯然患了白血病。
而很巧合的,她曾做过志愿者留在血库的配型,与爵芯然配型成功,得知这件事的时候,她第一个反应就是毫不犹豫的答应救助。
但约莫,就算告诉他,他也不会相信吧。
那时候,突然脑海里闪过那样的想法,鬼使神差的,被心里的执念驱使着,她大着胆子,提出那样的要求:签了契约,和我结婚,我就救她。她太想要太想要爵旭桀这个人了,她太渴望太渴望这个人的爱了。
她那时候想着的是,能够呆在他的身边,与他朝夕相处,日久总能生情,等婚后她用真心相待,人心总不是石头做的,总有能够修成正果的时候吧。
她那时候想的那么天真那么美好她想到了所有,好的坏的,却绝没有想到过,爵旭桀打从心里厌恶她憎恶她。
她更没有想到,爵旭桀一直戴在右手尾指上的那一枚尾戒的来由!
她看过那尾戒的第一感觉,就是觉得那尾戒的款式偏柔,像是一枚戴在女人中指上的女款镶钻指环,戴在爵旭桀的小指上,不显得突兀违和,反而有一种诡异的契合感。
七年来,爵旭桀常常喜欢摩挲这枚尾戒,黎静夏没往深处想,只当是这人的习惯。
直到一个星期前,收到的那一封电子邮件
原来,自己的执着,那么可笑!
自己的爱情,显得多余
她爱爵旭桀,很爱很爱,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却已经久到忘记了。
孩提时候单纯的喜欢一个人的感情,随着时间的积累,非但没有减退,还一发不可收拾。
可惜的是,她把爵旭桀放在第一位,爵旭桀却对她的这种喜欢,不以为然,甚至十分厌恶。
爵旭桀厌恶她,七年来,这厌恶越来越深。
黎静夏不是没有看清,只是她执着的认为,只要再坚持坚持,就能够看到曙光,直到那一封电子邮件的出现哈哈,黎静夏,这世上你最可笑!
侧躺在床上,望着面前的背影,那么熟悉,拒人于千里之外。
黎静夏缓缓伸出了手,由身后,环住了男人劲硕的腰,她把脸贴了上去很快,你就自由了我知道,你那么的想要摆脱我,就送你最后一份礼物吧。
她闭上眼。
翌日清晨
爵旭桀,我们一起有七年了吧。黎静夏拦住了正要出门的男人,突兀地开口问道。
男人面无表情:爵太太,请让让,今日我要去普罗旺斯。言下之意是说,现在没空跟她废话。
在听到普罗旺斯四个字的时候,黎静夏肩膀颤了一下,但随即恢复自然,拦住了爵旭桀:我有话对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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