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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缪尔淡淡道:“是,但我还可以自尽。”
他又蹙眉咳了小会儿,等喘匀了气,又说:“魔王昏耀,我曾射断你的盘角,这是终生的残缺。你既然仇恨,就应当更漫长地折磨我,至少……再多一个七年。”
“离开人间,退回深渊,并把我的子民放回去。我许诺,你将拥有一个谦卑而乖顺的奴隶。”
作者有话说:
艾登:(竖起火刑架)卖烤先知喽!卖烤先知喽!只要千字3分钱的烤先知,物美价廉便宜大碗!
罪人
魔王脸上的笑意肉眼可见地冻结了。
“兰缪尔,”昏耀的眼神变得阴森,“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是,我知道。”兰缪尔平静道。
他当然知道自己所言近乎狂语,但兰缪尔并不是虚张声势——既然魔族如今驻扎在城外,要么是攻城未果,要么是忌惮即将赶赴的援军,破城后又主动撤出。
无论是哪一种,圣君都很清楚,魔族的数量劣势都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在人类王国的腹地长期作战,不多日就要退回深渊。
当然,纵使如此,以一个战败者的臣服与尊严,交换近千俘虏的性命,听起来依旧很离谱。
没关系,起价总要喊高一点,兰缪尔镇定地想。
他等着魔王发出嘲笑,将他的价值贬低到比烂泥都不如——就像每个讲价的买客开口第一句那样。
但昏耀只是阴森森地盯着他看,却不开始讲价。
兰缪尔被盯得后背发毛,硬是撑着没有露怯。怪异的沉默又持续了半晌,魔王终于低沉道:“告诉我你能做到什么程度。”
兰缪尔:“在不背叛我的国家,亦不背叛圣训中所教导的基本良知的前提之下,我听从你的一切命令。”
昏耀:“假如我要你从此称我为王,身披奴链,在魔族面前永远跪地爬行?”
“假如我割掉你的舌头,剜去你的眼珠,再将你赤裸地展示在千万个魔族的面前,宣称这就是我的战利品?”
兰缪尔:“若我归属于你,那是你的权利。”
“假如我把你赏赐给我的族人,要你成为一件专供魔族泄愤的贱货,在生不如死的践踏中度过余生?”
兰缪尔:“选择让渡这份权利,当然也是你的权利。”
“哈,好啊!到时候,他们会叫你舔他们的脚,喝他们的尿,喂你吃泥水和蛆虫。每天会有十几个魔族赶来轮奸你,再叫他们饲养的猎犬轮奸你。他们虐打你取乐,还要你发出狗一样的叫声求饶——兰缪尔,你确定你真的知道,自己正在交出什么!?”
兰缪尔仍然说:“我确信我知道我在做什么。”
昏耀猛地站起来,眼里像是要烧出火来:“好,很好,你就这样把自己贱卖了!深渊不是人类能忍受的地方,圣君,我等着你后悔!”
兰缪尔怔住,他先是疑惑魔王突然发什么脾气,突然反应过来昏耀竟有同意的意思。
——天啊,难道在深渊里是没有讨价还价这个习俗的?就这么,一口价?
圣君很是震惊,同时赶忙脱口而出:“吾神见证,我绝不后悔!”
……
所以,人类圣君的臣服与尊严,究竟价值几何?
这种虚无缥缈之物,实在不好说。
只不过,当魔王与圣君完成这个听起来甚至有点胡闹的交易时,双方的内心都充满了做梦般的不真实感。
——是的,彼时他们都坚信,自己用最鸡肋最不值钱的东西,换得了世上最无价的珍宝。
或许是魔王的宽大实在令人意外,兰缪尔又询问,是否可以允许自己和这座王城做最后的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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