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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晚呆滞了一瞬。
她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个场景。
清冷如月的少年低眉垂首,在她耳边声色沙哑,呼吸微微急促。
像是无奈,又像诱哄似的:“乖点。”
陆晚脸红了。
身上也红了,像只煮熟的虾米。
救命,太涩了。
她怎么能对沈晏抱有这么非分的想法!
陆晚“唰”地把那湿帕子抽了回来,一把盖在自己脸上。
不行,她得冷静一下。
“走吧,”沈晏看着她,眉眼带着浅浅的笑意,“你睡了一天,不饿吗?”
一提起吃的,陆晚的肚子先做出了反应,咕咕作响。
她有点不好意思地捂住脸。
沈晏将她从房里抱了出来,直接抱到饭桌前。
陆晚发现,沈晏演这种风流少爷,还真的有点别样的天赋。
于是晚饭照例是窝在他怀里用完的。
她像只慵懒的猫儿,只需要撒撒娇卖卖乖,就会得到主人精心宠爱的照料。
吃饱喝足以后,沈晏甚至还亲自取了帕子替她擦嘴。
陆晚仰头看着那张全然陌生的脸,却有一双极为熟悉的眼睛。
桃花眼天生温柔含情,他低垂眼睫,恍惚便是极为深情的模样。
在那一刹,陆晚忽然有种,真的被沈晏所宠着的感觉。
她心下一跳。
又很快反应过来。
只是做戏而已,她这样告诫自己。
她应该只是沈晏故事里无关紧要的路人甲,为了推动剧情存在的小作精炮灰。
她要让沈晏厌烦她,要让他亲自写下退婚书。
然后她才能趁机说出在他生命里的最后一句台词:“想退婚?可以!听闻南疆有奇花名辉昼,你将辉昼摘来给我,我便同意。”
沈晏才会南下,才会遭遇刺杀。
才会在崖底遇见一见倾心的医女。
至于她呢,完成了戏份便该早早退场。
这是陆晚应该有的人生轨迹,她也一直为此而努力着。
可是在这一刻,陆晚忽然有点鼻头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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