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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事之潇洒,是不能跟徐志摩相比的。这回人家根本就不主张开书目,虽说开了十部,谁都能看得出来,那是应付,不过是他那篇长文章的一个小尾巴。但这小子多会来事儿,明明是应付,你还不能说他什么。人家毕竟开了,还是十部,还有那么多的外国书,且有些就是直接用外文写的。
错了,我不该将鲁迅与徐志摩相比。鲁迅的投票是二月十日填的,徐志摩的文章是二月十六日刊出的。也就是说,鲁迅填票的时候,徐志摩的文章还没有发表出来,徐志摩又绝不会写好之后给鲁迅看,那么,说徐志摩的潇洒影响了鲁迅的心境,就是诬陷了。
这可让鲁迅作难了(2)
但愿如此。然而,又未必如此。
先看《华盖集》上《青年必读书》一文后面署的&ldo;二月十日写&rdo;是否确实。为此事,我写信问《&ldo;青年爱读书十部&rdo;&ldo;青年必读书十部&rdo;资料汇编》的编者王世家先生,王先生回信如下:
有关&ldo;青年必读书&rdo;资料,是全部从《京报副刊》上抄录的,各则均为原貌(即初刊本),后鲁迅将自己的意见辑入《华盖集》中,做过修订:1加了副题;2将&ldo;‐‐但除了印度‐‐书时&rdo;改作&ldo;……读外国书……时&rdo;,即将&ldo;书&rdo;字前移;3最后一句将&ldo;呢&rdo;字删除;4填加&ldo;(二月十日)&rdo;。
也就是说,文末所署的月日,是鲁迅在编《华盖集》时&ldo;添加&rdo;的。王先生用的是&ldo;填加&rdo;。
为什么要添加呢?不外两种可能,一,鲁迅写文章大都署日期,这篇当初没有署,编集子了就添上;二,有添加的必要。同是《华盖集》中的文章,隔了两篇的《论辩的灵魂》更像是一篇文章,就没有添。可见,并不是所有的文章收入集子时都要添加日期的。那么,给《青年必读书》添上日期,只能说有此必要了。
什么必要呢?只能说是,为了避开什么。
避开什么呢?避开让人说他是&ldo;愤激之辞&rdo;,说他是针对胡适、梁启超、徐志摩他们的。
避开的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说他的文章,是写于胡适、梁启超,甚至徐志摩的文章发表之前。《京报副刊》是二月十一日开始刊登应答书目的,第一篇就是胡适的,那么只有说是&ldo;二月十日&rdo;了。也不能太早。因为孙伏园一月二十九日的《启事》中说&ldo;仅收到胡适之、梁任公、周作人诸先生等数票&rdo;,刊登是&ldo;以收到先后为序&rdo;,鲁迅文章发表的序号是&ldo;十&rdo;,这就不能说的太早了。
《鲁迅全集》的编注者们,不查原件,或是查了原件也不注,全信了鲁迅的添加,又从《鲁迅日记》里找到佐证的根据。《鲁迅日记》一九二五年二月十日条下有&ldo;夜作文一篇并写讫&rdo;,注文为&ldo;即《青年必读书》。后收入《华盖集》。&rdo;
全集的编注者太糊涂了。且看鲁迅这几天的日记是怎样记的:
八日昙。……夜伏园来,托其以校正稿交寄小峰。
九日晴,风。午后往女师校讲。晚寄李小峰信。夜向培良来。
十日晴。……下午寄伏园信并稿……夜作文一篇并写讫。
十一日晴。……夜伏园来,取译稿以去。
接连四天,孙伏园来了三次。提及稿子的共四次,两次是译稿不论,文章稿子两次,均在十日。全集的编注者,将&ldo;下午寄伏园信并稿&rdo;给了《咬文嚼字(二)》,&ldo;夜作文一篇并写讫&rdo;给了《青年必读书》。
这样做对吗?显然是不对的,至少也是有纰漏的。先看这些日子鲁迅究竟写了几篇文章。
查《鲁迅全集》,这几天之内,鲁迅共写了三篇文章:
一、《看镜有感》,文末署&ldo;一九二五年二月九日&rdo;。载《语丝》。
二、《青年必读书》,文末署&ldo;二月十日。&rdo;载《京报副刊》。
三、《咬文嚼字(二)》,文末署&ldo;二月十日。&rdo;载《京报副刊》。
从文稿的长度,与交寄的时间上看,《日记》中说的&ldo;下午寄伏园信并稿&rdo;的稿,是《看镜有感》。可这篇文章是《语丝》上刊出的,怎么会寄孙伏园呢?这是因为,鲁迅与周作人已在两年前失和,兄弟两人从不照面也从不通信,而《语丝》办起不久,孙伏园即离开去办《京报副刊》,接替者是周作人。原先的稿子都是孙伏园办理,现在仍寄孙伏园,周作人接到后自然也会照章办理。要不就没有办法解释,孙伏园这些日子几乎天天来鲁迅家,鲁迅为什么还要寄给他稿子并写信呢。再就是《看镜有感》是篇较长的稿子,只会是九日写起,十日寄出。于此可知,十日&ldo;下午寄伏园信并稿&rdo;的&ldo;稿&rdo;,不是编注者说的《咬文嚼字(二)》。
再看十日《日记》中说的&ldo;夜作文一篇并写讫&rdo;,是篇什么稿子。编注者说是《青年必读书》,肯定不是。一,《青年必读书》是填写的,不能说是&ldo;文&rdo;;二,《青年必读书》是填写在现成的表格上,不必先&ldo;作&rdo;出来再&ldo;写&rdo;。鲁迅也有一次完稿的时候,只说&ldo;作文&rdo;,不会再说&ldo;写讫&rdo;。比如同年一月三日有&ldo;夜为文学周刊作文一篇讫&rdo;,一月十四日有&ldo;夜成短文一篇&rdo;,一月二十八日有&ldo;夜作《野草》一篇&rdo;。&ldo;作&rdo;了还要&ldo;写讫&rdo;的,肯定是一篇正经文章,那就只能是《咬文嚼字(二)》,而绝不会是《青年必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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