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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居念重新装上子弹,趴在地上,问布莱克:“下一个目标是谁?”
在卜妮思没有到来之前,她得抓紧时间训练自己。
刚才练习的是人形模特,现在她要发大招了!
找个活人来练练手!
布莱克拿着望远镜,在楼下扫了一圈,突然看见一个当街抢劫犯。
“在你左手边十点钟的方向,有个拿着粉色爱马仕包包的男人,他是个抢劫犯。”
沈居念听了布莱克的话,拿倍镜瞄准过去,果然在那里看见一个穿着黑色衣服,怀里抱着粉色爱马仕的男人,正在街道上狂奔。
他身后跟着一个妆容精致,踩着高跟鞋的女人。
那女人一边哭,一边喊抓小偷,但身边的路人都很冷漠,没人搭理她。
沈居念握住扳机,微微侧目,眯着眼望向那个即将成功逃脱的抢劫犯。
“听我口令,数到三就开枪!”
“好。”
“一……”
“二……”
“三……开枪!”
第三声落下的瞬间,子弹应声飞出,穿过三条街道,准确的打在抢劫犯的大腿上。
就听见啊的一声惨叫,抢劫犯扔掉怀里的包包,痛苦的抱着自己的大腿,发出一阵阵杀猪般的嚎叫。
布莱克快被眼前的一幕给吓到了。
天呐!他发现了什么?
这个沈居念是神枪手本尊吗?
怎么会这么厉害?
刚才还在跟他说,自己没有学过枪书,可随便开两枪就能击中目标,而且是一枪击中。
指哪儿打哪儿,不是他夸大其词,就沈居念这种天赋,不拉去当杀手真的可惜了。
沈居念看着失主找回包包,放心的吐了口气,她拿出手机,给戚伟打去电话,让他派些人过来,把那个抢劫犯抓回去。
这人一看就是惯犯,手里肯定有不少大案子,戚伟抓到他,也算是大功一件。
两人等了会儿,一边闲聊,一边等着卜妮思。
约莫半小时,繁华的街道突然出现了好几辆豪车并列而行,他们不守规则的开着车走在前面,给最后一辆豪车开道。
逼得很多车主不得已将车停在两边,憋屈的等着这些嚣张的豪车先行过去。
各个怨声载道却是没有任何办法,在M国,这就是财阀统治的社会,只要你有足够的金钱,首脑都能给你开绿灯!
就是这么豪横!
沈居念抱着狙,站在楼上冷眼看着这一幕,冷笑道:“这些权贵实在太猖狂了,等雷穆醒了,是时候好好治理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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