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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的Z城似乎永不疲累,不停息的在灯红酒绿间觥筹交错、夜夜笙歌……
丽都的舞场可以说是达官显贵、名媛、贵公子包括洋人的聚集之地。
舞厅内朦胧的琉璃彩灯和窗外耀眼的霓虹灯相辅相成,营造出一个亦幻亦真的梦幻世界,台上扮相妩媚,身材妖娆的舞女随着爵士乐翩翩起舞,台下年轻的男女跟着轻快的节奏跳着交谊舞,趁着此情此景做着亲昵的举动,多少有些性色的成份…
他们左拥右抱,纸醉金迷。
舞台的角落迎来了它的主人——丽都头牌“白牡丹”,及腰的波浪大卷,白色珍珠发夹将一边的头发别在耳后,露出水钻珍珠流苏耳环,身着牡丹印花的香云纱旗袍,踩着高跟鞋摇曳生姿的踏上台子,艳丽妩媚而不妖。淡淡的嗓音弥漫开来,清亮却不突兀,带着些许不为人知的柔和,她的眼神轻飘飘的,没有望向任何人,她享受在自己的音乐声中,莫名撩人……
台下角落坐着一位男子,头戴一顶黑色的礼帽,压得很低,昏暗的灯光下看不清面容,穿着板正合体的西装,西装还是两件式的。领口露出内衬,领带扎得很齐整,使人显得修长挺拔,端起面前的酒杯送到嘴边,微微仰头抿了一口,不知回味的是这香槟酒,还是歌声,
这是第六十一天,留洋回国后,沈凛冬每天便要学着如何看账本,如何算账,如何经商运营,像是家族企业继承的机器,这样毫无自由的生活压的他喘不过气,夜深后便到丽都放松心情,每夜听她唱完后送上花篮再离开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她的歌声总能挑拨他的心弦,并不是技巧有多华丽,她似乎赋予了每一首歌灵魂,带入了自己的情感,即便同一首歌,也能唱出不同的滋味,她享受在其中,好像只为了取悦自己,他甚至很羡慕这样自由的灵魂,似乎无拘无束…
歌声骤然结束,台下依旧响着:“安可,安可,安可……”,不过结束后她不会返台再唱,台下的观众也不恼,心里只会记着:丽都的白牡丹歌声婉转动听,有机会便会带着些没见识过的朋友来欣赏,大概是为了彰显自我。
似乎又到曲终人散了,沈凛冬好看的眉头微皱,骨节分明的手举起摆了摆,还是像往常一样送上花篮,打算起身离开,心里难免失落,今天依旧见不到她…
“这位先生,是要走了?”林星河柔声说道。
她对这个连续两月送自己花篮附上“贺卡”的男人也颇感兴趣,陆老板(丽都老板)也说过沈凛冬是Z城首富沈哲远的唯一儿子,日复一日地捧我的场。
沈凛冬听到声音错愕的回头,愣道:“牡丹小姐,你这是?”
“愿意坐下来,请我喝几杯吗?”林星河坐在面前的棕色皮革沙发悠然地说道。
闻言,沈凛冬颌首一笑,也坐在了对面的沙发上。
林星河抬眼望见了他,他的皮肤很白,俊美的五官看起来分外鲜明,尤其是双唇,几乎像涂了胭脂般红润。但他相貌虽然美,却丝毫没有女气;尤其是那双眼睛,看起来既聪明又骄傲,一身笔挺的西装温文尔雅,风度翩翩,有了一瞬的失神。
不过这个眼神被沈凛冬捕捉到了,挑眉说道:“牡丹小姐,想喝点什么?”
林星河笑言:“都可以”。
沈凛冬抬手:“侍应生,两杯解百纳。”
随后,侍应生端来两杯放在了他们面前黑色皮质的桌子上。
沈凛冬举起酒杯:“牡丹小姐应该不陪客人的,我很荣幸能够跟你喝一杯”。
林星河有些疑惑,正要开口便被沈凛冬堵了回去:“饰花,但你头上只有一个发夹,”。(饰花是丽都舞女头上的饰品,根据色彩的艳丽到淡然分陪客等级,所拿的小费提成就不一样)
林星河笑了笑,举起酒杯,与他相碰,喝了一小口,漫不经心道:“看来你对丽都的姐妹很了解”。
沈凛冬摇头:“不不,我不愿靠近那些浓重香水味的女人,只是在这里坐久了,也便了解一二了”。“牡丹小姐,恕我冒昧,你似乎没有这浓重的香水味?”沈凛冬轻声问道。
林星河不假思索地回答道:“这里的香水味太多了,女人味太少了,你说呢?”
沈凛冬的薄唇缓缓勾起一个弧度,端起酒杯再饮了一些酒。
林星河似笑非笑地询问:“以往我收到的花类可以说是车载斗量的,贺卡上内容也都是寻常的喜欢,约见,当真无趣,不过你倒是很有意思,连续两月每天送同一种花篮,连贺卡内容都未曾变过,”继续说道:“保持自由的灵魂快乐地生活?你可知,来到这里的女孩,哪一位不是身不由己,怎么自由?”
沈凛冬认真地说道:“有一部电影里是这样说的‘有些鸟儿是关不住的,它们的每一片羽毛上都沾满了太阳的光辉’你站在台上唱着自己喜欢的歌曲,赋予它生命,你没有迎合任何人,自由的灵魂是不受物理阻挡的。”
林星河怔愣说道:“你应该读过很多书,我一句也听不明白”
沈凛冬笑笑说:“至少你唱歌的时候是快乐的”。
林星河看着他的神情有些不解:“你似乎羡慕我?”
沈凛冬应声说道:“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本就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唱者心悦,听者享受”。
林星河自认阅人无数,但第一次见单纯带着欣赏目光想约自己的人,也甚觉欣然:“不是我选择了做快乐的事情,而是在无路可选之下快乐地去做,这样才不枉人生走一遭”。
沈凛冬凝视着这个和自己一般大的女孩,透过她的神情,似乎有很多不为人意的过往,欲言又止,最后起身说道:“牡丹小姐,正式认识一下,我叫沈凛冬。”
林星河站起身,抬眼与他对视:“我的名字,林星河”。她笑得灿烂,这是她第一个在丽都交换姓名的人。
“天色很晚了,我送你”?沈凛冬询问道。
林星河慵懒说道:“不用,我有车夫等着的,况且我也不能说走就走的”。
沈凛冬唏嘘说道:“那你记得早些回家休息,我先回去了,明晚见”。
“好的,再见,路上小心”。林星河轻声道。
沈凛冬笑着点点头转身离去。
或许因为他长得好看,又或许他说话让人舒服,再或许他是第一个让林星河觉得有趣的人,就好像冬日里一束束的暖阳,让人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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