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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调戏(第1页)

日子过的很苦,孟氏险些是半嫁半卖的到了郑家,便为郑家给的聘礼能让孟家的宗子把隔邻村一个痴傻的女士讨回来当媳妇儿。

许是处于这份羞愧,又有“传女不传儿”的祖训在,想把玉镯子当掉换钱的孟母究竟在长女出嫁那日,暗暗把玉镯子塞给了女儿。

虽说孟氏不晓得一寒如此的家里为什么会有这等值钱的法宝,她晓得镯子的存在被娘家其别人还是婆家察觉,势必会惹起她不肯意看到的结果。

因此嫁到孟家后,她对镯子的存在闭口不谈,没有人晓得她手里另有这等法宝,便连同床共枕的几十年的郑老头,也只是偶尔中见过盒子一次,里面装的是身子么他完全不晓得。

此时看到老伴儿手内心托着的玉镯子,郑老头吃惊的长大了嘴巴,好半天没有回过神来。等他反应过来后,不由得问:“按你说的,这镯子不是该传给春香?你此时拿出来作身子?”

“这镯子是该传给春香,可这孩子性质随我,半点心眼儿也没有,嫁的又是那样吃人的人家,我担忧她守不住便没有给。”孟氏皱眉说出了苦衷,回答着玉镯子继续说:“便算春香能守住她也不敢戴出来,倒不如留给阿凛媳妇儿,当是咱家的订婚之物。”

说是她奉迎来日的儿媳妇也好,说是她对大儿子羞愧用镯子赔偿也罢,这只玉镯子总不可能以如此藏在盒子里见不到天日。

给了阿凛媳妇儿,也可以看在这镯子的份儿上,不说拉春香一把,便是在春香被婆家磋磨的时候,能为春香撑撑腰也值得了。

郑老头不晓得老伴儿的心思,听她这么说也想到处境艰苦的女儿,长长的叹了口气:“给便给吧,总归不是落到了外人手里。”

“我也是这么想的,要所以后阿凛媳妇儿能给我们生个孙女,那便传给孙女吧。”孟氏隔着红绢摩挲着玉镯子,眼神里填塞了期望。

说到孙女,郑老头的眼睛也是一亮:“要真能如此,便是立马让我闭眼我也没啥遗憾了。”

孟氏表情一变,连忙往地上呸了几下,嗔怪道:“大好的日子说这些作身子,了解去亲家何处,你得管住嘴别说了不中听的话。”

郑老头呵呵一笑,摆手道:“晓得了晓得了,你这婆子便是话多。”

孟氏摇了摇头,不想再理睬老头目。她把玉镯子重新包起来郑重的装进了金饰盒子里,此次只是上了小锁放在床头,没有再放回大木箱子里。

郑凛不晓得母亲已经为他来日的媳妇儿计划了订婚信物,吃过午饭后便回到房间将自己寄放重要物件的盒子拿出来,将里面的物什一件件摆在桌子上,揣摩着了解要送哪一件好。

从军多年他没少上疆场,该得的法宝也没少得。除了每次打获胜上头赏下来的,另有战胜敌寇后从对方那边截获的一部分。

每次触碰不止他一个人冲在前面,获得好东西大部分都分给了陪他出身入死的战友。

退伍前,他又把大部分法宝典当换成了银子,全部分给了伤残紧张只能退伍又无法自力更生的将士,所以到此时,手上的好东西已经不多了,统共惟有十来件。

可贵的是这十来件全部是珍品,随便拿出一般便充足一个每年花用不到五两银子的庄户人家用上十几二十年了。要是全部换成银子,也有大几百乃至上千两之多。

郑凛不缺银子花,便没想过把这些他用汗水和鲜血换来的法宝换成银子,计划留着作一个念想。这一次全部拿出来,也是想挑出一件最女人的作为了解的订婚信物。

翻来覆去选了好久,郑凛的手最终落在了一把里头俭省无华的匕首上。他轻轻一抽,匕首脱销而开拔,如镜般的刀身凉气森森映出了一张坚毅的侧脸,刃口上高高的烧刃中间冻结着一点寒光好像的流动,好像连空气都严寒了几分。

这把匕首非同平凡,是郑凛的师傅在他六岁时亲身教授。不但小巧精致,并且削铁如泥,平凡的兵器碰到它惟有被斩断的份儿。

这把匕首伴随了郑凛整整二十年,期间没少见血,可以说是郑凛最趁手的兵器,也是他最密切的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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