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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砰砰……”
依旧是三段式九段射。
每个牧师三把枪,第一排连续三次开火在这黑暗的环境之中,枪口的火光照亮一片周遭的时候。
厄迩冈斯真正明白了,他们为什么自称是圣光牧师?
在黑暗之中,他们真的照亮了他人和他们自己,不同的是初速甚至不如攻城弩的火绳枪照亮自身,打死敌人。
看这小小的银制弹丸在定装火药的推进下,速度比攻城弩慢了,至少200米每秒的初速。
但是,弩矢多长?三十几厘米,十二三英寸长。
银制的弹子呢?直径不超过一英寸啊!
如果不是对银子的敏感,让他们能够感觉到一丝丝来袭的预兆,大多数的血族被打死之前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
这些血族之前就是农民,就连是他们的领头人荷流斯随是破落贵族出身,只不过就是一个海外孤岛的陋弊之民。
他们哪见过火绳枪?
当第一声枪响,到第九次齐射结束,第一批趴着的射手不过刚刚给三把枪填装完毕,据枪瞄准。
血族不到十个了。
牧师们并没有开始第二轮的射击,而在军阵后面的圣光骑士不知何时已经从后阵的两侧绕过。
催动着同样浑身银亮的战马加速,四十多骑士对着不到十个血族发动了冲锋。
在山的这一头像个观众一样的厄迩冈斯和子爵二人这是挣大了眼睛,准备认真看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情。
然而哪有想象中的势均力敌。
圣光骑士的战马对于这些血族并没有生物性的本能恐惧,毫无畏惧的发动冲锋。
而血族好像很是畏惧这从头到脚被挂银子的骑兵,就像普通敏捷高的步兵一样,并没有发动对冲,而想要绕过这些骑兵,向着那些步兵和射手冲击。
是畏惧吗?
更了解这些血族的厄迩冈斯认为应该不是畏惧,而是一种本能的选择。
连人带马披挂了银的骑士不是他们下手的最优选择,因为他们没有办法快速的感染骑士,并以此扩大自己的势力和优势。
但是骑士不可能放过他们,操控着操控性非常高的战马,骑士分成了四股,向着要分而击之的血族围了上去。
血族整体的敏捷和速度都非常快,但是反应速度再快也遮掩不了他们的移动速度大概就相当于驮马的程度。
优良的战马哪怕驮着沉重的马甲和甲具骑士,依旧比他们更快。
血族的反应很快,骑士向它们挥出武器,很有可能打在空处,但是连成排,依靠马匹更快的速度撞上去呢?
枪就夹在腋下,能不能扎上都行,马就驱赶着前进,根本不可能被躲过。
“有钱真的是可以为所欲为吗?”
厄迩冈斯看了眼子爵,两人都曾经面对过这一群血族,且认真地思考了,如何去面对这种高机动高反应的高敏单位。
可现在有钱就是唯一的解答,你这个接受不了啊!
骑士的枪未必扎的准,剑未必砍得中,那好,那就让骑士和战马全都变成武器。
血族也很绝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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