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罗臻的警惕性没有陆湛的好,所以上半夜由他来守夜,陆湛则直接躺到罗臻铺的树枝床上,就着一块兽皮团吧团吧着就睡了过去。
夜里的森林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安静,不管是树上的树蛙,还是草丛中的虫兽,仿佛这些动物只有晚上才能唱上一支求偶的歌曲一般,增相比着谁的声音更大声。
追风吃饱了树叶后懒懒地靠在洞口闭着眼睛,它的大尾巴在身后一甩一甩的,驱赶着那些孜孜不倦想要往它身上扑的蚊虫。
罗臻扔了一把鬼针草进火堆中,浓郁的烟味让熟睡中的罗臻嫌弃地皱了皱鼻子,不过他早就闻过了鬼针草的味道,知道罗臻有时候会扔一点进火堆里用来驱赶蚊虫,当然那效果陆湛不置可否,他翻了翻身,背对着火堆继续补眠。
鬼针草的烟气对于驱赶蚊虫还是有一点效果的,至少坐在山洞边的罗臻不需要时不时就要伸手拍一下自己了,有时候蚊虫没拍着,反而将自己的皮肤都拍红了一大片。
将弓箭拿出来检查了一下状况,这是他在野外最主要的攻击武器,罗臻保养得很小心,还细细地数过箭筒里面的箭矢数量,这才将它们放到旁边自己触手能及的地方。
不远处的火光能照到的距离很有限,一阵风吹过,带起了地上的几片不知道哪里掉落下来的花瓣,罗臻的目光顺着那几片花瓣飘过的方向看去,被地上一个巨大的巴掌影子吓了一跳。
他一把从地上爬起来,拿起身边的弓箭,并以最快的速度搭好了箭矢,然而巴掌影子旁边的追风并没有什么反应,甚至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身边的陆湛虽然是熟睡的姿态,但是罗臻知道对方的耳朵一直高高地支棱着,要是附近有危险,只怕熟睡的陆湛都要比罗臻反应得更快,但是此时的陆湛别说爬起来查看情况,连动作都没带变过分毫。
罗臻见状,刚才紧绷着的身体放松了一些,他定睛往那个巨大的巴掌影子看过去,那个影子只有被风吹过的时候才会动上几下。
这是植物的叶子吗?
罗臻紧握着手中的弓箭,做好了要是埋伏在外面的是野兽的话就大声将陆湛叫醒的准备,这才小心地往洞口走了几步。
今晚是个难得的满月,他们这处山洞周围本来植物就并不是很多,即使火光照不到太远的地方,但也足够罗臻看清楚山洞周围的情况了,很快罗臻就发现那影子的本体是一棵长在无花果树旁的植物。
那植物的叶子岔开成五片,看起来就像人类的手掌一般,它长得很高,除了靠近顶部分出来的枝丫上还长有两片叶子之外,其他地方全都光秃秃的,所以罗臻刚来到这附近的时候并没有发现这棵植物的存在。
知道不是什么不知名的野兽后,罗臻这才深深吐出一口气,那无花果树的根部蔓延到了山洞口,那叶子像手掌一般的植物离罗臻并不远,走过去也就几步路的距离而已。
罗臻今天采摘的植物大多都是他早就熟知了的,这会儿那个辨认植物的能力还没用过几次,大概是因为刚才受到了一点惊吓,他想知道这植物到底是什么东西。
将手轻轻覆在那植物的枝干上,很快罗臻就知道了这种植物的名字,五指毛桃。
罗臻微微惊讶地看了看手下的植物,他还是第一次看见野生的五指毛桃,以前罗臻只在超市里见过五指毛桃的根茎,那是一种用来煲汤的材料,煮出来的汤水带着一股奶香味,罗臻还挺喜欢喝,偶尔还会买上一点回家煲,而且他曾经听家里的老人提过,五指毛桃的茎皮纤维好像还可以用来制作麻袋麻绳之类的东西。
晚上想着也没什么事情做,罗臻直接回山洞里将火堆往洞口外面移动了一点,好让火光更清晰地照到那棵五指毛桃,然后翻出骨锄头,为了不吵醒陆湛,他的动作很轻,将泥土松动后直接用手拨到一边去,一边守夜一边吭吭哧哧地忙碌着。
等到了大半夜陆湛醒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浑身脏兮兮的罗臻正对着一个刚刚挖出来的大坑在发呆。
他看了一眼依然站着睡得香甜的追风,鹿角马虽然没什么战斗能力,但逃跑能力却是不错,看追风睡得那么熟,看来这段时间并没有什么危险。
陆湛爬起来,走到罗臻旁边,“你在做什么?”怎么说好的守夜结果大半夜的竟然在山洞口挖了一个大坑出来呢?
罗臻见陆湛已经醒了过来,连忙对他招了招手,陆湛凑过去,罗臻指着坑里的东西,语气不太确定地问道:“阿湛,你看看这个是不是晶果。”
第92章
这棵五指毛桃在这里也不知道长了多少年了,它的根茎有手腕那么粗,但是整块根茎仿佛被晒得干瘪松脆了一样,骨锄头只轻轻在表皮上划过就被刮落了一大块,露出里面一枚晶莹剔透像是晶果一般的东西。
这枚晶果通体偏蓝色,摸上去触感有点凉,顶部的果蒂紧贴着根壁,像是原本就长在上面的一样,陆湛伸手摘下来的时候还发出一声脆响。
除了颜色不太一样之外,这枚晶果也比之前鹿冥给他们的那两枚小了一倍左右,陆湛只拿到手上就已经知道了答案,他肯定地答道:“这是晶果。”
“这东西怎么……长在五指毛桃的根茎里?”
陆湛摇摇头,他只知道晶果是好东西,可不知道晶果原本是怎么生长的,这也是他第一次看见晶果竟然是长在别的植物的根茎里。不过不管怎么说,他们白得了一颗晶果也算是不枉此行了,至少家里那棵太岁不愁没有足够的能量生长。
一个转生成史莱姆的宅男,在异界旅行,进化,最终成为最强史莱姆的故事。每周一更新...
一个战场上的小兵,偶然间以杂役的身份进入修道者的世界,不甘心生活的平凡,不甘于生命的无法掌控,任他荆棘重重,我自驭风乘龙,剑啸天下!(本书书友群一四五三八四四五六)...
主角秦枫刘欣怡八年前,秦家全家被屠,仅剩秦枫一人被救。八年后,秦枫被封北疆天帅,号称战神神医!再次归来,为报当年救命恩情,他入赘刘家成为赘婿。秦家的血海深仇,也将全部清算...
浩瀚的星际大时代,一个贫民区长大怀着机甲梦想的少年,当他进入梦想之中,迎接他的是波澜壮阔的星际江湖!他不光有高超的机甲格斗技巧,还有那外科医生般精准的刀法,他把杀人演绎成了一种艺术,在那千万人中挥洒自如,闲庭信步,不沾上一滴鲜血,一刀一刀,行云流水,宛若舞台艺术表演江湖一号群因不明原因被封,特开新QQ群,群号47543367...
人的一生要靠自我奋斗,当然也要考虑历史的进程!克格勃对外情报总局,332362665克格勃国内防谍总局,533461647...
许晚歌是陛下亲封的昭和郡主,享公主食邑,外面多少人嫉妒的眼睛都红了。可她们不知道,许晚歌只是一个被圈养在宫里的血奴。她用她的血,供养着陛下延年益寿。许晚歌以为自己的一生就会在黑暗和血腥里结束,却不知道从哪儿跑来一个小侍卫,救她于危难。可两个人,却最终没有逃得出宫城。最后的关头,那侍卫护着她,被万箭穿心。重活一次,许晚歌要先找到那个小侍卫,哪知道侍卫没找到,却被将军拦下。郡主,救命之恩,不是要以身相许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