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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都死了?”常三听到小弟们带回的消息有些吃惊,“死在哪?”
“尸体都在刚才传来枪声的地方。”
“糟了,这次可能碰上了个硬骨头!”常三皱着眉,感觉到事情变得复杂起来。
“覃擒虎那边有消息了吗?”他又朝身旁的一名手下问道。
“还没,跟踪丁修去夜市的兄弟说他们三个没把炎龙之手带在身上,那就一定是放在旅馆里,所以覃爷带人去旅馆取东西去了。”
“先把东西拿到手也行,至少温老板那边的活可以交差了。”常三点了点头,又说道:“丁修杀了我们好些弟兄,这账要跟他慢慢算清楚。”
“你想怎么算?”仓库的大门口突然传来一个冰冷的声音,灯光下的人影朝远处拉得老长。
“什么人?”常兴社的社会纷纷掏钱指向门口,但那人留下这句话之后,身影就从门口消失了。
“是丁修!他娘的,竟然反杀到门口来了!”常三这回动了真怒,这是朝自己骑脸输出啊。作为当前常兴社在外面的话事人,他何曾被人这样威胁过。
“张奔雷,吴疾风,去给我把人找出来,不要活的。”常三话音刚落,身后原本两名形影不离的男子二话不说就追了出去。
派出得力的手下之后,常三仍余怒未消,他恨不得亲自去把丁修给撕了。
想当年,常三自己就是骆丙润手下的一员得力战将,在嘉平城中打天下时,他曾经冲锋陷阵无往不利,别的社团里鲜能找得出对手。
等到常兴社一家独大之后,骆丙润开始隐居幕后,常三自然而然地变成了社团领袖的代理人,他开始过上了养尊处优的生活,亲自出手的次数屈指可数,一身腱子肉也长成了肥膘。
丁修在仓库门口露了下脸之后并没走远,他见里面的人很多,而且人手都有枪械,所以便放弃了硬闯的打算。
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丁修知道有人追出来了,他在夜色中选了个方向跑去,打算先把人引到远一点的地方解决掉。
身后的人咬得非常死,他们的速度也很快,这让丁修微微有些惊讶。
“有些不简单。”丁修在心里暗暗提高了警惕。
夜幕下月色如洗,丁修穿过林子来到一片空地上,他停了下来,几秒钟之后,身前身后各出现了一个人影。
“小子,看你往哪逃!”
“我可没打算逃,只不过是在给你们俩挑块坟地。”丁修平静地说道:“就这个地方,两位可还满意?”
“哈哈,满意!”出声大笑的人是张奔雷,他话刚出口,声音洪亮得如惊雷贯耳一般。“你嘴巴上的功夫了得,就不知道这拳脚如何。”
“拳脚?”丁修嘴角微微上扬,“老子有枪干嘛跟你用拳脚。”
说着他举枪便射,打了张奔雷一个措手不及。
张奔雷的实力也不弱,就在丁修举枪的瞬间,他便俯身朝旁边翻了个跟斗,避开迎面飞来的子弹。
张奔雷和吴疾风同为常兴社现任的“双花红棍”,这个称号一般只会给予社团中最能打的人。当年传闻旧时“双花红棍”者要在两肩上分别纹一朵牡丹花,而且梁山好汉中,很能打的武松用的就是红棍,所以取用此名。
“双花红棍”者对内负责刑罚、对外负责武力扩张,是社团中绝对的骨干爪牙。
张奔雷这一避,让丁修更加不敢小瞧于他。
身后风声袭来,丁修已经来不及开第二枪。
“好快啊。”丁修还未激活战纹,但两人的速度已经叫他有些咋舌。
就在风声追至耳边时,他赶紧低头侧身,堪堪躲过这一腿。
“咦?!”夹带风声袭来的人是吴疾风,他嘴里发出微小的惊呼声,心里对丁修的反应也有些惊讶。
都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张奔雷躲丁修那一枪属于基本操作,但丁修躲吴疾风这来自背后的一脚就让人有些意外了。
两人一个善拳,一个善腿,当年同拜于一位古武术大师学艺,学的就是这位师傅的拳脚功夫。
他俩加入常兴社之后,得到了一些享用低阶晶核的机会,一时间战力提升迅猛,在社团中隐隐有傲视群雄之姿。
最难得的还是这两人同出师门,彼此之间擅长联手作战,默契程度非常高。
有着“奔雷拳”之称的张奔雷喜攻正面,拳锋的爆发力十分惊人;“疾风腿”吴疾风则善袭侧后,出腿速度迅猛,能轻易踢弯小臂粗细的钢制扳手。推荐
两人拳头和脚背上的皮肤都练出了一层厚厚的老茧,皮下的神经组织早已死亡,所以在击打中毫无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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