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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库点头:“有时候在树林的草丛下能发现一整窝。”
“那就对了,鸡生蛋一窝一窝的,自己养就不必去找,把它养在那里让它下蛋。大家可以吃蛋,可以让蛋孵化成小鸡,再养成大鸡,到时候可吃蛋可吃鸡,岂不是比自己去捕捉寻找省事多了?族里平时老人与小孩都没啥事,就可以去采集东西来喂养它们,相当于他们也在造制食物。别小看这个,等以后大家体会到了,一定会感觉到意外的惊喜!”
齐格力想了想,不禁神往得很。嘴里却笑骂了一句:“就你主意多!这算不算是放牧?”
“不算。只能算作是小型的圈养。”孙志新悠然道:“而放牧,是指我们以后的牛啊羊啊什么的养得越来越多,大家已经没有足够的时间采集东西来喂养它们。这个时候就可以让族员在清早赶着它们出去自已找东西,傍晚再赶着它们回来。嘿!大奔,这工作就交给你了,你帮我管理好史上第一群会牧羊的狼!”
迪塞尔有些哭笑不得:“你就不怕狼群偷嘴?那可是羊,我一见了都想吃。”
“不怕。”孙志新没心没肺的笑了两声,突然哼起几句破碎的小调:“狼爱上羊啊,并不荒唐——”
哼了几句便忍不住自己乐开了花,不理别人头雾水的神情,又笑道:“雪原狼很听话,而且到时候一只只都喂得饱饱的,谁还会去偷吃啊?是吧,银星?等你吃过我做的羊腿肉,你就会对生羊腿不会有多大的兴趣。”
后一话孙志新是用狼语说的。狼语嘛,表达的意思毕竟比较有限。银星当然不能完全听懂,只隐约听懂孙志表用狼嚎说生羊腿和熟羊腿这两种吃食。当下就觉得纠结无比,到底是生羊腿好呢,还是熟羊腿更好?是个问题……要不,一起吞掉?可听孙志新的意思,吞掉了生羊腿他大概会生气,那么,只能选熟羊腿了……汗。
孙志新接着又画:“这里,可以用来做硝制皮革的地方。这里,可以用来煮盐。这里,用来烧陶。这里,可以栽种果树,像以前布库摘给我吃的剌梨就可以自己种。这里,建个风车,再建一个磨坊,让它们都离小麦地近一些。”
看着众人迷惑不解眼光,禁不住露齿一笑:“现在解释不清是什么,反正大家伙帮着建,建好了就知道。有了它们,就可以做出又大又香的面包。”
又在四方形的圈外画了一道水流:“假如能依河而建我们的村庄,这里便是河流,两头可以鱼网拦住,中间养鱼,养虾,养螃蟹。芋头喜阴喜湿,再沿着河滩种一河滩的芋头。圈里的围墙上全种上南瓜。外面的野地,可以让它们长亚麻,纺线,织衣……”
孙志新一路慢慢的说下去,随着不断的有构想被添进去,那一块蓝图不断的被充实,越来越美,越来越细致,越来越布满生活气息。无论是谁,包括孙志新都被它所打动,以至于动心不已!
只凭着史前人类并不是很丰富的想像力都可以预想得到,那是一幅美妙之极的图画:有安全的围墙将族人保护起来,大家在里面建屋居住,不必风吹雨打,不再日晒霜冻。共同守护自己的家园。每日里无论男女老小,健康还是残疾,体强还是体弱,都有自己的明确分工。或是外出打猎,或是日出而作,打猎捕鱼、种地养鸡,能干什么就干什么,大家一起用劳动创造生活。再日落而息,妻子或是吉玛在家里升起炊烟袅袅,等待归家之人平安而返,一家人团聚到一起,合合美美的享受越来越丰盛的食物。
好一副田园风光,又是好一副西式的庄园气派,更是好一副安居乐业的生活美景!
最后,孙志新划下最后一笔,畅声道:“就这样!我们将在自己的领地安居乐业,幸福生活!贫穷、困苦,朝不保夕?让它们见鬼去吧!海风部族,猎人部族,雪原狼族,三族共立,我们一起努力生活!”
众人齐齐一默,然后放声欢呼!
泰格挤过来,很是热切的道:“小新,教我建屋吧!建三间,中间住你,左右两边我和纳鲁一人住一间。等哪天纳鲁变回来,他跟我一样的力气很大,建屋完全没有问题!”想了想,又摇头:“不好,还是建一间大的,我们三人住一块!”
狼纳鲁猛是点头,对三人一起生活的前景禁不住心里无限向往。
三个人?这厮忒□了些,难道还想3P来着?念头一转,都是自家鲁玛,虽不能说是明媒正娶,但实际上跟那也差不多,又合理又合法还有族人欢庆。所以3P又咋啦,碍着谁来?那是爷关起房门来自家屋里的事!再说爷还没有那啥几P过,穿到这时代时代来疯一把又怎么地?指不定还不知道谁P谁P呢!
一想到自己左拥右抱,搂着足足高出自己半个头的两大光裸壮男在那间大屋里兴风作浪——哇!这个的腹肌好性感!咦?这个的大腿好健美修长!左边上下齐手,右边煽火撩原……便是神仙也不如自己!孙志新心里美得紧,竟没觉出来自己178的个头夹在两个超过190的中间左右开弓的模样有多雷人——那简直像极了一块偷工减料的夹馅面包……孙同学只是控制不住的得意失喷笑,当下就应了泰格:“好啊!呀哈哈哈!”
一时间大家都喜笑颜开,听懂了五成,幻想到了八成,还有两成属于无限YY的层面,反正就是开心得很,热烈得很,也兴奋向往得很。只有迪塞尔皱着银眉,有些烦恼的耙自己的满头银丝。那力度有些大,搞得孙志新挺替他心疼他的银白毛发,呃头发。那没有一丝杂色的银发,足让孙志新联想到他的银毛,活活帅气得很,拨掉了就可惜了……
孙志新禁不住问他:“大奔,怎么了?”
迪塞尔指着孙志新画出来的图,认真的思索着,道:“我带着狼群到处流浪的时候好像看到过符合你条件的地方。”
“啥?”孙志新大喜:“说来听听!”
迪塞尔仔细的回忆着,道:“出了洞,一直向那边走。”
孙志新看他的指向,好像上东北方,大约指向泰格原先的海滩营地的方向。
“越过山下的山谷,穿过平原,到了海边以后继续往后上走,又会看到几座山。我记得第二座大山下就有像说的那么一块地方。有山,有河流流过,还有一大块平地可以用来建你说的什么村庄。”
孙志新仔细一问,不禁喜出望外。如果迪塞尔的描述无误,那块地方应该是在靠海边再退回来二、三十公里的地方。那里曾经有宽大的河流流过,后来随着地形变形,河流干涸,只留下来肥沃的冲积平原。而原来的河流已经改了道,由主流分为两条支流,左一支,右一支,迪塞尔所说的平原便在那里夹河而存。
它具体有多大,迪塞尔的词汇贫泛说不清楚,只说不小。孙志新也不贪心,给他块大的他还用不完,这可是史前时代从零开始的时候,并不是现代化工业建成,他就算想全占下来也没那个本事,只要给他一块地方可以建村庄落脚就好。
听得那里依山靠水,土地肥沃,又前有大海后有靠山,且有两河相夹,已经是一块退守有据美地。
孙志新乐坏了,史前时代就点好哇,土地都是无主之物,谁能扎下根,谁就能占据住它。那块地方,他老孙要定了!
又仔细问了许多细节,从迪塞尔磕磕巴巴的问答里孙志新越发肯定那里就是自己理想中的庄园建地。再滴水不漏的问了行程远近,说不近,出洞走大约得走上一个来月。
挺远,一个月时间也长。可对于史前部族来说,拨山涉水寻找一块生地是经常的事,以前孙志新看电演就有演:某某大巫向某个方向一指,说,那里是我们寻找的地方。于是似全族而动,爬雪山过草地,吃草根吞树皮,呃……夸张了夸张了,那是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最后走下来竟不剩几个人。剩下的人重新休养生息,再一次的发展成长,吃穷了这个地方后,大家听大巫一句话,接着又走。总之就是这么个意思,迁徙之事长有,部族之人不惧,且习惯得很,就为好好的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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