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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玉燕:“我去扔了它,你睡一会儿吧。”
她抱着这包东西出来。
于英达站在不远处,看到她出来就赶紧走过来,看着她手中的东西。
祝玉燕:“我要埋了它,它生出来后就一动不动的。”
于英达叹息了一声,“那还是我去吧,我去埋,二小姐,你就不要动了。”
祝玉燕想了想,觉得不好意思让别人去,但她不能离开金茱丽太远,埋在这棚子附近也不好,这毕竟是于英达住的地方。
她犹豫了一会儿,于英达就说:“二小姐,给我吧,这种事我来就好,你去照顾那个太太吧。”
他主动把那包东西接过来,转身小跑着跑远了。
于英达没跑太远,他知道这附近有个水洼,浅是浅了点,但最近雨多,还是有水的,埋在那附近会被去那里喝水的野狗挖出来,不太好。
这毕竟是个人。
他先去水洼那里,想给这个孩子洗一洗,要走了,干干净净的走。
谁知他刚把孩子放到水里,孩子就挣扎扭动起来,还张嘴要哭,他立刻用手捂住孩子的嘴。
——孩子没有死!
于英达愣住了。
他一直想有个孩子。
他曾经想过跟祝女士结婚,将大小姐、二小姐当成自己的女儿去疼爱、炫耀。
他还养了一个妾,想让她帮他生一个孩子。
后来城里乱起来了,妾就跑了。
直到现在,他落到这个境地,每天只是为了活着,他早就不想要孩子了。
因为他想要的是体面的生活,受人尊敬的生活。他想像的家庭,要在窗明几净的厅堂里,妻子美丽大方,孩子聪明伶俐。
现在他是个乞丐啊,养个孩子,那就等于是要分他的口粮。
——这个孩子,他肯定不能养的。
他这么想,却放不开手。
——孩子还活着,肯定不能埋起来。
他把孩子洗干净,擦干净,脱了自己的上衣去裹他。
——是个小男孩呢。
二小姐还等着他回去呢。
二小姐娇滴滴的,可不能让她一个人在那里久等。
于英达把孩子放在地上,四处找了草叶子把他盖起来,免得让什么人发现了。
——等他把二小姐送走,再回来找他。
找他干什么呢?
他在心里想。
——我肯定不能养的。
——放到别人家门口,说不定会有人捡进去养。
——他还可以偶尔去看一看。
——就在门口望一望就行。
他是这个孩子的恩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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