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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一整天的濛濛细雨,将近傍晚的时候忽然停息了下来,但是也没有起风,浓云仍旧黑沉沉地压在头顶上。
一辆载满货物的四轮马车吱吱呀呀地驶过布满泥浆和积水的大路,停在了一栋黑黢黢的房舍前。
这是一个三岔路口,大路往北通往艳阳城,往南则可直达玫瑰王国的中心玫瑰王城,而朝东方的那条又是曲折迂回又多坑坑洼洼的长路却是联通着玫瑰王国的重要港口城市绿港。
如果不是阴雨连绵,这个路口必定交通十分繁忙。路边散落的几栋陈旧的房舍都是客旅店铺,门口停满了南来北往的车辆,有四轮的大车也有两轮的小马车,还有几部黑色的石机车,都盖着草编的雨披。
气温虽然有些下降,但仍旧十分潮湿闷热。
车夫并没有下车,因为那家客店门口确实也没有停车的位置,虽然并没有挂出“客满”的标牌。他从车棚下探出半个脑袋,向站在小门廊下的伙计试探性地问道:“还有客房吗?”
瘦瘦的伙计两个胳膊轻松地架在胸前,无奈地摇摇头。
“啪!”车夫猛地甩响了一鞭子,三匹看似已经疲惫不堪的马,湿漉漉的身体都不约而同颤抖了一下,于是在泥泞中迈开了步伐。
马车吱吱呀呀地驶过,一个瘦高挑身材的黑影出现在门廊前。这人原来肯定是坐在马车货物的后边的。
他在门廊石级上蹭掉了靴子上沾着的湿泥,然后一步跨进了小门廊里。伙计想拦住他:“没客房了,吃饭的话……”
乱糟糟还不时滴着水珠的头发下,射出两抹无形的寒光,伙计像刚才那三匹听到响鞭而禁不住颤抖的马儿一样,浑身也打了个冷战,他赶忙侧过身,下意识地伸手撩开了沾满灰土和油污的黑牛皮条做的门帘。
这人并不急于走进门内,而是站在门口向室内观察了一下。
客店的前厅,正对门的不是通常的柜台,而是一根撑起房梁的大圆柱子,发黑的木材表面裂了无数条缝隙,布满各种磕磕碰碰和刀削剑砍的外伤。差不多一人高的地方。镶嵌着一块铜质铭牌,大小仅相当于成年人的手掌,深深地嵌在木材里面,看上去年代久远却又十分牢固的样子。铭牌两侧各挂着一盏四角灯,灯窗玻璃擦得还算干净,灯顶的提手做成鹤的头颈形状,鹤的长吻上吊着一枚樱桃大小的白铁铃铛,一有风从门外吹进来,两只铃铛就会发出枯燥的铃声。
虽然光线够充足,但铭牌已经发黑发暗,上面刻写的古老的铱锡迦字体几乎难于辨认,但假如一定要去辨认的话,还是能够拼读出来的。它写的是一句古代谚语:风不与旅者之便,即要施加阻隔。
柱子的左边靠内墙的是客店的柜台,典型玫瑰平原的式样,不足半个苏尺宽度的台面是分为两层的,外部层有一个半苏尺稍高一些,内部也就一个苏尺零两个奴尺的高度,便于店长书写和记录。外侧的转角上有一个猫头鹰的木雕,大约三个奴尺的高度,雕工不是十分精致,加上经常人为的磨损,所以差不多仅剩个轮廓。只是猫头鹰的眼珠是活动的,两颗圆圆的灰绿色玻璃眼珠十分好奇地注视着来往客人。猫头鹰在玫瑰平原上通常被认为是守护旅途平安的使者,所以客旅店铺喜欢拿它来作为吉祥物放在店里。
柜台内有一个漆黑的拱形门洞通往内室。隔着一个方形的承重石柱,是通往楼上客房的阶梯,坚实的木板都早已被磨圆了棱角,覆盖了一层厚厚的泥土。
店长是一位油腻腻圆脸膛的中年男子,唇上蓄着仔细剪裁过的髭须,显得十分圆滑事故。他正拿了一支粘饱墨的芦管笔,自顾自地誊写账簿,丝毫没有注意门口的那人。
从店长身上收回目光,这人又转向柱子的右方。这边显然是个饭厅,面积很大也很深,摆着七、八张笨重的餐桌。光线不是很亮,有几个客人咕噜噜地抽着水烟,灯影下烟雾缭绕,弥漫着一股劣质玫瑰水的味道。
因为已经过了晚餐时间,饭厅里除了抽水烟的人,还有四五个小诸夏的旅人,他们的方格子短袖单翻领的薄羊毛外套已经标明了他们的来处。他们围着一张桌子,大杯喝着客店自己酿的苦啤酒,在玩一种叫“翻龙爪”的骨牌游戏,显然庄家已经连输了好几把,他正没好气地催促下家出牌。
在他们后面,墙角靠窗的一张桌子边坐着一个贝贝奴人,他虽然没有穿着他们民族的长衫,但他浅棕褐色的皮肤和短短的红色卷发在昏暗的灯影中还是有些引人注目。这个人就是当初在艳阳城铁坊市场上三个贝贝奴人中幸存下来的那位。
他面前摆着一大方盘混合着风干羊杂和胡萝卜的炒米饭,还有一碟腌渍成乌黑色的橄榄当佐餐。
连吃了几大勺炒饭,他拿起了白边黑瓷酒杯,轻轻晃了晃,然后抬起眼睛,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几眼刚刚走到自己桌前的陌生人。
来人身上散发着一股湿漉漉的霉味,好像在某个几十年没有翻动过的草垛里呆了一辈子刚出来似的。
“怎么就你一个人?”
陌生人从桌子下面拉出一把山杨木椅子,双手扶着桌子,缓缓坐下。他头发散乱,几乎遮住了半张脸,瘦削尖锐的下巴上长满乱糟糟的胡茬,明显还有几根草茎挂在上面。
贝贝奴人脸上绽出丝僵硬的笑意,把酒杯举到唇边又停下了。
“喝一杯。”他放下酒杯,转脸向正靠在通往厨房的门洞边上闲聊的两个伙计说道:“再来一满杯干烧酒。”
伙计答应着,很快端上来一个和贝贝奴人手中一摸一样的白边黑瓷酒杯。这种杯子比一个成年人的拳头还要高,圆底方边的杯身四个面上各有一只盘角觝羊做装饰,所以这种大容积的专用于喝烈酒的杯子也叫公羊杯。
陌生人抓过酒杯,放在尖耸的鼻头下嗅了嗅,“是地道铁船城的干烧酒,没错。”他把嘴唇伸到杯子边沿,然后仰起头,咕咚咕咚地将满满一杯酒全部喝进了肚里。用手背抹了抹嘴,又打了一个酒嗝,他接着说道:“我没记错的话,你是那三兄弟的老大,你叫杜绒,对吗?”
“哼!”贝贝奴人不屑地朝一边吐了口唾沫,他说:“他们判决你死刑,却不知道你是谁,铁马兰,这真好笑啊。”
“你觉得这个很好笑?”那人笑了一下,无意识地用舌尖添了下上嘴唇。“可我觉得这一点也不好笑。你的兄弟们呢?不要告诉我他们都被那丫头给干掉了?!”
杜绒死死盯着对方的脸,那人乱糟糟的头发遮住了整个额头和黝深的眼眶,只露出尖耸的鼻头和瘦削的颧骨被灯光照亮。
“做生意遇到难缠的买家时,我们贝贝奴人喜欢说:这个送你了,神会让我们去在下一家那里赚回来。所以,我们不喜欢与人争论。也因此,你能冒着再次被逮着的危险跑来这个约定的地点见我,我很满足了。至于我的兄弟,这个不算在生意上。我想我的兄弟活着的时候跟你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一共两百个布耳,一次性结清,然后你走你的我走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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