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曹植不再多言,只颇不服气地关上了房门。结果第二天,他也卯时起来,非要与我争夺石几。几番争执不下,只好作罢,我们俩各坐一头,各读诗书。
正是春日晨读好时光,阶除微凉,暖风微醺,夹着泥土的清新气息,沁人心脾,目之所及,尽是朦胧柔光幻影,昂首便见,中庭桃枝,绿叶葱郁。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曹植像后世打了鸡血的高三党,喜欢疾速且响亮地诵读,可我喜欢悠悠然的氛围,安静默读,只好捂着耳朵忍耐。
偶而他也回自己房中默读,我那时,便故意更换背书方式,在中庭大声诵读,惹得他气呼呼地推开纱窗,喊道:
“崔缨!汝读书之声,比之白日响雷,真真有过之而不及!”
这一喊,几乎要将整院的人都惊动,我笑着笑着便慌了,赶紧上前堵住他的嘴,可曹植不想理会我,反身又去读书。
我笑嘻嘻地蹭上前,厚着脸皮搭讪道:“今日四哥所读何书呢?又是枚乘之赋吗?”
“就不告诉你。”
“哎,别那么小气嘛,你念一段试试,看我读过没。”
“呵,就凭你?这可是荆州王仲宣所作《登楼赋》!怎么样,听都没听过吧?”曹植晃着竹简,睥睨我道。
“王仲宣?”我敏锐地抬头,“前司空王畅之孙王粲?”
“呀嗬,你竟识得此人?”曹植挑眉怪道。
“岂止识得!”我眉开眼笑,来了兴致,“王粲的诗赋啊,那可是今世一流啊,王粲此人,更是沧海遗珠,四哥,他若能北归来投靠司空,你当得一文学良友啊!”
“阿缨甚晓我意!”曹植以简拍掌,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吾思见此君,欲施翮与之高翔,奈何山川险阻,欲济无梁……欸,你笑甚?妹妹别是不信,单是这篇《登楼赋》,都是我托人多方辗转,方可一睹为快呢。”
“哦?这样说来,缨儿倒比四哥更有福气了呢。”
“怎么说?”
“实话告诉你吧,我不单读过此赋,还能逐字背出,你信么?”
王粲的诗赋为建安七子之冠,在文学史上与曹植并称“曹王”。曹植根本不会想到,我在一千多年后,背得最熟的王粲作品,除了《七哀诗》,便是《登楼赋》了。
曹植听罢,直翻了个白眼:“不可能!此赋我只给二哥看过,府中再无第三人了。”
我眼珠一转,又换一种说辞,笑得诡秘:
“那行,你先给我瞧一眼,我即刻便背给你看,上回是四哥大展身手,这回,可该轮到缨儿了吧?”
“妹妹好胆量,你若能顷刻间背下——哈哈哈,我定在母亲面前替你美言几句!”
“说定了!”
于是曹植给我看罢,不几时,我便声情并茂地背起全文来,想象此刻自己,即是那去国怀乡的游子王仲宣:
“登兹楼以四望兮,聊暇日以销忧。览斯宇之所处兮,实显敞而寡仇……情眷眷而怀归兮,孰忧思之可任?凭轩槛以遥望兮,向北风而开襟……悲旧乡之壅隔兮,涕横坠而弗禁……惧匏瓜之徒悬兮,畏井渫之莫食。步栖迟以徙倚兮,白日忽其将匿……心凄怆以感发兮,意忉怛而憯恻。循阶除而下降兮,气交愤于胸臆。夜参半而不寐兮,怅盘桓以反侧。”
曹植愕然,愣了半晌,方回过神来:“你……是如何背出的?”
我抖抖裙摆起身,晃转起脑袋,手舞足蹈:“哈哈,没想到吧!我崔缨乃神人下凡,自有过目不忘之术。”
曹植举起竹简,仗着身高,轻轻拍了拍我的头:“净胡说!你定然是提前背过此赋,故而来此耀炫。只是可恼,我与二哥约好的,不得借给他人,尤其是你!他怎么能……”
“嘁!什么耀炫,我岂是那无聊之人!”
“你就是如此无聊之人,好好的诗不背,净给我添乱。”
“略略略。”
“……”
第三阶段,从元月二十五到元月二十八;
三日内,用行楷简体,同时采用后世标点符号,在麻纸上横向抄完毛诗。
前次抄书时,心绪浮躁,无暇仔细思量书写工具,这回我动了动脑筋,将细长的毛笔折短,仍旧按后世握硬笔的姿势,以加快抄写速度。
这是在抄写的过程中,默读了一遍《诗经》。
一个宅男大学生意外获得了优化还原异能,还原让废弃的家用电器变废为宝,转眼间焕然一新!优化使这些东西更加功能强大!不仅如此,他还能将三分黑木耳还原成五分粉木耳!医院认定的绝症在他面前重新变得活蹦乱跳!警花办案遇到麻烦,我来为你还原犯罪现场。校花咪咪太小,我来为你优化两座高耸雪峰。当然,这一切是有代价的哦。校花捂着高耸雪峰,含羞欲低---------------推荐票告急,希望朋友们看书的同时能够投一张推荐票,小虫万分感激!...
作者月下江离的经典小说神主无敌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当命运之神的目光投入东海之滨,吴用自小镇出,踏入东海城!从此红叶王国流传着红叶英才尽出东海的说法。王国第一炼器师出自东海!一月下十城的流风大将出自东海!十国无双的女王出自东海!让敌国胆寒的铁木台大都督出自东海!经过诸神时代,黑暗纪元,六帝一统的神佑大陆,在东海建国后是葬送诸神最后的余晖,还是重新点燃诸神的光辉?...
给美女代驾,不小心把她的玛莎拉蒂给撞坏了,她要我以身相许,这下惨了有的女人,表面上风情万种,性感诱人,但实际却是一朵带刺的野玫瑰,沾不得。而我,却爱上了这样一个女人。作者Q野玫瑰官方...
一顿野山菌火锅,沐云清成了异时空的王府小姐,父母早亡哥哥失踪奶奶中风,她被迫开始宅斗宫斗。对手手段太低级,她斗的很无聊,一日终是受不了了,跑到了蜈蚣山决定占山为王,劫富济贫,逍遥快活。可谁知第一次吃大户,竟是被燕王李怀瑾给缠上了。山顶上,沐云清一身红衣掐着腰,一脸怒容李怀瑾,我最后一次警告你,我此生只想占山为王与山为伴,王妃王后的我不稀罕!在战场上煞神一般的燕王李怀瑾此时白衣飘飘站在下面,笑的那个宠溺清清,你怎么知道我还有个别名叫山?沐云清气结你滚!...
一个少年得遇高人传授进入社会后却并不想呼风唤雨只是慢慢的使自己成长成熟虽取得亿万财富但并没有美女如云没有种马没有修真只想过着平凡普通的生活本人是第一次写小说难免出现各种错误请大家多提建议...
修仙的目的是什么?答曰追寻大道,杀死创世神。这是所有修仙之人共同的梦想。元真教大弟子文汐奔着这个目标一路狂奔,却变成了狐妖外加二流风水师。二流子风水师文汐抱着神棍元初的大腿冲着这梦想穷追猛赶,却不想跟元初纠缠了三世。第一世功败垂成,第二世还是差那么一点点,至于第三次一言难尽于是乎文汐不想干了。却不想离开了元初,文汐身边桃花朵朵,自己却一朵朵亲手掐了。至于某位口嫌体直的上神大人,则是一直站在背后,看着媳妇儿闹腾,顺便帮媳妇掐掐桃花。片段一某日,披着斗篷的狐狸化身风水大师开始卖房子。这房子风水极佳,前头有山后头有水,地势像个聚宝盆。买在这里祖孙大富大贵那是最基本的。要是修仙话音未落,一团白光当场砸下,将那茅草屋砸出个大坑。买家大师,这又是什么情况。狐狸摇着破扇子一脸淡定你懂什么,这叫买房子送神仙。房子成功卖出,狐狸喜提上仙一个。片段二某日某地,某狐狸飞升渡劫,被劈得当场去世。可惜了,还以为能捡个帅哥。某女提着烧焦的狐狸尾巴,一脸惋惜。帅哥在哪啊?阴测测的声音响起。某女瞬间化身狗腿,您可不就是吗。这是一只狐狸为了杀死创世神而不断奋斗的励志故事,也是龙跟狐狸相爱相杀的狗血故事。剧情精彩欢乐多多,欢迎小伙伴们入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