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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尘看到阿丑大口吞嚼的吃相,不由苦笑。
今日赴这晚宴,也算是开了一下花银如流水的眼界。
这一斤重的银脊刀鱼,渔民卖于天鹰客栈是一千文。大厨炒成佳肴,端上桌立刻翻了十倍,成了十两银子。
就不说这些一盘一盘流水一样送上来的太湖三珍,至少十两一盘。其它随便一盘精致的菜肴,没个一二两银子也是上不来台面。数百户的平民人家忙碌一年,挣不来桌上这些佳肴的银子。
其它种种开销,就不提了。
光是从烟雨楼请来吴郡江湖盛明阿奴赴宴,没个几百上千两银子,能请的动?
甚至,这还不是钱能请的动。
没有足够高江湖地位的大人物出面,如柳大总管这位天鹰门高层,烟雨楼根本不会让阿奴小姐外出应酬。
这顿盛宴下来,少说得几千两银子的花销。
不过,对于天鹰门这样的吴郡财雄势大的帮派,门下产业不知多少,这顿晚宴倒也谈不上奢侈,只能算是符合天鹰门的江湖地位吧。
苏尘心头微叹。
人跟人,果然还是不同的。
那些赴宴的青年豪侠们,他们真的是来赴豪门盛宴的,结交各方帮派权贵,交谈讨论的都是日后执掌江湖各大帮派,为日后划分吴郡江湖势力地盘提前铺路。
而他和阿丑兄弟俩,却真的只是来混一顿饭吃,想着的是这香鱼大肉味道如何鲜美,完全没有结交其他青年豪侠的意思。
“苏公子,怎么这天鹰客栈的菜肴,不合胃口吗?”
阿奴叮嘱阿丑慢点吃,转头却看到苏尘迟迟不下筷,不由奇道。
“这倒不是。”
苏尘淡笑摇头,叹道:“只是心中有些感慨,让阿奴小姐见笑了。以前,小的时候,家穷,没糙米饭吃,只能靠水吃水,天天吃那阳澄湖畔的大闸蟹度日。
湖里的蟹多,个大又傻,容易抓。膏肥肉香,味道鲜美,一斤一只的特肥大。若是猛油火炒着吃,倒也是一道美味。但若只是水煮着吃,肉寒,无油,更不顶饿。
每日是鱼、蟹、虾,加一点米熬成粥,再加少许白菜叶,岁岁如此,很少有盐油酱醋。吃不下了,想扔,却是肚子里饿的慌啊。只能忍着眼泪,硬把大蟹腿往嘴巴里塞。
没想到在江湖混了几年,却吃上天鹰客栈大厨的手艺,色香味俱全,让人垂涎三尺。一时心里感慨万千,没有下箸。”
江南水乡渔产多。
蟹性寒,要用其它食物中的热气来调和。不吃米饭和油水先垫饱肚,吃多了水煮螃蟹,腹中实在难受。
可以将蟹蒸、炸、面拖、酒醉等,偶尔吃吃也还好,都是美味。但蟹虾寒凉,富人可吃,穷人不宜食。
鱼肉稍好一些,但也需要大鱼才行,所以渔民们在湖里打捞的大鱼才卖的上价钱,小鱼小虾不值几个钱。
阿奴听着苏尘这一席话,眸中不由深深的流露同情之色,道:“苏公子小的时候好可怜啊!天天吃那些郁吴塘蟹,连米饭都吃不上!真无法想象那是怎样悲惨的生活!”
“嗯,就是。我小时候虽是天鹰客栈小伙计,常挨打挨骂,但每天也能吃上客栈里的剩饭锅巴,从不吃那些傻大闸蟹,幸福多了!”
阿丑大口嚼着肉,连连点头赞同。
他们三人一桌,闲聊着天。
“对了!今日和苏公子、阿丑弟弟两位聊的颇为投缘,一见如故,也没什么礼物可当见面礼。
前些日子闲来无事,我亲手绣了一个金丝香囊。可惜就只绣了一个,便将这香囊,先赠予阿丑弟弟。日后若是有机会,再赠一个给苏公子。”
阿奴浅尝了几口佳肴,突然想到什么,从腰间衣带取下一个随身的金丝香囊,塞在阿丑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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