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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结婚那会儿是这样,现在也还是这样。我总觉得我的血液里有一种不安分的分子,让我无法过一种安分的生活。”
“其实,你得承认,你是适合记者这个职业的。你的文化气质和快速的反映,都是与生俱来的,但你又不屑于沾染你周围的记者们的庸俗和世侩。这让你显得格格不入。你们的职业所形成的圈子让你们的生活多姿多彩,这也是公开的秘密。你是圈内人,应该知道新闻单位四大名‘记’的美名不是空穴来风吧?”
“呵呵,你不是在给我上职业道德课吧?我觉得,只有没有才华和能力的记者才会采取你所说的另类的工作方法。那四大名‘记’我也领教过,跟电影里那些交际花的距离倒是挺近的。至于我呢,说多了也没用,大家走着瞧吧。”林湄的眼神又望向窗外。
这时,房间里一下子暗了。阳光把云彩的影子投到了林湄的床上。
真的,未来是什么样的,她是真的没有做过计划。这样反倒好,没有什么成功与失败的分别,没有心理负担。
二十七
从林湄家出来,高其昌心里老大的不乐意:多好的机会呀,偏遇上了刘云婧?否则,他可以长时间地呆在林湄的家里,充分展示自己男人的温情。女人的心总是软的,在她生病的时候,在她孤独的时候,正是展开强劲的攻势并容易取得胜算的时候。前一阵子,他已经错过一个大好的时机了,如果他知道她急需钱,干脆地拿出几万块钱,此刻,怕她已经倒在自己的怀里了。偏巧那时他没在家。现在,她老公不在家,她又病了,又是一个机会,他不希望这只小白兔总在陷阱边徘徊,他要她主动跳进来,跳到他的怀里来。
他想得正美,手机响了。电话里是一个女声――电台的单小霞,一个很受男人们欢迎的女记者。
“高总编,明天公安局有一个会吧。你们报社谁去采访呀?听说他们有大行动,您帮我说说,把你们的稿子借我参考参考。好不好嘛?”
“哦,应该是韩飞吧。你不是认识嘛!就凭你的魅力,这点小事还不就是一个句话?你要是跟刑警支队的王队长联系一下,说不定还能给你点内部消息,让你露一大脸呢!”高其昌的眼前出现了单小霞那付前卫的装扮,咽了一下口水。
“王队长?他不买我的帐!上次我让他赞助点电话费,他都推三阻四的。他当他是多大官?这点事都不愿做,以为我真差那三头两百的电话费?多少人排队要给我买单,我都没干!我不答理他,他求我的机会多的是,到时候,看我怎么对付他。得了,不说他了。今儿这事,我就托你了,咱们老交情,照顾照顾,回头我做东。就这样定了。再见!”单小霞的语速快得惊人,如果换成写稿子的速度就好了。
高其昌摇摇头,可又什么办法?这个单小霞,别看水平不怎么样,社会关系可野着呢。有些事还真得靠她,犯不着跟她过不去。这样的女人不仅要交往,有些时候还要贴上去,关键时候要不惜血本,但就是不能娶回家做太太。“四大名记”哪个都不好惹。他妈的,像林湄这样的女人怎么这么少?他恨恨地又咽了口唾沫:我就不信我拿不下她!一定要让她知道我的手段!
二十八
成文斌终于踏上了飞往美国的飞机。林湄也冠上了“留守女人”的名字。
转眼半年就又过去了。成文斌一般每周打一次电话,通告家人自己在一家餐馆打工的情况,再了解一下家里的事情。最初的两个月,林湄还有些不习惯,夜色刚刚降临,就会进入等电话的状态,后来,她把做晚饭的时间向后拖延了一小时,在小健写作业的时候做家务,小健上床睡觉后,她才坐在电脑前写稿子。几乎每天晚上她都要写到半夜。守着电脑和月亮度过漫长的夜晚成了她的习惯。
那本书已经初具雏形,林湄几乎承担了一半的工作,算一算字数,已十万有余。高其昌对这本书的前景十分看好,市里某些重要人物和知名企业都成功地被他收进书里,名利双收是不成问题的。
现在,除了社里的日常工作外,他每天都要花大量的时间在对书的修改、校对和后期工作上,比如设计封面,请著名作家写序,找市长题写书名。自然,逢人就自吹自擂也成了重要功课。现在,他和林湄走在一起的时间多了起来,一些不需要他亲自出马的事情就全权让林湄去处理。林湄也确实没让他失望,件件有条不紊。于是,他私下里不止一次地对林湄说:“小林,如果有机会,我一定想办法调你到社里工作,你比我们那些一线记者强了不止百倍。现在,你已经很有名气了,出笔不凡。社里的李总编已经58岁了,按道理该二线了,如果我占了他的位置,这件事就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就算他不退,这本书出了,再有个一年半载,咱们也可以运作,我看能成。”林湄听了很高兴,这几年的格子总算没白爬。不过,她向来不喜欢把没有实现的事情看得太重――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嘛。况且,如果完全靠高其昌的力量进了报社,后患必是有的。
成文斌走后的这段时间,林湄几乎天天都要与高其昌见面,她尽量避开晚上的饭局,总是拿孩子做挡箭牌。高其昌好像也改变打法了,对她并不强求,甚至有时,还主动劝她回家。有几次中午吃饭的时候,高其昌还带着不同的女人出现,有报社的记者和广告员,也有说不清和他是什么关系的女人。碰到熟人需要介绍,高其昌总是笑嘻嘻地说:“这是我姨家的妹妹。或者说是新请的作者。”林湄觉得又搞不懂这人的想法了。
高其昌自有他的想法。他的日子不能缺少女人的点缀,不能因为喜欢林湄就一心一意地等下去,那他岂不是太蠢?这个社会哪有天长地久的爱情,男人和女人的关系都是明明白白的,没有好处的事情,谁都不会干。林湄虽然好,但让他就此结束从前那种多姿多彩的生活也是不值得的。林湄要靠他在这个圈子里闯荡,所以就不会逃到别处,而且就算哪天话说开了,林湄不同意,也不至于令他难堪。这个女人要占有,更要利用。这本书赚钱的事已经定了,按照这个思路,再出个三本五本,也不成问题,有了林湄,就有了文字量,况且她老公出国了,三十几岁的女人一定耐不住寂寞。到那时,哈哈,他越想越开心……
二十九
事情进展得出奇的顺利。
一个月后,书就正式出版了。林湄捧着书,使劲地嗅着油墨的芳香,感觉这种味道就应该命名为快乐。一万元钱的稿费虽然不多,林湄拿着它却有点不知如何是好了。她的第一个反应是还刘云婧的钱,可刘云婧却说不急,倒陪着林湄逛了一天的街,添了几套衣服。林湄喜欢逛街的感觉,就好像在万千人海里寻找自己的知音。最喜欢那种对某件衣服一见钟情的感觉,就好像那是一个恋人,已等待自己千年万载。
从最后一家商场出来的时候,林湄已经迫不及待地换了刚买的服装。时间正是初夏,一件淡黄色底子上印着橙色郁金香的无袖连衣裙,将她的修长的身材衬得袅袅娜娜的,压着橙色蝴蝶结的白色高跟鞋更是将她纤细的脚踝显得步步生怜。刘云婧在她的旁边连声地叹息:“怎么什么东西你穿上都好看?我的衣服倒全像是偷来的?上帝真是不公平!”林湄笑了,拉她进了路边的咖啡店。
咖啡店里和外面根本就是两个世界,没有大大的太阳,开着冷气。举止高雅的侍者在舒缓的音乐的河流里飘来荡去,醇香的咖啡香让林湄有点怀疑自己是在梦中。一年来,生存的烦恼巨石一般地压在她的肩上,她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台赚钱的机器,除了写字和讲课之外,没做过别的事情,而今,那一切终于成了过去,她也由机器蜕变成了一个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生活着的人。
咖啡还没有喝,她居然就有了醉了感觉,她冲着刘云婧摆一个优雅的POSE,扬了一下眉毛,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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