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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媪几乎是爬着退开的。刘风毕竟不是个冷酷的人,想着这老人做了一辈子的侍女,现在不过是想看见女儿们都有丈夫儿子、唯一的儿子多生几个孙子……
丘上的风略微变强,将纱袖上的各色蝴蝶与一圈晶石吹得翩翩飞舞。也就是在绢丝中衣跟着蝴蝶开始舞动的那一瞬间,刘风决定了:阿青和君孺的婚配应该是阳信家的范围内,而去病的母亲少儿则应该选世家子弟作丈夫!
“陛下建了期门军,全部是年轻健壮的骑士组成,用的武器是武库的匠人们依匈奴长刀改成的阔刀,盔甲是双层细锁薄铁甲,听说攻防俱佳!”
曹寿本来是来探望子嗣的,不过他从头到尾就没有见那孩子。他是来和长公主妻子谈论朝政的。
虽然刘风对军事不算精通,但和好动的皇帝和尚武(自己的武艺却不怎么样)的丈夫相处后,也能了解个大概。
年轻的侍女们送上越地进贡的甜美干果子,刘风打算把丈夫说的话当成是歌者唱民谣——不妨边吃边听。“我只知道陛下要为新骑士们每人配备两匹战马,三个昼夜便可赶到阳信。”
“那么……三个昼夜也可以达到河南!”[1]
刘风本来对军事不怎么有兴趣,但看着丈夫热切的眼,突然想着:也许男人们骨子里都有对战争和胜利的渴望吧!特别是指挥着别家的儿子们上战场……不,若是开战,她家也有战士呢!
勉强压下胸中莫名的兴奋,她维持着淡然的神情,“现在谈匈奴尚早。何况去年大水,今年雨水太少估计又是旱,国家先得填人民的肚子再谈别的。”
“呵呵,还有陛下的子嗣大事。听说卫美人又有临幸——她已经生了两位公主了。”
“母后生了三个女儿,才得了陛下这一个儿子。”什么时候子夫封了美人?难道她丈夫的消息比她灵通?
“是呀,朝中都在传,卫美人必然与皇太后一样,要连生三个女儿……”
刘风把话题扯到了岁末献礼的事情上,而心中想的是:希望阿青他们在军中争气,为子夫,也为阳信家。
“……公主,卫大夫可有婚配?我倒是有个族侄女,今年十七岁,生得很是俊俏、脾气又温顺可人,你是否见一见?”曹寿当然不会轻易放过卫家这个新起的外戚。
他是第几个?大概是十五、六个贵族想把远亲而不是自己的子女与卫氏联姻了!刘风微微笑,“我已经给阿青选了个姑娘,不日将告知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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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西汉时的“河南”指黄河河套之南部(今内蒙境内)。
订亲
曹襄不是特别喜欢马匹兵器,不过他更不爱背书——也许是特地请来的博士教法生硬的关系——不过他和小几岁的去病倒是可以疯玩到一块儿。于是刘风干脆带上两个小家伙去上林。新建好的上林别宫虽然不很华丽却也物事俱全,住起来舒服许多,而孩子们的身边也能够多几个人照顾。
刘风的两个出嫁的亲妹妹中,二妹依然无所出,只有三妹得一子。皇太后终于有了个外孙,也算有点慰籍。可皇帝还是没有儿子,因此皇太后频频暗示她再选美女入宫……然后还有卫家的亲事……还有亲姨母生的几个弟弟经常弄出点事端,比如误杀朝廷官员或者一个人跑到荒野处寻乐……总之,就是一大堆的麻烦!
而邀请她来游猎的皇帝,即便口口声声说朝政都由大臣太皇太后和皇太后去决策,却到现在还没赶来。
她阳信长公主也乐得一个人在郊外半军营中呼风唤雨:比如让一个校尉为她赶车,让另一个校尉为她护卫,让一队士兵教小公子们与战马玩耍,还有就是把别人的猎物霸占为己有!
事实上,她名下的猎物都是刚封为校尉的公孙敖奉上的,从野兔、鹿、獐、狍乃至野猪。这么多东西的唯一用处就是证明她的箭法有多糟糕,因为她目前只能坐在静立的马背上射中几十步远处呆着不动的东西,而且往往不是射在她预想的地方,而活的野味是不可能呆在距离她那样近的地方等死的。不过公孙校尉一向漠然的表情这段日子居然变得很谄媚,这让她心里有了个大概:这位汉子定有什么为难的事情想请她帮忙吧?呵呵,真是个有趣的直爽人。
“要吃烤鹿腿!”
“要吃炖腰肉!”
刘风带来的庖夫邴望笑眯眯地站在一堆肉类和生食中间,他的两个助手和上林原本的庖人们都是头戴布圆冠、腰间系皮毡、手边琳琅满目的各色刀具,等着女主人下令——其实是整个营区的人都流着口水等待好吃的。[1]
“军中的伙食比长风园到底差多少?”刘风这样问她家出来的阿青。卫青有卫夫人弟弟和阳信家人的双重地位,不论军中朝中人人大多忌惮几分,同时也保护了这支新的骑士队伍。即使嘲讽嫉妒的人到处都有,但地位就是地位,顶多暗中诅咒他们的靠山罢了。
“陛下也经常与我等吃一样的东西。”卫青轻轻道。
这孩子几时学会了巧妙地转移话题?刘风有趣地看着他发髻顶上的短短青玉簪:他比自己高一个头还多,所以他的腰一定弯得很累,“你现在是中大夫,将来定能成为千石将军,也许还将封侯,因此无需对我执仆臣之礼。”
“青早已习惯。”卫青礼貌依旧。
“……算了,这几天有空帮我管着你家的去病念书吧,这小子仗着陛下宠爱,连少儿的话都不听了。”
“我一定好好教他听话!”
刘风满意地见到阿青换成她早年经常看见的生动表情。“不是听话,而是成为比你更出息的孩子,明白吗?你幼年时没有机会学的、做的事情,就都教给去病吧!”
刘风的印象里,皇帝一向在意料不到的时候出现。
这回也是——正当邴望尝试着将各色切成小块的烤野味蘸足酱汁、然后用大片的熟菜叶包起来、最后打算插上孔雀羽毛来装饰的时候,皇帝乐颠颠地赶来吃现成的美味。
“这叶子里头到底包了多少种肉?”皇帝一点不脸红地把刘风的高低木几占为己有。[2]
“有兔肉野鸡肉孔雀肉鹿肉獐肉,还有公孙校尉从河里钓上的鲜鱼,公主最喜欢那种刺很少的鱼。”小去病比大几岁的曹襄更不怕皇帝,说起话来也是一副公子的气派,谁也不晓得这小东西只是个侍女与一个已有婚配的人诞下的私生子。他虽冠了亲父的氏族名,不过却没见过亲生父亲,而他的母亲正在寻找一个更适合做皇帝宠儿的父亲的丈夫。
“哦,朕知道大‘公孙校尉’爱射狼,小‘公孙校尉’爱钓鱼。”皇帝就像个粗野人,用手和小刀吃东西,而且还非常愉快。刘风自己也喜欢偶然不讲礼仪地胡吃乱喝一通——当然,仅仅是偶然。
和一群军官们没规矩没礼节地相处了几天,刘风也记下了这支皇帝最心爱的骑士军队里每一个校尉的名字。小‘公孙校尉’叫公孙贺,也是军人世家子弟,被选入新建的期门军必定是精于骑射,而不可能如皇帝打趣的那样只会安静地钓鱼——当然小公孙校尉十二岁就为自己取字子叔,,虽也是和公孙敖一样来自剽悍的北狄,但气质文雅许多,相貌也显得年轻俊朗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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