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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娘的怎么劝都没用,就把女儿送过来了,求着金怀来收留。
说起来,之前收留的流浪儿童,大多是男孩,女孩是少数。
这并不是女孩受重视,而是因为被遗弃的女孩大多是女婴,她们大多根本没有长大的机会。
六七岁或者更大一点的孩子,家里出了事不得不在外流浪,才有机会活下去。而这个年纪的男孩一般没人要,毕竟养也养不熟,很容易变成流浪儿,女孩则不同。
这年头很多不富裕的家庭,常常没钱给儿子娶媳妇,是很乐意养个童养媳的。弄个小女孩到自己家,先让这孩子给他们做牛做马做家务带孩子,等养大了再嫁给他们的儿子……多好?
此外,妓院也是乐意要七八岁的女孩子的。这样的女孩买回来,先做些端茶递水伺候人的活儿,养几年就能接客了,只会赚不会亏!
整整齐齐的女孩子,一般是不会流落街头的。
穆琼早就了解到这情况了,事实上,他写的《流浪记》里,就有个类似的描写,出现过一个可爱的女孩子。
这个女孩跟豆豆差不多大,她被自己的父母卖给别人家当童养媳,而那家人对她非打即骂不说,还不给她吃饱,她饿得不行拿了她的“小丈夫”吃剩的团子吃,还被打折了一只手。
然后她就逃出来了,想要回家,但她不认识回家的路。
豆豆很热心,主动提出帮她找家,他们就开始一起流浪。
这女孩子会做针线,她捡来别人扔掉的衣服,用鱼骨头当针,又拆下线来,给豆豆缝了一件衣服,还把旧衣服缝在一起帮豆豆做了一床被子——书里的豆豆,迎来了秋天。
这个女孩子成了豆豆最好的朋友,豆豆要到了好吃的,自己不舍得吃,送给她吃,她呢,又说自己饱了,让豆豆吃。
两个孩子同患难共甘苦,在一起生活了一个月,终于找到了这个女孩的父母。
女孩朝着父母扑过去,不想她的父母竟然打了她一顿,然后就要把她送回买了她的人家去。
因为她跑了,那家人要让她的父母把当初买她的钱还回去,而她的父母,是不愿意还钱的。
这个女孩子,就这么又一次被自己的父母送进了虎狼窝,那家人还变本加厉,对她更差了,嚷嚷着要把她打到听话。
她不爱笑了,再不像刚逃出去,刚见到豆豆的时候那样活泼开朗了,甚至不想逃跑了。
她整个人变得木愣愣的,已经认命。
豆豆偷偷去看她,给她送吃的,而她一点反应都没有,只管机械地干活。
豆豆是个活泼的孩子,但他生活确实是个悲剧。
这个女孩子,最后病死了……当然也可能是饿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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