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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十七弟,你又长高了!”朱棣大笑走去,抱着宁王朱权的双肩,“也壮了,是个爷们了!”说着,用力在弟弟的肩膀上拍打几下。
宁王朱权笑道,“四哥,听说您今年又打了一个胜仗?还俘虏了一个啥小王子?”
年初二月,北元宗王太尉乃尔不花,丞相失烈门犯边。被朱棣率领三万精骑击退,俘虏辽阳王之子。
“都是小打小闹!”朱棣矜持的笑笑,“算不上什么大阵仗!”
“那也比我强,大宁府重兵布阵,北元根本不来了!”朱权嘴上虽然这么说,可是语调中的骄傲却溢于言表。
他虽然年纪小,可是在大明诸塞王之中,兵马最为雄厚,战力也对位强悍。他这么说,也未尝没有显摆的意思。
说着,宁王朱权又笑起来,回身拉着自己的战马,“四哥,看看弟弟的巴尔思!”
巴尔思,蒙语老虎的意思。
给一匹战马起名为老虎似乎有所不妥,但是亲眼得见朱权的坐骑,也要感叹真是马如其名。
这战马通体枣红,除了额头有一白色的星点之外,没有一丝杂毛。而且身材极为雄壮,长途跋涉之后,身上的汗水油亮。战马很高,四肢修长有力,更让人惊叹的是,战马脖子上那一圈浓密的鬃毛。
而其和其他温顺的战马不同,此马的眼中带着浓浓的傲气,看到周围的战马,眼神中满是轻蔑。
朱棣赞叹一声,“好马!”
都是骑马打仗的男儿,马对于他们而言不单是工具,而是袍泽伙伴,更是家人朋友。主人和战马心心相映,方能在乱军中所向睥睨。
嘴里赞叹着,朱棣忍不住伸出手,想去触摸战马的脖颈。
谁知,宁王的坐骑却不屑的发出一声嘶鸣,骄傲的扭开了头。
“呀!”朱棣笑道,“还挺有脾气?”
天地万物之中,战马最有灵气,最通人性。
朱权在战马的脖子上拍拍,挠了几下笑道,“这是弟弟手下的蒙古勇士,在草原的野马群中套出来的,足足训了一年,弟弟才能上马。平日除了弟弟,谁都碰不得!”
说着,宁王又笑了起来,“草原上的
马虽然多,可是这样的马王却是百年难得一见。有个老牧民告诉弟弟,当年成吉思汗的坐骑就是这种马王!”
朱权说话时,眼中炫耀之意毫不掩饰。
身边的朱棣,却似乎没看到一般,如同温和的兄长那样,仔细的听着,露出宠爱弟弟的微笑。
“好马!”朱棣笑道,“跟你的战马一比,我那些马,都不算马了!”
“你们北平还是离草原太远!”朱权想想,拉着朱棣说道,“四哥,等明年开春,弟弟让手下人去草原上找找,找到了好马给您北平去!”说着,再次大笑起来,“四哥这样的马上战将,没有好马可不成!”
所谓旁观者清,他们兄弟二人的对话,平安听得一清二楚,个人的心思也看得一清二楚。
燕王最是骄傲的人,能放下身段如何对待宁王,为的是什么?若是别的兄弟在燕王面前,这么显摆,怕是早挨了两脚。
宁王年轻气盛,看似温和实则言语之间,满是和燕王一比高下的心思。
他二人虽然是兄弟,但面目不是很相似。朱棣是脸圆外柔内刚,朱权则是长脸,锋芒毕露。
若说他们二人谁和朱元璋更像一些,朱权更胜几分。
“马好,兵也好!”朱棣站在马前,看着不远处骑在马上,不动如山的武士们,由衷赞叹,“好兵,好儿郎!”
“朵颜三卫!”朱权傲然道,“以一当十!”
他俩正说话之间,朱高煦看到朱权的战马,眼睛又亮了起来。
手里刚才还爱不释手的短刀,直接扔到了朱高燧的怀里,朝着战马走去。后者接住短刀,看看左右,随后藏在了一个侍卫的怀里。
“十七叔!”朱高煦奇热的喊道。
“这是你家老二?”朱权对朱棣笑道,“上次见才这么大,现在都是大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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