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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刑部尚书,竟然会不好意思的脸红了?

这,实在是太过稀奇。

这次巧遇,权墨冼不再是那个周身绷得紧紧的少年郎,原来他还有如此有趣的一面。越是细想,她越是觉得好笑。实在是忍俊不禁,埋着头笑了起来。

权墨冼无奈的看着笑得浑身发抖的小姑娘,心中暗道:笑吧笑吧!我就知道,这件事若被人知道了,就是这个反应。

都是你这个死兔子!把你吃了真是一点都不冤枉。

芳菲没搞懂方锦书在笑什么,不过看着姑娘开心,她也高兴。

过了半晌,外面的雨势逐渐变小。权墨冼手中的烤兔,也变得金黄金黄,传出了诱人的香味。

盯着往下流淌着脂肪的烤兔,芳菲情不自禁的吞了一下口水。就连方锦书,闻到烤兔的香味,也情不自禁的抽了抽鼻子。

她们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吃了这么久的斋饭,虽然没什么不适,方锦书更不是嘴馋的人。但闻到这样许久不曾尝到的肉香,也口舌生津。

权墨冼从怀中摸出一柄牛角尖刀,手法娴熟的从兔子最嫩的腿上,割了两条肉下来,递给芳菲。

“我一个人也吃不完,见者有份。”他笑道,心中却想着:你们吃了我烤的兔子肉,总不会再将我的糗事说出去吧。

这叫吃人嘴软,用兔子肉封口。他得意极了,道:“四姑娘,你算不得修士,不用守戒律。”

确实,因为吴尚书说了句话,方锦书算不得佛门弟子。她只是暂时寄居在净衣庵,为英烈皇太后祈福。着僧衣僧帽,取法号,都是为了她在庵中行走方便,不显得那么突兀。

芳菲看了一眼方锦书,见她没有反对,便将兔腿肉拿了一条给她。见她接了,自己也高兴的捧着撕咬起来。

相比之下,方锦书就要斯文许多。

直接用手拿着吃烤兔,这也对她来说,也绝对是种新奇的体验。

刚刚拿到手中时,她甚至有种不知该如何下口的感觉。要像芳菲那样直接咬?她犹豫了片刻觉得自己做不到,那吃相未免太过不雅。

前世今生受到的礼仪规范,已经刻入了她的灵魂,她实在是做不到。

略想了想,才用水葱一样的手指,撕下一缕兔子肉,放入口中细细咀嚼。

条件有限,这只烤野兔连盐都没有放,更别提其他的香料。但胜在食材新鲜,权墨冼的手艺又很好,将火候掌握得极好。哪怕是受过一场大雨而中断过,也将野兔烤得外酥里嫩,吃起来香喷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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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墨冼也割了一块肉下来,放在手里慢慢吃着。看着对面两个女孩区别明显的吃相,不由心中发笑。

芳菲一看就是一只小馋猫,吃得嘴角流油也顾不上。将全幅心神,都投入到这条兔子肉中去,眼看着就要吃完了。

看着她的吃相,就会觉得眼前的食物格外香,权墨冼忙又割了一条给她。

而方锦书,哪怕用手拿着兔子肉,坐在一块不起眼的石头上,身后是支棱着的山壁,长发还披散着。她的仪态,也完美得无可挑剔。

她的上半身坐得很直,膝盖紧紧并着。一手拿着那一长条的兔子肉,另一手,一次只撕一小缕肉下来,放入口中慢慢咀嚼。

这个过程,她甚至都没有发出声音。

权墨冼不知道,这是她在宫廷里几十年而形成的优雅仪态。只觉得眼前这个小姑娘,跟他见过的所有小姑娘都不一样。

在幼时,他觉得自己的大姐权璐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子。可跟方锦书一比,哪怕权璐是他的亲大姐,他也不得不说句公道话,实在是差得太远。

虽然权璐已经是谈婚论嫁的花季少女,而方锦书只是年方八岁的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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