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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玲王奈慢慢点了点头。

&ldo;是的。只要看到有人死了,我便能感觉快感。如果人是我杀的,我想那快感一定就更强烈了。&rdo;

&ldo;你知道性高潮是怎么一回事吗?是不是对它有什么误解?&rdo;

&ldo;我知道,不存在误解。&rdo;

&ldo;哦。&rdo;

&ldo;我认为自己正是靠想象力才坚持到现在的。我会使劲想象自己希望变成的样子,不断不断地想,这么一来果然不久的将来就实现了。&rdo;

玲王奈的身体已经不再颤抖了。

&ldo;但是和男人在一起,性的方面很难照想象的实现,是不是?&rdo;

玲王奈突然笑出声来。说道:

&ldo;目的不同,为实现而达的速度就不一样。和男人的事比较花时间。总之,我目前的状态就是我从小想象的样子,分毫不差。而我现在的恐惧就是从那时来的。就像我刚刚讲过的,脸上到处出血、头发掉光了,而且……别的就不想提了。我虽然不想让这样的场面出现,但它一到晚上就频繁地来找我,不断不断地出现。

&ldo;所以,这种场面最近一定会变成现实。这我知道,一向都是这样。我非常清楚肯定会变成现实和不会变成现实的差别在哪里。这个场面的轮廓很清楚,怎么来怎么去还都明明白白。所以我想一定会变成现实,这我知道。或许有什么东西已经附着在我身上了,不是死了多少年的吸血鬼,就是哪个邪恶女人的灵魂。&rdo;

漫长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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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但我总认为世界上的确存在&ldo;吸血鬼&rdo;这个种族。

吸血鬼这个名词不断出现在古今许多幻想小说之中,其实这种吸血成性的人,从《旧约?圣经》时代起就已经存在了。他们不但存在,而且就生活在我们周围。他们平常也会吃汉堡和薯条,喝着百威啤酒或者什么饮料,看起来跟我们没什么区别,只是我们一直没发觉而已。他们和你我属于不同族类,所以绝对不会在耳边低声诱惑你,让你和他一起分享大口大口地畅饮处女鲜血的喜悦。

然而,《圣经》也在《申命记》第十二章二十三节中这样写道:&ldo;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与肉同吃。&rdo;

&ldo;耶和华见证者&rdo;属于基督教的教派之一,他们把《圣经》中的一字一句都当做上帝的旨意来严格遵守。这些信徒十分重视这项规定,即便患上重病也决不允许为自己输血。

《圣经》里为什么要记载下这句话?耶稣在吃他的最后的晚餐那一夜,也告诉他的门徒:&ldo;你们拿去喝吧,这葡萄酒就是我的血。&rdo;

耶稣的这种联想,难道就是因为当时已经知道许多靠吸食人血为生的这类人正昂首阔步地走在我们中间?《圣经》时代占主流地位的道德观念和现代不同,当年这些嗜吸人血的人一定可以比现在更肆无忌惮地公然宣扬他们享受吸血的快感。

所以,由此而引发的矛盾一定也多得不胜枚举。人类处于食不果腹的时代正是那些靠吸血为生者的天堂,那些家无隔夜之粮的人们,会为了活下去而卖掉自己的孩子。吸血的人就能把这些孩子买了下来,随心所欲地吸食他们的血。主对这种事情看不下去了,才会在《圣经》里留下劝阻这种行为的字句吧。

此后,基督教信徒们就遵照这个谕示,渐渐消灭了这类吸血人种的遗传基因。于是植根于这类渴望吸血的人群体内的dna,就消失在火刑烈焰的煎烤中了。

依我看来,猎杀女巫这种历史事件,可以列为由占人口多数的那一派人群的dna,彻底清除拥有其他生命程序的dna的行为。如果当时我们也是少数派,也许已经被吸血鬼们彻底烧杀殆尽了。

但是,我们这种正常的人种光是把吸血鬼们斩尽杀绝还不放心,还不忘记进一步威吓山野里潜藏着的剩余的那些可能吸血的人,不准他们露出自己的本性。在英国的柯林?威尔逊著的《杀人百科》中所记载的爱丁堡的&ldo;索尼?宾恩家族事件&rdo;,堪称其中的代表。

索尼?宾恩于一三六零年左右出生在爱丁堡郊外西洛锡安地区的一户贫穷的农家里。长大后带着女友离家出走,两人跑到加洛威地区荒凉的海岸边一个洞穴里生活。这个远离人烟的洞穴相当坚固,里面的地道复杂得就像迷宫一样,底端可以一直通往海底。洞内温度很低,甚至可以当做天然的冷藏库来使用,而且十分宽敞,不管增加多少人口都能住得下。

夫妻俩生了好几个孩子。他们离群索居了二十五年,一共生下八男六女。这些儿女们近亲通婚,不久就繁衍成五十口人的大家庭。他们没有谋生能力,只能像强盗一样,靠杀害偶尔路过的旅客、夺取他们的财物谋生。他们割断被害者的喉咙之后,一拥而上吸食他们的鲜血,并且支解被害者的尸体吃他们的肉,吃不完的就用来晒干、烟熏或腌渍,再放进冷藏室保存起来慢慢享用。

这种日子倒也过得风平浪静,直到有一天,他们因为一时疏忽大意,让其中一名受害者从他们手中逃跑了。有一名受害者的丈夫,趁这群人在吸他妻子的鲜血时拔腿逃了出去。当他逃到格拉斯哥市后,立即把事情向当局告发出来。整个城市闻讯后一片哗然,总共出动了四百名士兵和数只猎犬前往追缉。

索尼?宾恩一家人很快就被逮捕了,并被押送到爱丁堡。一四年,他们未经审判就在里斯港被处决。男的一律被砍断手脚后像虫子般被蹂躏后再杀死;女的则用火烧死。就连吸血鬼们看到这种残酷的惩处场面也一定感到震惊不已吧。

提起吸血鬼中最著名的人物,毫无争议地应属罗马尼亚瓦拉几亚公国的弗拉德?采佩什大公。他的别名&ldo;德拉库拉&rdo;已经成为&ldo;吸血鬼&rdo;这个词语的来源。但是假如让我来说的话,这号人物只能算是吸血鬼种族中的异端。虽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但因为他生而就是拥有至高无上绝对权势的公国之长,而且身处乱世,他的嗜吸人血的癖好才没有被广为人知。

吸血者往往低调寡言,只满足于能吸食别人的鲜血,不会故意把被吸干血的尸体堆放在城堡的地下室里。然而历史往往偏爱记载那种高调的吸血者。的确,有的吸血者喜欢大肆吹嘘,闹得人尽皆知。但这些大多是在知道自己是吸血者后吓得发狂,并且是拥有相当权势的人。就像普通人中有作恶多端的人一样,吸血者中也不乏作恶多端的吸血者。

那么,我们就从这位恶名昭彰的嗜血魔王开始,就像讲述高中课程一样,说说他们的故事吧。

罗马尼亚是世界著名的吸血者聚集的故乡,它的意思就是罗马人的国家。昔日的罗马帝国后来分裂为东、西两个国家,其中的东罗马帝国奉希腊正教为国教。而希腊正教则以君士坦丁堡,即现今的伊斯坦布尔为中心向四面扩张,信徒遍及东欧及俄国,成为基督教中的一支主要教派。这个教派注重宗教仪式,极富神秘主义倾向,宗教氛围十分适合吸血者。

弗拉德?采佩什大公所在的十五世纪时期,东欧的巴尔干半岛还处于群雄割据的战乱时代中。那时罗马尼亚则尚未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被分裂为摩尔达维亚和瓦拉几亚等几个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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