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身上,等我哪天遭遇不测后,他便鸠占鹊巢来当我。
因为一则,相较于男人来说我应当更喜欢女人,更何况他是个五六岁小孩,肯定当不成我什么爱人。
二则我虽没见过神仙,可那山上德高望重的道士都看起来仙风道骨,那神仙应该看起来更仙气飘飘、不沾俗世一些。
而这小孩与仙气二字毫无干系,顽劣不堪。小时我家人把他当邪驱,他笑着去撕了符纸,烧成灰后偷偷放进我爹茶水里,喝得我爹一脸莫名,说着新收来的毛尖,味道很是罕见,要打包送了一份给陛下。
好在送在陛下的茶叶里,没加过料,不然我一家人可能就会因为这个小鬼,平白沾上大不敬之罪。
“招财。”我咔嚓啃了一口苹果,喊了他一声。
当初我问他叫什么名字时,他告诉我他这名字,害我噗嗤乐了好几天,晚上睡床上,想到他名字都会被乐醒,说他应当是我上辈子的爱犬,而不该是爱人,才会有这么个名字。
他头发衣着全是墨色,偶尔外面披个罩衫也是黑色薄纱,衬得他一张脸白得似水鬼,唇又红得似艳鬼,放在一个小孩身上,夜里灯暗了乍一眼看过去都要被他吓死。
我以他为模版,写了好几个美艳女鬼与书生的故事。
他看后啧啧啧,直说我写得狗屁不通。
我大为光火,那段时间特意离家去道观住了小半月,每日在仙风道骨道长面前晃悠,想让几个厉害道士伏了这文化水平不够的小鬼。
招财从我家祖宗牌位上轻盈跃下,落到我身边盯着我吃苹果。
我咔嚓咔嚓咬完果肉,把果核往他相反方向扬手扔过去,笑道:“来,招财,捡回来。”
他蹲在我旁边,看了一眼我的脸,又看了一眼扔出去的苹果核,最后噗嗤一笑:“我现在去捡。”
我一扬眉,刚想夸上一句“乖狗”之类的调侃,他下一句笑出来:“待我捡回来后,必定坐在你身上,捏开你的嘴,把那果核全塞到你嘴里,看着你一点一点吞进去。”
“……”我咳了一声,“如此歹毒,难怪迟迟不能投胎转世,只能依附着我而见得光明。”
他哼笑一声:“你爹当时险些一扫把抽到你身上时,不是我替你挡了,你如今还能坐在这不痛不痒地吃苹果?”
我撩起袖子看了眼被我爹打到的胳膊,确实不痛不痒,我向来爱憎分明,二话不说谢过了他。
他又啧啧两声,端详了我片刻后,突然伸手一捏我脸:“我见你好似又长大了些。”
我打开他的手指,诶诶道:“你这话说得像是,猪长肥了,到该宰的时候了。”
他突然朝我龇嘴舔牙,朝我扑来,作势要咬我:“有道理,该宰了。”
我被他弄得哈哈大笑,把他从我身上提开:“胡说八道,你整天跟我同吃同住待在一起,还能见我明显变化?我娘还是替我做衣服时,才发现我又长高了些许。”
他不搭腔,只问我要被关在祠堂多久。
我道:“明日一早我便要入宫面圣,边塞益城有瘟疫蔓延,全城沦陷,我准备明日主动请缨带着人去赈灾,建功立业,让我爹满意。”
招财拖长了嗓音嗯了一声:“你爹估计不会满意,还要被你气死。”
我又道:“我明日入宫你便不要跟着我了,皇宫龙气旺盛,你若跟着去了,指不定就魂消魄散了。”
招财不屑笑了声:“胡说八道,我把它皇宫搅翻了,也没人能对我怎样。倒是你去满城瘟疫的地方,当心自己染上病,痛不欲生。不如现在求求我,我肯定护你。”
我创造了世界陈洛捡到了一只混元笔,可以随心所欲的创造出世界来,无论用笔写下什么,就会在另外一个世界化为真实存在的事物。他写下光,世界便有了太阳。他写下生命,世界便有了各种物种。更加神奇的是,还可以将玩家引入这个世界,让他们帮自己进化物种,完成自身的进化。于是陈洛将这个世界变成了一款火爆全球的网络游戏!...
...
...
没根基,没靠山,没人脉,没资源,一个农村走出来的打工者,凭着机缘巧合,最后一步步走向人生的巅峰,呼风唤雨美女环绕大权独揽之际,他才猛然发现,本想不忘初心,如今却早已迷失了自我...
天才疯子首领重生了,变成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世家少爷,她勾唇一笑正合我意。为补遗憾,她要妻妾成群,为此,她走上了觅美之路。正当她混得风生水起时,半路遇上个腹黑残暴的他,还扬言要娶她。她我只娶!他那我嫁!她愉快答应成!谁知,她刚进门,他的后院就变成了她的温柔乡,还处处被欺。(一)冰封雪地,他全身只着一条大花裤,马步深扎,并幸福的含情脉脉道云儿对为夫就是好,为夫锻炼身体,也寸步不离的陪着众卫默默语嗯是这样吗?我们以为以主上的体质,来雪山是对主子做错事的惩罚一个阴晴不定,一个亦正亦邪,且看一对极品夫妇如何玩转世间,轻松爆笑,强强过招。...
茅山派第十二代掌门明志,在鬼门关大开的一天,被卷入旋涡而来到异世界。爱冒险的他协着绝世秘笈来到这个世界,无疑是给了他最好的展示空间。魔法?没用实用价值的障眼法而已。武士?就算是再厉害的蚂蚁穿上自认为最坚硬的铠甲,还不一样一脚踩死!魔兽?幻兽?宠物罢了。盗贼?精灵?龙族?切,女的收进后宫,男的全作奴才!种马怎么了?无敌怎么了?yy怎么了?不是主角太厉害,只是别人太弱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