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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劲站得笔直,张德全扑棱着翅膀,从他的头顶又扑到他肩上,他俊美的脸变得阴沉无比。
“蠢货。”沈劲伸出修长的手,捏住这死鸟的翅膀,就把它从肩膀上揪下来。
张德全嘎嘎的叫着,沈劲直接弯腰把它塞回地上的笼子里,把布一盖,傻鸟瞬间闭嘴。
“抱歉,他以前被我邻居教坏了。”陆柏良说。
他以前在西北的一个村庄时,有个喜欢喝烈酒的邻居。他们熟了以后,邻居总爱约他去喝酒,他从未应约。直到有一天,他因为这边一个病人的症状给程千山发消息,程千山说完后,忽然提及阮胭已经退学了,他问程千山,知不知道她去哪里了。程千山说不知道,她没有回过首医大任何一个人的消息。她把自己与首医大的所有人都隔绝了。
那天晚上,他躺在村子里的稻草垛子上,天上是一望无际的星空,他什么都没做,邻居看到了,什么也没问,直接扔给他一瓶本地的高粱酒。他们就一口一口喝着,喝到最后,他已经不省人事,是他二十多年来,最醉的一次。
他不记得当天晚上,他究竟对邻居说了什么。但从那以后,邻居教张德全教得最多的就是“傻子”这个词……
“是挺坏的。”沈劲面无表情,他走到阮胭身前,低头问她,“怎么平地都能摔。”
阮胭说:“不是平地,有台阶,没注意到。”
沈劲的目光停在她和陆柏良互相搀扶着的胳膊上。
阮胭被他带着寒意的注视看得不自觉想把胳膊抽回来,转念一想,那是她的自由,她干嘛在意他的感受,于是胳膊分文未动。
沈劲漆黑的眸子仍然盯着她,她没看他,移开了视线。
沈劲抬了抬手,阮胭甚至以为按他的德性是不是要把自己扯开。
下一秒,他却弯下身子,慢慢蹲了下来,他单膝点地,背对着她,声线冷沉依旧,“上来。”
阮胭没反应过来。
“我背你去车上,送你去医院。”
沈劲见她还没动,压抑了很多的情绪翻涌上来,“穿着个高跟鞋,别人搀得再紧,脚不还是在地上走着,不痛?”
阮胭默然,的确,还是痛的。
犹豫里,沈劲直接起身,双手扣住她的膝盖窝,把人往他背上一按,他双手一个用力,就将她背了起来。
他的手臂很有力,即使他已经足够绅士地用手肘扣住她的膝盖窝,而不触碰她的背臀,她依然能感受到衬衫下他若隐若现的肌肉线条。
有点烫。
阮胭不再说话,任他把自己背到他车子的副驾驶上,他俯身,想为她把安全带系好。
“我脚崴了,不是手。”阮胭说。
“这么笨,我怕你系安全带也把手崴了。”沈劲不理她的拒绝,果断替她把安全带扣好。
俯身的瞬间,他的气息又喷到她身上。
她耳根渐渐红起来。
好在只近距离接触了一瞬,他就起身离开。
沈劲倚着车门,遥遥看着陆柏良:“三叔,一起走?”
陆柏良一派坦然,走过来,打开车门,自觉坐在后座。
于是,三个人再次共乘一辆车。
阮胭在气氛变得微妙之前,提前打好预防针,她郑重地开口:“沈劲,不准再放相声!”
沈劲的指节叩了一下方向盘,表情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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