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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桦(第2页)

林桦想要拒绝,男人却不给他机会,他如一道惊雷般跃起,手里的尖刀仿佛头狼的獠牙划向林桦的咽喉,他是认真的,他在逼迫林桦应战,不然他就会杀了林桦。

林桦不得不捡起刀来,两人在午后的阳光里旋身,交战,林桦绷紧了肌肉,应对男人的每一次攻击,然后麻木地回击,然后再阻挡,再回击,无比熟悉,因为这些年来男人已经将所有的战斗技巧都交给了他。

结果显而易见,是年龄和技巧带来的优势,还是男人放水的结果?这些都不重要了。当男人捂着腹部的致命伤到在血泊中时,林桦丢下了手里的刀,站在他身旁。

“干得漂亮。”男人支撑着做起来,推开了试图扶他的林桦,嘴里含着血却异常清晰:“你成长了,林桦,但这还不够,不够,你还有太多要学的,但从我这里你已经学不到什么,我只能给你忠告,不要相信帮派里的任何人,哪怕是你的心腹、你的左膀右臂,乃至你枕边的人,至少留心。而且一定要记住,不要去做太过出色的那个人,不要去当出头鸟。”

林桦对他说自己一定会帮他报仇,男人却说:“不,不用了,你只要能活着,活下去,结婚生子,然后懒散地死在床上,不要像我一样,这就是我希望你做的,是我想要托付给你的东西。”

在咽气之前,男人眯起眼睛喃喃道:“啊,原来有人可以托付后背的感觉,是这样的吗?”他斜靠着墙壁肮脏地死去,以叛徒的的身份,送他的只有林桦。

之后,正如男人所料,林桦在组织的人赶到前杀掉了男人,在老板面前重申了自己的立场,因而没有被划为男人的同党被诛杀,而是继续作为组织的干部为林帮效命,在亲手将男人的尸体扔进荒郊野外喂给野狗后,林桦继续着他向上攀登的生活,但此时,他的信念就已经变了。

在之后的十年里,林桦继续为林帮的壮大做着贡献,帮组织处理事务,训练新人,他丝毫没有抱怨过辛劳,再之后,他替代了那个男人,成为了老板身边的红人,当地下活动已经无法满足时,老板开始着手转型,将林帮洗白成为一家餐饮娱乐企业,林桦的身份也从黑帮干部变成了老板的保镖兼得力助手,在外人看来,他对老板和老板一家忠心耿耿,甚至连老板的儿子都是他看着长大的,除了在老板进行商务会谈时出面陪同,他还客串司机,接送老板和老板娘上下班,接送老板的儿子上下学,数年如一日,老板也将他看做自己人,他在帮派中的地位几乎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程度,一些羡慕他的人甚至私下里说他是老板的私生子。

但林桦的目标很明确,他遵循着男人的教导,不好大喜功,重要的贡献都刻意让给老板和其他人,而且他不相信任何人,老板、部下,甚至帮派以外的人。林桦谁都不相信,只相信他自己,他戴上了厚厚的面具,将真实的自己藏在内心最深处的角落里,就这样过了十五年,一直到老板因为慢行病住院,他依旧忠心耿耿地照顾老板,同时以老师的身份教导年轻的老板,也就是老板的儿子,将他培养成出色的接班人,就这样,老板终于彻底信任了他。

同样是在一个午后,老板将他和儿子两人叫到病房里交代他们以后帮派的走向,因为信任他,老板没有在病房外安排任何保镖,也没有人搜他的身。当那个老头子在病床上高谈阔论时,林桦拔出了藏在袖管里的刀,但他没有杀死老板,而是将刀刺进了老板儿子的背心,他看着老板歇斯底里却又发不出声音地挣扎着从床上跌下来,试图去抓住已经倒地死去的儿子的手,漠然地抽出刀,擦掉上面的指纹,将刀放在老板的手里,让他看清这把刀,这是那个男人留下的武器,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在擦洗磨砺,所以它无比锋利,锋利到可以轻松贯穿人体。

老板在巨大的惊愕中昏死过去,他则淡定地整理好老板的衣服,帮他叠好被子,打理桌面,就像是以前常做的那样,然后他出门离开,锁上了门,在医生和护士赶来前消失在了医院外的人群里。

一周后,他出席了老板和他儿子的葬礼,老板的死因是因为过度悲伤和震惊导致的心力衰竭,他儿子则是被不知从哪闯入的凶犯杀死,没有人怀疑他,也不敢怀疑他,因为他早已经买通了摇摆不定的中间人,而前老板的忠实余党也已经被他肃清,一切就像老板十五年前对那个男人所做的事一样,然后,毫无悬念的,他坐上了林帮首领的宝座,成为了华安市最著名帮派的头目之一,但即便如此,在此后的老板生涯中他依旧不信任任何人,所有人在他看来只是利益和利益的交接工具,忠义、热血和羁绊,这些都被他封锁在黑暗的匣子里,只剩下冷酷无情的林帮首领林桦,再到后来,他离开了帮派,来到了主神空间。

……………

林桦从回忆中清醒过来,看着手里的酒杯,酒液在灯光下透出琥珀色的光。

“这是什么酒?”林桦的清了清嗓子问。

“‘回忆’,还不错吧?”李乔克在吧台后说,手里擦拭着一个玻璃杯:“喝一口就能回忆起过去的事,无论是多久以前的记忆,这酒都能帮你在满是灰尘和蜘蛛网的角落里找回他。”

“确实不错。”林桦摇晃着酒杯,看向自己右臂的V字型伤疤,主神的修复可以修复身体上的任何损伤,包括这道疤,但林桦却选择了将它留下。

“你刚才回忆了很久,一定想起了很多往事吧?”李乔克一边指导旁边的苏延调酒,一边说:“有故事的人都这样,我有不少顾客都一样,他们喜欢来我这里,点上一杯回忆,然后默默回忆自己的故事,你能够像这么久,一定是个很精彩的故事吧?”

“算不上。”林桦偏了偏头:“都是些不好的事,真的会有人喜欢回忆吗?”

“当然会。”李乔克声音拖得很长:“人们总在回忆中看见未来,告诉自己自己以前是什么样的人,将来要成为什么样的人。”

林桦沉默着,他想到自己来到主神空间之后的事。是的,刚刚进来主神空间的他依旧是一个不信任任何人的孤僻家伙,我行我素,在当了一段时间的独狼后,他遇到了唐崎松。

起初他很看不起唐崎松——虽然唐崎松比他强——也看不起小队,在他看来这些人只是为了增加存活率迫不得已才抱团的,反正遇到危险他们都会只顾着自己,这样的事他见的太多了。

但在后来的相处中他的关键开始发生改变,秉持一个观念十多年却在半年内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着看上去根本不可能,但经历过的人会知道,变化所需的时间其实很短,甚至只是一念之间,在幻境中,队友不止一次地救了他的命,就像当年在餐厅他救下那个男人的命那样,没人跟他讨价还价;而在幻境之外,他们一起训练,一起玩乐,无话不谈,让林桦藏在深处的感情重新解封,他逐渐开始接纳其他人,在危难关头挺身而出,成为他们坚实的后盾。

林桦半眯起眼睛看着酒杯,回想起埃及猫小队的其他人,萧云山,平时一副不正经的样子,关键时刻却格外可靠;江烟绯,婆婆妈妈的但很关心队友的心理状态,或许因为是精神控制者吧;阳龙,大大咧咧的女汉子,是性情中人,对小队的人很好;凌霜,成熟的小姑娘,但偶尔也有孩子气的一面,还有几个新人,沈弋、白铭、齐方想他们,都是很有潜力的年轻人;最后是唐崎松,这个比他小的男人却展示出了无与伦比的领导魄力和果断,比他这个一心想着复仇的虚假领导要强太多,事隔多年他又一次体会到了被命令的感觉——但他一点都不讨厌这个感觉。

回忆到了尽头,林桦一口喝干杯子里的酒,他感觉自己这几十年的人生仿佛一场梦,只有在主神空间里时他才重新醒来,不得不说,这个地方,还有这里的人,他的队友们,是他们改变了他。

“他们都是很棒的人啊,”林桦心想:“或许即使要为他们而死,可能我也会义无反顾地冲上去吧?”

他笑了起来,推开酒吧的门走进夜色,风卷起门上的挂饰,丁零零地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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