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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
晚上回家的时候,苏管家脸上带笑:“老爷,近日来,您出去的挺频繁,是结交到好友了吗?”
完了,皇帝爸爸来查岗了。
想到贺四死乞白赖要我承认我们俩是知己的样子,我垂眸轻道了声:
“是。”
苏管家不愧是专业的,立刻露出了欣慰的神情:“老爷多在京中走走也好,像是先前一样老闷在屋里,叫人怪担心的。”
“多谢苏伯关怀。”
“老爷客气了,不敢当不敢当。”
不过我出门有这么频繁吗?竟然惹得皇帝爸爸也来查岗了。
回忆了近段时日……似乎只有两三天是不曾和贺四呆在一起。
不知不觉间我把和贺四呆在一起当作了日常。
回到书房,我把新买的《六书》抽出来瞅了一眼,里面夹着的头发丝不见了。
一个月后,杂志的新一期出来了。
贺今早在杂志送到书局前就拿了一本给我,还献宝似的和我说:“亦白,你快看最后几页。”
翻开一看,标题写着:季姓郎茶楼遇纨绔,贺家少梦绕状元公
看着贺今骄傲的样子,这应该就是他向朋友约的稿了。
再扫一眼内容,写得还不错,还是篇发糖小甜文!
贺今催促我快看,还叫我给这篇文章做个点评。
文中贺四是个虽然不要脸,但还是会难过的纨绔。
于是在茶馆中,“我”为他挺身而出的时候,他忍不住心头一动。
毕竟之前朝中的正经人都不太看得上他们,于是乎他便觉得“我”是朵不一样的小白花。
因为不同,所以被吸引。
对于贺四来说“我”是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借由“我”的视角,他看到原来书还能这样读,景还能这样赏,日子还能这样过。
醉生梦死中的清泉流水让贺四愈发贪恋呆在我身边的感觉,以致于在他还没有发现的时候,情感就悄悄变质了。
总的来说是一篇中规中矩的暧昧向同人文,没锤死贺四断袖了,却又让人忍不住这方面遐想。
以这种尺度开头,试探一下京城人民的接受底线,倒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只是……
写这文的崩人设了吧?
为什么贺四在文章里更像是一个风流倜傥、温柔多情的绝世好攻?
为什么我会时不时被贺四的小动作弄得不好意思地低头,含羞带怯?
翻看的时候,我随口问了句:“花了多少润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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