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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刀王。”
看清来人,狼无忌低喝出声。
十万大山,有着无数大大小小的势力,百灵圣母名声大,但真正强的,其实是她背后的狼无忌。
而势力与狼无忌相当,甚至超过他的,也不少。
眼前的金刀王,就是一个。
金刀王全名金沙河,为黄金城之主,他的黄金城,就建在一座金矿之上。
金刀王不但坐拥金山,武功也极高,他同样是先天境高手,功境不在狼无忌之下。
黄金城与神狼城相隔五百多公里,两家都是以采矿业为主,自然有相冲突的地方。
不过以往都是一些小摩擦,而且金刀王是百灵圣母的爱慕者,早在十五年前,他就曾经向百灵圣母求过婚,曾在百灵圣母的窗外唱了七天七夜的歌。
因此狼无忌和金刀王是认识的。
“金刀王,你敢算计我?”
狼无忌狼眼微凝。
“我不是要算计你。”金刀王摇头:“我对你没有兴趣,但是我喜欢百灵,这是你知道的。”
“你放屁。”提到妹妹,狼无忌怒了:“你已经娶了白牡丹,还想怎么样。”
在十万大山,百灵圣母是最出名的女人,但她不是最美的女人,哪怕狼无忌这个最宠妹妹的哥哥也承认,金刀王的妻子白牡丹比他妹妹要漂亮。
在十万大山,白牡丹被称为花后,也就是百花中的皇后,无论是谁,提起牡丹夫人,全都是赞叹之词。
狼无忌从来不认为自己不如金刀王,他甚至有些瞧不起金刀王,金刀王家屡世富贵,而狼无忌却是白手起家。
金刀王的黄金城,是继承自祖上的,而且经过惨烈的家族残杀,才最终掌控家族,这让狼无忌鄙视。
嗯,他鄙视的不是金刀王对自家兄弟下手,他是狼王,狼的字典里,退让是耻辱,竟争才是永恒的主题,无论是对敌人还是兄弟,永远不要退让。
他鄙视的,就只是一点,金刀王的出身。
他觉得他赤手空拳打出的天下,就有理由也有资格鄙视金刀王这种二代。
但惟有在白牡丹这件事上,他有些羡慕,甚至是妒忌。
能娶到白牡丹这样的女人,真的是一个男人最大的骄傲。
可现在,金刀王在娶了白牡丹之后,居然还说他喜欢狼百灵,这就太无耻了。
狼无忌心中怒火上涌,猛地站起,一运气,突然发现不对,真气居然有减弱之象。
“你下了毒?”狼无忌又惊又怒。
而骨箭这时已经远远逃到了庭院里。
“没错。”金刀王得意的一笑:“尸王的扯骨丝,无色无味,入髓透骨,虽然不能立刻把人毒死,却能一丝一丝的拨人的真气,呵呵。”
他说着笑了一下:“狼无忌,我劝你不要乱运真气,你真气运得越快,给拨去的真气也就越多……”
他话未落音,狼无忌突然往前一纵,扬爪就向金刀王抓过去,身到中途,一个身影变成两个,脑袋也变成了狼头,更是幻出七个爪影。
双身七影。
这是狼无忌最高的功夫。
他一出手就用了全力。
因为他知道尸王的扯骨丝,这种毒最初发作不明显,这也就是骨箭能在酒里下毒而让他没能及时发觉的原因,这种毒入体,最初身体完全没有什么反应的。
但就是不能运功,越运功,毒性对真气的消融就越厉害。
狼无忌之所以一起手,就使出最强的功夫,就是要趁着毒性对他的真气消融得不多,一举拿下金刀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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