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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阶修士就这么有钱?赵志,你该不会是想骗我吧?”
“废话,三阶的话,你觉得我们对付得了?”
黑衣男子赵志没好气道:“要不是担心那人有什么底牌,我一个人就能干这一票了。分成按老规矩,你就说干不干吧?”
“干,怎么不干,老子在外面拼死拼活几年,也不过赚个一两颗上品鬼珠,现在不过是解决一个二阶修士就能得到最低十年的收益,傻子才不干呢!”
王业说着,又问道:“什么时候动手?”
“不急,他要在这里住七天。”
赵志回道:“不过谨慎起见,明天动手,今天先好好准备准备!”
“没问题,就这样定了,明天我来哪找你?”
王业问道。
“费斯酒店。”
赵志挂断电话,随即拆开房中一包需要付费的零食,神色轻松地吃了起来。
“这种年龄,这种实力就拥有储物法器,而且似乎还没有隐藏的意思。”
赵志一边吃,一边猜测:“不是家族够强,就是有奇遇。”
“不过,不管是哪个,这票我都做定了。”
赵志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
明面上,他是一名在野外狩猎妖鬼的自由大修士,但实际上却是一名“城市猎人”。
顾名思义,在城市中猎人。
相比在外边拼着性命猎杀妖魔鬼怪,他更愿意在城市中猎杀那些性价比更高的人。
只要动作够快,就没有危险,收益又大。
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时不时地要隐姓埋名,换个地方。
不过与收益比起来,这点小小的缺点几乎可以略微不计。
他这身三阶大修士的实力,便是劫杀了几个二代后,用他们的资源提升上来的。
否则真要靠自己慢慢磨,恐怕现在还在二阶修士境苦苦挣扎,根本摸不到三阶的边。
此时,莆战也接到了林子安入住酒店的事情。
“去?不去?去?不去?”
房间中,莆战来回走动着。
连走了几分钟,他忽然停下脚步,问向自己的亲信雷鸿朗:“你说我该不该现在就去拜会法海前辈呢?”
雷鸿朗迟疑了一会儿,说道:“最好还是不要,法海前辈一来到我们巨鹿城就直奔酒店,想来应该是沿途奔波劳累,现在恐怕在休息,如果城主现在贸然去拜访法海前辈,可能会让他有些不喜。”
“没错,就是这样。”
莆战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又道:“那就明天吧,明天再去拜会法海前辈。”
“现在想想,拜会法海前辈怎可没有礼物,这一天时间刚好可以用来准备礼物。这样,鸿朗你去把我宝库里那几样珍藏取出,然后去副城主府上,把他收藏的袈裟换过来。”
“这……”
雷鸿朗大吃一惊:“那可是您最喜欢的宝贝啊,您不是说就算自己用不了,以后留给孙子用吗?”
“比起送给前辈的礼物,这些东西可有可无。而且只要我想找,就算找不到更好的,也能找到差不多的。”
莆战继续说道:“最主要的是,如果不早点把袈裟换过来,等再晚些时候,副城主也发现了法海前辈,肯定不愿意交换袈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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