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街上熙熙攘攘,来往行人络绎不绝,来来往往的游人在一盏盏花灯前流连忘返,花灯映照着眉眼,摇曳的烛火亲吻着过路人的影子,一对对青年男女在灯前驻足观看,灯光氤氲,染红了心上人的耳尖。
宋笙简直看的目不暇接,她第一次看见古代的灯会,其瑰丽壮观远超她想,她近乎贪婪的用目光看着这一切,觉得哪哪都是新奇。
“阿缨,快来”
宋笙笑着将夏缨扯进旁边的一家成衣铺子,宋柳则是去看附近的一个猜谜的花灯摊子,旁边有丫鬟,暗卫跟着,宋笙倒也放心。
成衣铺子不仅有如今燕京女子最为喜爱的流行的衣裳,更兼有胭脂水粉,珠钗首饰,“百宝阁”的名字倒不为过。
这家虽然主要卖的是成衣,其胭脂却最为出名,是采集了上好的玫瑰花瓣,用干净的石臼慢慢的把花瓣舂成厚浆后,剪成胭脂缸口大小,用细纱过滤取汁,再把当年的新缫的蚕丝放到花汁中浸泡,等完全浸透晾干,成了上好的胭脂。
这种胭脂还有个好听的名字,美人面。
这种做法并不新奇,新奇的是这家店还会做出各种不同的红色,而顾客则根据自己的肤色和喜好进行选择,很是方便。
宋笙看的目不暇接,她并不经常打扮,平日里也并没有什么女生购物的欲望,然而此时望着一盒盒用来试色的胭脂,也忍不住试了起来。
“这个颜色好看吗”,宋笙涂了一抹胭脂后凑过来笑嘻嘻的问在一旁看着她的夏缨。
这抹胭脂红的很纯粹,不过微微一点,便显得那张红唇娇艳欲滴起来。夏缨仔细的看了看,轻轻点了点头,肯定了宋笙的选择。
接下来的半个时辰里,宋笙将所有种类的胭脂红试了一遍,每试一遍,就不厌其烦的问夏缨一遍。
夏缨并不喜欢胭脂,但宋笙喜欢,她便也喜欢了,认真的为她看了每一种胭脂,以及用自己的感受给出最真实的评价。
不过每一次评价都离不开“好看”二字罢了。
宋笙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阿缨这幅乖乖回答自己问题的样子,一阵心痒,不由得搂住自家阿缨的脖子,柔软的脸颊紧紧挨着女孩子的下巴,笑意满满的说。
“谁家小娘子怎么那么乖呀”
夏缨眉目软了下来,也同样露出一个笑来,还没等开口说话,女孩就从她怀中溜了出去。
宋笙踮起脚尖,将手上的一抹红意蹭向了阿缨的唇瓣,然后将其细细的涂抹开来。
夏缨回到京城已经几个月来,皮肤慢慢养回来了一些,比刚来时白皙了不少,宋笙为她涂的胭脂色并不浓艳,而是清清淡淡,却显得气色好了很多,霎时间点亮了整个眉眼。
“阿缨这样好漂亮,是一个漂亮的小娘子呢”
宋笙仔细端详着自己的作品,满意的打趣道。
夏缨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却是一愣,微微抿了一下有些干涩的唇。
“我这样会很奇怪吗”
这是她第一次这样打扮,第一次作为女孩子一样打扮。
她从小在军营里长大,到现在,18年,好像所有人都忘记原来她也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女孩子。
“我们阿缨是最漂亮的女孩子呢,一点都不奇怪”
宋笙毫不犹豫的给了她答复,她读懂了她掩藏在短短几字中的忐忑。
“阿缨,闭上眼”
离婚,我要离婚!小女人哭唧唧地吼道。一场意外,沈念初得罪了权势滔天凶狠残暴的龙少,被强娶回家,一言不合就宠她!混蛋!是谁说他不能人道,不喜欢女人,而且还是个gay的?都是假的!某男闻言,直接上前搂住沈念初,薄唇勾起,离婚?可以,生个娃就离!当沈念初将小包子双手奉上,丢下离婚协议时,龙洐澈迅速将她壁咚在墙角,不要脸地说道,龙太太,我可没说只生一个!...
主人公叫赵峰赵雪的小说叫做羽阳城,它的作者是快餐店写的一本玄幻科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他意志坚韧,不甘平庸,却资质平平,出自卑微的支族。一次意外,他融合一只太古神灵的眼睛,从此鲤鱼跃龙门,如彗星般崛起,踏上传奇修行之路。从渺小蝼蚁的世界底层,步步生莲,踏入这个宗门林立天才如云远古万族神话争锋波澜壮阔的大时代。...
她,二十六岁的老处女,端庄美丽,与妹妹相依为命,只是情感单纯,情史更一片空白。他,背景深厚的豪门皇太子,帅气,为人低调,娱乐杂志从没有他的名字。初遇她,一向低调的他便对好友高调的宣布他要她...
辨天下奇药,泡绝代美女一代药王传人奉命出山,神乎其技的针法,出神入化的医术,令林枫成为了一众美女的私人医师。林枫从美女堆里挤出一个脑袋,大声喊叫不要挤!后面排队,一个个来!五百万字完本保证,移动阅读点击过亿精品分成作品,用心写不灌水。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贴身御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
这是一本简单的小韩娱,也是一本简单的小情书。水晶我就站在你面前,只要你肯伸出手拥抱,就一定能拥抱到我。泰妍你说,我从来没有为你穿过婚纱。那么今天,我穿给你看,好吗?西卡原来,你才是我最想留住的小幸运。世界很大,如果有喜欢的她,请用力抱紧她。书名原名,大白的韩娱书群620302928(欢迎加入)...
神品读心侠医字数3361514你有万贯家财,你有无上权力,又如何?我,能够掌控你的生命。因为,我是一名读心神医!中医岐黄,异术无双,一方在手,逆转阴阳。贴身治疗美女,读心虐渣打脸。看我如何逆转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