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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维克岛。
随着一艘船缓缓靠岸,港口边立刻便有巡逻的守卫赶了过来。
“你们是什么人?来自哪里?”
一个留着大胡子的彪悍蛮族靠近,他的身后跟着七八个人,手上拿着长枪战斧,还有人穿戴了一身的镶钉甲。
这些人的表情警惕,但看到为首的加拉文后神色稍微放松了一点,因为对方一看就是撒克逊人的打扮。
加拉文起身,神色凶悍道:“不列颠岛。”
“我们是恩费斯的部下。”
在蛮族的地盘混不能露怯,别人找你麻烦就打回去,大不了下海当海盗。
这地方法律不如私斗,强悍的战士才受人尊敬。
那首领模样的男人闻言想了想,露出一丝不屑的笑,嘲弄道:“处女占有者-恩费斯?”
“他不是听说死在了不列颠人的手上了吗?”
消息传得很快,还有邓肯的传说度加持,大日耳曼尼亚也知道撒克逊人在不列颠岛吃了大亏。
在这边邓肯传闻中被形容为巨人血裔,力大无穷,能架起弩炮射人,就像拿着重弩一样,比不列颠岛的传说更加夸张。
反正事情不离谱,大家也没兴趣听。
能够杀死日耳曼蛮族的传说人物,开国君主级的亨格斯和霍萨两兄弟,那么必然就是像传说中的巨人那样威武雄壮!
就是这个笑容。
该死的!
自从恩费斯的称号变成了处女占有者后,他们这些部下在其他人面前都有点抬不起头来。
他妈的,谁提起恩费斯都要嘲弄一番,弄得很多撒克逊海盗都不想跟他混了。
真没面子!
加拉文不经意看了一眼邓肯,见邓肯没有任何表示,只能点头道:“我们要在这里修整一下,补充食物和水,顺便想办法招募一点人手。”
这里是后世的丹麦地区。
如今的大日尔曼尼亚还是一个松散的部落王国,日耳曼蛮族还未诞生强大的君主制国家,诸多的蛮族酋长和小国王分享权力,在战争来临的时候,他们又会集结起来形成一个临时的战争领袖制度。
丹麦附近生活的日耳曼蛮族即是商人也是海盗,他们打得过就是海盗,打不过就是商人。
那些试图对外扩张劫掠的日耳曼人,都会回到大日耳曼尼亚招募人手。
这其实有点像是现代社会,老家没有出路的人,又觉得有点能力,才会出去大城市打拼,而县城婆罗门们哪怕是在老家,也可以活得很好很舒服。
差不多就是这种情况,丹麦地区的本土贵族武士反而不怎么对外扩张。
那为首的彪悍男子瞥了他们一眼,视线落在了加拉文的钱袋子上,他们其实也怕这些海盗找麻烦,因为他们有时候自己人也抢,抢完了就逃到不列颠岛等地。
抢谁不是抢!
自己人为什么不能抢?
日耳曼人砍自己人也从不手软。
“老实点。
不要惹事。”
那为首的彪悍男子给了一个威胁的眼神,然后示意他们靠岸。
这次出行邓肯带上了加拉文,因为他对丹麦地区非常熟悉。
维克岛就是一个拥有一千多人口的小城镇,四周的村庄只有一两百人口,这里远比不列颠还要落后,全部都是低矮的木头房子,最醒目的建筑居然是酒馆,还有单独的诗人包厢,可以让劫掠归来的海盗发泄享乐。
这估计就是本地最大的经济支柱了。
邓肯走上了这里的烂泥路。
小镇里面一股子鱼腥味,还有混合的粪便臭味,沿途看到的居民都比较彪悍,体格也还算健壮,身体素质远强于罗马人。
他们有肉吃,主要是鱼肉,沿海地带养活一两千人还是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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