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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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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4第十三章

在很穷的地方,人们会使用干草、泥巴与木头框架来造房子。这种房子没有地基,人们在泥土上生活,铺稻草做床,与家禽畜牧同眠。若是天要下雨,住在房里的人会比天上的云更早知道这个消息,他们的关节就是最准确的晴雨表。而到了干燥的时候,主妇做饭时必须无比小心,每一刻都得睁大被烟熏得通红流泪的眼睛,因为几个冒出灶台的火星就有可能烧毁她们的家。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种窝棚造起来与烧毁同样容易,建造它的工序不会比现代人支一个帐篷要复杂多少。

到了富裕一点的地方,人们就开始用木头造房子了,这种房子甚至可能会有地基和烟囱,房顶还有瓦片,墙壁也许还漆了不同的颜色。如果屋舍为新造,它甚至还会颇具几分姿色,就像不论面目如何,青春年少之人总归要比老朽美上几分。不过相应的,它依然比较脆弱。

再富裕一点的人,大概就是领主,可以建造庄园了。有的庄园环有坚固的栅栏,但有的庄园会有石头砌成的高大围墙,墙上设有如箭孔一类的城防设施,甚至可能还建有高耸的警戒塔楼。一般情况下,庄园内的建筑多会采用石制,其建筑内容包括居所、谷仓、兽栏等等,有时还会有一些粗笨高大的避难所。庄园的军事意义通常会大于居住意义,不过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当一个人有了财产之后,最首要的便是考虑该如何将其守住,而在这个时候,能夺去他人财产与生命的力量,也着实是太多了一些。

庄园的终极进化版本就是城堡,通常情况下,只有大贵族与国王才会住在城堡里。当庄园进化成城堡之后,该城堡大概可以理解为今时的大城市,贵族甚至国王们建起高墙,将自己的财产保护在墙后。到了这个时候,普通老百姓也可以随时享有城墙的保护,一座固若金汤的城堡能够给人以绝顶的安全感——至少在火药大炮被用于攻城之前是这样。

在战火纷飞的中世纪欧洲,我们可以根据这些建筑推断出一个残酷的道理——当你有钱以后,你就必须好好地保护你的财产;而如果你想要将财产保护得很好,那你就必须变得更他妈的有钱。一切问题归根结底都是经济问题,这听起来很残酷,但没办法,事实如此。

按照这个标准来看,红水村无疑是算不得有钱的。作为一个比邻迷雾森林又久负盛名的工匠村,该村的屋舍多采用木质结构。木头无疑是一种表现优秀的建材,极具巧思的工匠们可以用木头将他们的居所建筑得美观大方、坚固耐用、遮阳避雨、冬暖夏凉……但作为木头,它天然的不具备防火这一义务。于是当烈焰燃尽,此处唯剩焦土。

此时已是午后,天宇呈现出冷灰色,如一块巨大而阴沉的幕布,充满凛冽寒冷的冬意。风凄怆地吹拂,卷起灰烬,村口的老树上停了一排乌鸦,焚毁的屋舍残躯与焦糊的牲畜尸体瑟瑟发抖,漆黑的田地则好似大地的疤痕。

“哦,真是惨烈。”河湾镇守备队长保罗嘟囔了一句。早先被派来探查此处的驱魔人迎了上来,他便问道:“这里有幸存者吗?”

“没有,这里只剩下尸体了。”名叫蒙克的驱魔人回答道,“大部分尸体都在前面。看起来他们躲进了庄园的避难所里,结果来袭的强盗在避难所外堆满稻草,把他们烧成了熏鸡。”

“这是强盗做的?”保罗问道。红水村之事的性质尚未界定,但他依然带了五十名守卫队员(顺便捎上了靳一梦),主要是为了收拾善后。先到的驱魔人或许会顺手帮他们略作收拾,但掩埋死者、修葺屋舍、整理田地这一类收拾残局的活计,显然并不能指望这些专责与异类打交道的家伙。

“对,这是你们的事务。”蒙克回答,“木头的房子都烧没了,但一些石头的房子还比较完好,我们搜查过它们,发现值钱的东西全不见了。对于异类而言人类的财物毫无意义,这肯定是强盗做的,只不过是比较残忍的强盗。”

不止残忍,而且还很强大。靳一梦在心中说道。他策马行向河边,以他的目力,河边景致早已一览无余,而那并不是会使人愉快的景象。

有几人想要往红水河边逃跑,结果在距离河边尚远的地方被投矛射穿了头颅。这些投矛自后脑贯入,破颈而出,余势不衰,深插入土。那几具尸体悬挂在矛杆上,如数面僵硬沉重的旗帜,标记出属于亡者的凄凉国度。

靳一梦拔出一把长矛,将尸体放到了地上。这长矛的矛杆是木质,矛头则是金属,入手颇为沉重。从重量和角度来看,投矛者肯定都骑着马。他在心中默算,往回找了四十余米,很快便在冻凝的土地上找到了许多马蹄印。

“这不像强盗做的。”靳一梦招呼其他人过来看,“他们的马蹄印比我留下的马蹄印深太多了,这得多出几十公斤的分量。他们穿着全套铠甲,应该还带着□□这一类的重武器。你们这儿的强盗都这么有钱吗?在我老家那块儿,只有穷鬼才会去当强盗。”

保罗倒抽一口凉气:“你的意思是……”

“军队。”

“我以为你要说是土耳其人。”保罗苦笑,“好吧,反正都差不多。”

“别什么黑锅都往土耳其人头上扣,几日骑程的区域内都没有战事。”

“那就……不是军队?”保罗看起来有些糊涂。

靳一梦叹了口气,这一刻他是如此的想念热衷于解谜(炫耀)的李明夜,因为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解释的人:“我的意思是,附近确实有一支武装,但不是土耳其人。土耳其人的实际占领区域离这里有十万八千里,他们就算派人来劫掠,也不会搞一支重骑。”只有傻子才会把重装骑兵派到老远的地方去打劫,就像没人会派装甲军去打游击一样。这特么根本就不叫打劫,这叫千里送外卖。

“那不就是强盗嘛。”蒙克发表意见,“现在骑马穿盔甲的强盗也不少,其中很多人以前还打过仗。在这个事情上,我得说一句——打猎的狗没法用来看家,战马不可能去犁田。人如果习惯了战场,就很难再指望这个人会老老实实地回家务农了。”

“也许吧。”靳一梦掂了掂手中的长矛,他很难说服自己相信一支强盗队伍会如此的装备精良、训练有素。骑马投矛不是像看上去那样容易的事情,至少绝对不是上过几次战场后落草为寇的平民能做到的(搁几个月前他自己也一样做不到),不过鉴于此时的时代背景,专业人士落草为寇似乎也是相当正常的事情。“这里的情况已经很明显了,事发的时候,一支数量不少、来者不善的重骑队伍,在突然的情况下包围了村庄……”

“你怎么知道数量不少?”蒙克问道。

“用眼睛看出来的,我的眼睛告诉我这几个人都在往河边跑。你自己想想,在村里头有避难所和亲人的情况下,这些人为什么要往河边跑?正常人遇到这档子事儿都是赶紧逃去避难所吧!再不济也是顺着大路逃命,这是人的本能。很显然,其他方向和路上都有敌人,这些敌人进攻的节奏很快,这几个人没来得及跟其他人一起躲进避难所,就只能跳河了,所以我说这支队伍人数不少。”靳一梦绕着这几具尸体转悠了一圈,这些尸体身上有血迹和焦痕,足印的深度和步距都比正常人大许多,足见死者绝非常人,当然,若是常人,应该也逃不到此处。但平民再悍武也是平民,在职业军人面前,悍武的平民与软弱的平民只不过是山羊与绵羊的差别。“其他尸体呢?”他问道。

“都在避难所里,跟我来。”蒙克用异样的目光打量靳一梦一眼,转身走到前面引路。

“‘用眼睛看出来的’?”保罗跟在靳一梦身后小声嘀咕。

“这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我只不过是见过太多战场罢了。”靳一梦回道。他见过太多战火肆虐后的破财村落,甚至亲手炮制了不少,于是一切才能清晰如在眼前。诚如他本人所说,这并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当然他也并不厌恶,只是对此已经麻木了而已。

避难所是间石屋,其造型犹如一只扎扎实实、凹凸不平的石制大馒头。临近此处,空气中隔夜的焦臭愈发明显,这是蛋白质被烧焦的气味,来自于火炬、脂肪燃料或是人体。周边干渣渣的漆黑草杆犹如一层层厚重粘沉的地毯,避难所大门洞开,一扇尚称得上完好,另一扇却只余下晃悠颤巍的半截,这无情的地毯便向内延伸了进去,像是专为死神铺设的道路。

门内则是地狱。众所周知,死尸是不好看的,烧焦的死尸则更加丑陋,甚至看不出曾经是人。它们皱缩成诡谲嶙峋的形状,如同怪诞老树,又似虬结荆棘,一团团重重叠叠、挨挨挤挤地堆在墙角,仿佛这样就能躲避死亡。墙壁与屋顶皆是一片烟熏火燎的漆黑,呈现出浓密而诡异的形态,犹如魔鬼的恐怖俯视。

这里有一种阴森而极端引人不适的氛围。有人哇的一声吐了出来,保罗的脸色也不怎么好看。靳一梦倒是神色如常,他大略扫过一眼:“这个村子原本有多少人?”

“大约一百多户吧。”保罗回忆了一下。

“大约?户?”

靳一梦并没有加重语气,但保罗莫名地感到些许压力,遂争辩道:“我真的不清楚,这并不干我的事。老天,这儿是一个公社!他们自己管自己,甚至有自己的磨坊、教堂和法律。伯爵大人也不怎么管他们,反正他们都会尽好自己该尽的义务,这样就成了。没人会告诉我哪家的女人在什么时候下了几个崽子。”

靳一梦并不知道什么是公社,不过他一联想到欧美国家的政体,也大概明白了保罗的意思,于是便没有继续追问。他俯身下去翻检尸体,似乎并不介意那些尸体凄厉的惨状,但说句老实话,他的行为是极度不合时宜的,要知道这并不是一个流行尸检的年代。不过鉴于他与法尔卡斯兄弟俩的交情,其他人只是用异样的眼光打量着他,并未立刻出言制止。

然而,当他用小刀割开一具尸体的咽喉之时,蒙克与保罗终于忍受不住了。蒙克出言让他停止这亵渎死者、侮辱尸体的行为,保罗则劝告他让这些可怜人入土为安。

“他们如果有意见,尽管让他们自己来找我提。”靳一梦手指轻捷如翼,几乎如飞翔一般在尸体之间穿行,指间挟着的作战刀色泽如银,划出炫目的轨迹。他心不在焉地说道:“但我觉得他们更想知道,自己好端端的活着究竟是碍着谁了,怎么突然就……嗯,大祸临头了呢?”他低头看了一眼,“这人的上呼吸道里非常干净,他是死后或是昏迷时被丢进来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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