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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ldo;嫡&rdo;,就是宗族血统的正宗传人。因此,嫡也在正宗、正统的意思,如嫡传、嫡派、嫡系等。宗族血统的正宗传人之所以称为&ldo;嫡&rdo;,和正妻称为&ldo;嫡&rdo;一样,也有与父匹敌而其他人无可匹敌之意。依礼,作为宗族血统正宗传人的&ldo;嫡&rdo;死后,要享受最高的丧服待遇。即便是他的生父,也要为他服&ldo;斩衰&rdo;(一种最高规格的丧服)。这是他与父匹敌而其他人无可匹敌之证。
一般说来,&ldo;嫡&rdo;应该是父与其正妻(嫡母)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即嫡长子。嫡长子因为是正妻所生,又是第一个,所以血统特别高贵,有资格做宗族血统的正宗传人。
显然,&ldo;嫡&rdo;的高贵在于母亲的地位(嫡配),但母亲的血统再高中,也贵不过父亲。如果这位嫡妻所生的儿子,竟没有其合法丈夫的血统,而是她在婚前与别的什么人私通而生下的&ldo;野种&rdo;,那就不但不能立为&ldo;嫡&rdo;,而且要逐出家门甚至杀掉才行。
这种事并非没有可能。在上古,新婚妻子是否处女,还并不重要。而且,由于上古时期的性关系还比较随意,&ldo;野合&rdo;之事时有发生,不少新娘在出嫁之前便已怀孕,而且很可能曾与多个男人交往。腹中之子究竟是谁的,根本就弄不清楚。比如史书记载,禹娶涂山氏为妻,是在辛壬日。可是就在两天之后(癸甲日),涂山氏便生下了儿子,即启。所以,禹便不承认启是自己的儿子(禹曰:&ldo;予不子&rdo;),甚至不愿传位给启。过去史学界总说禹不传位于启,是因为要坚持尧舜的&ldo;禅让制&rdo;。其实远古时代是否真有&ldo;禅让制&rdo;,原本就值得怀疑。即便有,到了禹的时代,也已无再坚持之必要和可能。依我看,禹之不愿传位于启,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从心底不喜欢启这个&ldo;野种&rdo;,而被他指定为接班人的益,倒没准是他的私生子。
其实,禹是用不着那样讨厌和嫉恨启的,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ldo;野种&rdo;。据《吴越春秋》记载,禹的父亲鲧娶有莘氏,多年不孕。后来,有莘氏有砥山上玩,看见了薏苡并吃了它,就怀了孕,并剖腹生下高密。高密就是禹。这事《史记》上也有记载。显然,&ldo;吞薏苡而生禹&rdo;,是不可能的;而禹非鲧之子,则是肯定的。史书上所谓&ldo;意若为人所感&rdo;,是一种掩饰之词。不是什么&ldo;意若&rdo;,而是&ldo;确实&rdo;为人所感,即与某个男人在长着薏苡的地方野合而受孕,所以禹也是&ldo;野种&rdo;。事实上,禹那个时代的人,可以说都是&ldo;野种&rdo;。因为那是一个从母系制向父系制转化的时代。在那个时代,一个女人可以和许多男人做性伙伴,即所谓&ldo;人尽可夫&rdo;,生下的孩子五花八门,谁的种都有,根本弄不清,也无所谓。更何况,鲧是男人还是女人,也弄不清。前已说过,鲧其实是一条白面长人鱼,可能是一种图腾。所以,鲧与禹的关系,可能是&ldo;白面长人鱼&rdo;图腾氏族的一个男子,与有莘氏氏族的一个女子建立了婚姻关系,而这个女子又在砥山薏苡地上与人野合,生下了禹。于是,禹这一族,便以薏苡为图腾,这就是后世所谓&ldo;禹母吞薏苡而生禹,故夏姓曰姒&rdo;。&ldo;夏&rdo;也就是&ldo;芽&rdo;,甲骨文中&ldo;夏&rdo;字形如野糙之初芽。大约禹母与人野合时,正是春天。春天男人冲动,女人怀春,两人在和阳春风之中,绿糙嫩芽之上,一见钟情,便留下了风流种子。所以,禹的一族,便姓&ldo;姒&rdo;而氏&ldo;夏&rdo;,都是为了纪念那诱人的薏苡嫩芽。
不过,图腾制的建立,毕竟标志着男性地位的提高,以及母系制向父系制的转化。在这个漫长的时代,尽管野合之事仍然频繁地发生,人们对于这类风流韵事也毫不在意,但是,男性的血统,却也已经不再是可以完全不管的事情了。首先是男人的情感不再能接受&ldo;野种&rdo;。在母系制时代,孩子反正是女人的。男人既无责任,也无义务。现在不一样了。孩子变成了父亲的,则父亲们便不能不来认真考察一下,那孩子究竟是不是&ldo;我的&rdo;。如不是,感情上就受不了。其次,财产的继承也是一个问题。儿子是要继承老子的财产的。如这儿子竟是&ldo;野种&rdo;,岂非将自己的血汗钱拱手相送,送给自己老婆的情夫?这当然也断乎不可!
然而,在这时,新娘大多并非处女,而亲子鉴定的科学方法又尚未发明。所以,唯一的办法,便只有拒不承认那些来历不明的儿子,甚至将其遗弃。这个办法,就叫弃子。
弃子,是远古时代的一个习俗。
周族的始祖弃,就是一个&ldo;弃子&rdo;。原来,弃也是一个&ldo;野种&rdo;。据《史记》云,弃的母亲是有邰氏氏族之女,名叫姜源,嫁给帝喾作正妻(元妃)。有一天,姜源到野外游玩,看见巨人的足迹,心里便十分喜悦,很冲动地去踩了一下,结果怀孕生下了弃。这当然又是掩饰之词。事实可能是姜源在野外遇见了一位高大英武的伟丈夫(巨人),为其男性的魅力所吸引(心忻然悦),便以身相许,心旷神怡之时,怀上了弃。
正因为弃是野合所孕,所以姜源自己也以为不祥,便抛弃了他。可是,这孩子&ldo;神&rdo;得很,扔也扔不掉。先是把他扔在巷间小路上,结果牛马都不来踩他;继而又扔在冰天雪地里,结果飞鸟都用羽翼来呵护他,怕他冻死。这下子姜源便&ldo;以为神,遂收养之&rdo;。但因为他毕竟被抛弃过,所以就起名叫&ldo;弃&rdo;(初欲弃之,因名曰弃)。后来,这个弃果然不负&ldo;神&rdo;望,干出了许多了不起的大事,还当上了当时部落联盟的农业部长(后稷),开创了周族的农耕事业,成了以农业立国的堂堂宗周的远古始祖。可见,&ldo;野种&rdo;并不下贱。相反,由于他们多半都是真正的爱情结晶,是性吸引和性选择的产物,往往体格和智商还要高于某些婚生子。
弃子的习俗,到春秋时还有。比如,据《左传》和《国语》记载,楚国的斗伯比和母亲在郧国生活时,曾与郧国国君(子爵)的女儿生下一个私生子。因其非婚生,郧国夫人也就是这孩子的外婆便把他扔到云梦泽。结果被老虎看见了,不但不吃孩子,还用辱汁喂他。这事被去云梦泽打猎的郧子,也就是这孩子的外公看见了,大为惊诧,这才收回了这孩子。后来,这孩子也成了一位名人,即楚国的令尹(宰相)子文。
除弃子外,还有一种更为野蛮的习俗,即&ldo;杀首子&rdo;。也就是说,男子婚配后,无论是妻还是妾,生下的第一个孩子统统杀掉。古代越国东边有个部落,甚至还要把&ldo;首子&rdo;吃掉。原因也很简单,就因为婚前妻或妾多半已和别人有过性关系,腹中之子来历不明,可能是自己的,也可能是别人的。为了不至于紊乱血统,便只好采取&ldo;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rdo;的血腥政策。
显然,弃子也好,杀首子也好,都是一种极不人道的、残忍粗暴和大伤感情的做法,其不得人心,可想而知。岂但不得&ldo;人心&rdo;,也不合于&ldo;天意&rdo;,这才有弃和子文为&ldo;神&rdo;所护的传说。其实,天意即民心,神话不过是人心的一种反映。但无论如何,深知&ldo;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rdo;之理的周人,不会不顾忌到这种做法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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